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指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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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字以神采为精魄,神采如果不和谐,那么字就没有姿态;以中心毫毛为筋骨,中心如果不坚实,那么字就没有劲健;以副毫为皮肤,副毫如果不圆润,那么字就没有温润。所需依靠的是中心与副毫相互配合,以神气冲和作为妙处。现在比较轻重、辨明轻重,用指腕不如用锋芒,用锋芒不如用冲和之气。自然手腕虚空,那么笔锋就含蕴沉着宁静。心与气相合,气与心相合,神与心的运用,心必定宁静罢了。虞安吉说:“没有理解书法意趣的人,一点一画,都追求模仿原样,却反而自己显得笨拙,这难道是书法吗?”纵然模仿得像原样,体态模样夺真,可以描摹其字形,不能说是理解笔意。这就像效仿皱眉,没有进入西施的深奥内室。所以开始学的时候,得到粗略,没有得到精妙,太慢就凝滞而没有筋,太快就有毛病而没有骨。横着毫毛、侧着笔管,就迟钝缓慢而肉多;竖笔直锋,就干枯而露出骨。等到领悟的时候,心动而手匀:圆的合乎规矩,方的合乎矩度,粗的却能尖锐,细的却能雄壮,长的不是多余,短的不是不足。思虑与神会,等同于自然,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而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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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