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復建桐柏觀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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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敕:台州始丰县界天台山废桐柏观一所,自吴赤乌二年葛仙翁以来,至于国初,学道坛宇,连接者十余所。闻始丰县人,毁坏坛场,砍伐松竹,耕种及作坟墓。于此触犯,家口死亡。不敢居住,于是出卖。宜令州县准地数亩酬价,仍置一小观,还其旧额。更于当州取道士三五人,选择精进行业者,并听将侍者供养。仍令州县与司马炼师相知,于天台山中辟封内四十里,为禽兽草木长生之福庭,禁断采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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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