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裴公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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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北史》曰:「裴俠為河北郡守,躬履儉素,愛民如子。郡舊有漁獵夫三十人,以供郡守,俠曰:『以口腹役人,吾所不為也。』悉罷之。又有丁三十人,供郡守役,俠亦罷之,不以入私,並收庸為市官馬。歲時既積,馬遂成群。去職之日,一無所取。民歌之云。」
肥鮮不食,丁庸不取。裴公貞惠,為世規矩。
白话译文
《北史》说:‘裴侠为河北郡守,亲身履行俭素,爱民如子。郡旧有渔猎夫三十人,以供郡守,侠说:“以口腹役人,我所不做的。”全部罢免他们。又有丁三十人,供郡守役使,侠也罢免他们,不把他们归入私用,并收他们的雇钱为买官马。岁月积累,马于是成群。离任之日,一无所取。民歌说他。’
肥鲜不吃,丁庸不取。裴公贞惠,为世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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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府诗集》 · 086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