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苏逢吉、刘铢,从前在汉朝,与我共事,我自从平定祸乱,不念仇雠,随即表示优宏,与保全其家属,还因为幼稚无托,衣食艰难,将行矜恤之恩,使他们获得生存之路,以德报怨,不是我辜负别人。赐逢吉骨肉洛京庄宅各一,赐刘铢骨肉陕州庄宅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