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對投壺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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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得乙进枉矢于宾。宾不拜,前云:“鲁鼓不作,失仪。”不伏,科罪。〉
周公制礼,玉女腾规,吐飞电于壶中,跃流星于箭里。周旋之礼,非无宾主之文;进退之言,自有威仪之法。岂得妄申鄙见,辄触公方,徒事曲躬,虚持枉矢。既投常宪,复挂彝章,此而不绳,法将焉措?请详条断,宜准礼科,按理详文,将谓为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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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