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對里尹為主判

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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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乙的妹妹没有儿子,守寡而死。请里尹主持丧事。决曹掾判她违礼。上诉说:“她丈夫没有族人。”〉

丧事有等级,自辨于轻重;礼的施行,也崇尚节制。乙因天降灾祸,死了丈夫。就如穆伯早亡,邓攸无嗣,抽泣流泪!何等悲痛?永远感念夫党无亲,因而求里尹主持,礼就如此,人有什么可非议?况且决曹所称,又何必再加追究,大概因为丧事宁可哀戚,礼则因情。姐姐忧去官,被陈重称道;弟服去职,在谯元处显美。这就是事有缘由,

言语何曾差失。得失相半,说的就是这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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