敕令:前知度支河南院事、朝散大夫、试太子司议郎兼侍御史、上柱国、赐绯鱼袋房次元等人。有司臣各言尔等,或以科名文学,或以清白才用,列于荐籍,其辞甚美。分金谷榷运之务,无忘谨廉;佐诸侯将军之府,宜竭裨助。报知苟尽,能不达乎?尔其勉之。可以依照前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