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禘袷議

韓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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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右,今月十六日敕旨,应令百官商议,限五日内奏闻。将仕郎守国子监四门博士臣韩愈谨献议说:

伏念陛下追孝祖宗,肃敬祀事,凡在拟议,不敢自专,寻求其中,延访群下。然而礼文繁漫,所执各殊,自建中之初,直到今年,屡经禘祫,未合适从。臣生逢圣明,涵泳恩泽,虽卑贱不及议论,而志切效忠。现在就先举众人的不是,然后申明其说。

一说“献、懿庙主,应永藏于夹室”。臣以为不可。祫,是合。毁庙之主,都应当合食于太祖,献、懿二祖,就是毁庙主。现在虽藏于夹室,到禘祫之时,难道能不食于太庙吗?名叫“合祭”,而二祖不得祭,不可叫做合了。

二说“献、懿庙主,应毁掉埋掉”。臣又以为不可。谨按《礼记》,天子立七庙,一坛一墠,那些毁庙之主,都藏于祧庙,虽百代不毁,祫则陈于太庙而飨。自魏晋以来,才有毁埋的议论,事非经据,竟不可施行。现在国家德厚流光,创立九庙,以周制推之,献懿二祖还在坛墠之位。何况毁埋而不禘祫呢?

三说“献、懿庙主,应各迁于其陵所”。臣又以为不可。二祖祭于京师,列于太庙,二百年了。现在一朝迁走,岂只人听疑惑,恐怕二祖之灵眷顾依迟,不即飨于下国呢!

四说“献、懿庙主,应附于兴圣庙而不禘祫”。臣又以为不可。《传》说“祭如在”。景皇帝虽是太祖,其于亲属,乃是献、懿的子孙。现在想正其子东向之位,废其父的大祭,固不可为典了。

五说“献、懿二祖,应别立庙于京师”。臣又以为不可。礼有所降,情有所杀,所以去庙为祧,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去墠为鬼,渐而之远,其祭益稀。从前鲁立炀宫,《春秋》非之,以为不应当取已毁之庙、既藏之主,而再筑宫以祭。现在所议,与此正同。又虽违礼立庙,至于禘祫。合食则禘无其所,废祭则于义不通。

这五说都不可,所以臣博采前闻,求其折中。以为殷祖元王、周祖后稷,太祖之上,都自为帝,又其代数已远,不再祭他们,所以太祖得正东向之位,子孙从昭穆之列。《礼》所称的盖以纪一时之宜,不是传于后代之法。《传》说:“子虽齐圣,不先父食。”是说子为父屈。景皇帝虽是太祖,其于献、懿则是子孙。当禘祫之时,献祖宜居东向之位,景皇帝宜从昭穆之列。祖以孙尊,孙以祖屈,求之神道,岂远人情?又常祭甚众,合祭甚寡,则是太祖所屈之祭至少,所伸之祭至多。比于伸孙之尊,废祖之祭,不也顺吗?事异殷周,礼从而变,不是失礼。

臣伏以制礼作乐,是天子的职分。陛下以臣议有可采,粗合天心,断而行之,这就是礼。如以为还有可疑,乞召臣对,面陈得失,庶有发明。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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