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辟那些荒芜之地,期望富庶,正当初创,正切施行,往日虽曾指挥,渐渐恐怕废堕,应当再次申明劝诱,期望共享丰收。应令各处长吏遍下管内,凡荒田有主者,一任本主开耕;无主者,一任百姓请射佃种,三年内都不在收税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