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請禁諸鎮酷刑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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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臣恭敬地看到《名律例疏》上说:“死刑,是古代先哲之王,效法上天垂示的象,本来是想让人活,本意是期望停止杀戮。绞刑斩刑的处治,都是刑罚的极重。”又依照天成三年闰八月二十三日的敕令:“执行极刑的日子,应该不奏乐,减少日常膳食。”又刑部式:“判决重杖一顿处死,以代替极刑。”这些都是仁君哀怜不忍之道。臣私下认为蚩尤设立五种暴虐的刑罚,尚且施行鞭打。汉高祖约定三章之法,只有死刑。绞刑使人筋骨相连,斩刑使人头颈分离。死刑的名目,不出这两端。滥刑所兴起的,近来听说有数等。大概因为外地不遵守通行的规则,肆意任性。有的用长钉贯穿人的手足,有的用短刀割裂人的肌肤。甚至累朝半生半死,使怨声上达,以致和气受到伤害。要宏扬守位的仁德,在于严明刑罚的政令。想请求特下明诏,严加禁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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