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對祭社不奏商均判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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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大社奏乐不奏商均,有司将被认为失礼〉

五土为社,二时宗祀。确实应该殷荐而无差错,将报功而有序。在国家的常典,是主司的常仪。如今百工按时,六乐不滥,所以应当明察祭祀之礼,防止暗室之欺。宫悬备于庭,能够奏降神之变;难道币帛在席,用来表示至诚之款。必须仍旧贯,应当凭故实。难道吹竽而混音,为什么握兰而妄举?内省不疚,其词未孚,谬指商均之曲,颇动周郎之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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