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條制考試明經進士詔

李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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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致理兴化,必在得贤,强识博闻,可以从政。况且如今的明经进士,就是古代的孝廉秀才,近日以来,很违背本意。进士以声韵为学,多昧于古今,明经以帖诵为功,很少穷究旨趣,怎么能做到敦本复古,经明行修?以此登科,不是选士取贤之道。其中明经从今以后,每经应当帖十,取通五以上,免去旧试一帖。再案问大义十条,取通六以上,免试经策十条,令答时务策三首,取粗有文性的给予及第。其中进士应当停考小经,依照明经例,帖大经十帖,取通四以上,然后依例试杂文及策,考通给予及第。其中明经中有明五经以上,试无不通的,进士中兼有精通一史,能试策十条,得六以上的,委派所司奏听进止。其应试进士等唱第完毕,具录所试杂文及策,送中书门下详覆。其问明经大义之日,仍须对同举人考试,使能否共知,取舍无愧。有功者显达,能不勉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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