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禁論認洛陽田宅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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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洛城坊曲内,上有朝臣诸司宅舍,经乱荒榛。张全义修葺治理以来,皆已耕垦,既供军赋,即系公田。或恐每有披陈,认为是世业,须烦按验,于是开启幸门。其都内坊曲及畿内已耕植田土,诸色人并不得论认。如要业田,一任买置。凡论认者,不在给还之限。如有本主原本自差人勾当,不在此限。如荒田无主,即许识认。付河南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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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