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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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周易正义》06小過现代白话译文。

周易正义06小過儒家经学

周易 第六十二卦

小过 ䷽

艮下震上。小过:亨通,利于守正。可以做小事,不可以做大事。飞鸟留下它的声音,不宜往上,宜往下,大吉。

[疏]“小过亨”至“大吉”。○正义曰:“小过,亨”者,“小过”,卦名。王弼在《大过》卦下注说:“音相过之过”。恐怕人们理解为罪过的过,所以用音来解释。那么“小过”的意义,也与那相同。过分的小事,叫做小过,即“行为过于恭敬,丧事过于哀伤”之类。褚氏说:“是说小人的行为,稍有差错,君子做出过分宽厚的行径来矫正它,如晏子穿狐裘之类。”这是因小人有差错,所以君子做出过分宽厚的行径,并非就用差错来解释卦名。《彖》说“小过,小者过而亨”,是说因过分而得到亨通,表明不是罪过,所以王弼在大过用音来解释,表明虽然意义兼有罪过得名,但在君子是过分的行为。而周氏等人不明白这个道理,兼用罪过来解释卦名,差得远了。过分是小事,道才可以通,所以说“小过,亨”。“利贞”者,矫正世风激励民俗,利于归正,所以说“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者,是时势。稍有差错,只可以用小事来矫正,不可以用大事来纠正,所以说“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者,借比喻来说明过分宽厚的行径,有吉有凶。飞鸟留下它的声音,哀鸣以求安处。过于往上就更加无处可去,过于往下就不失其安定,用来比喻君子处在差错之时,做过分宽厚的行径,顺从而立它就吉,逆而触犯它就凶,所以说:“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顺从就执卑守下,逆反就犯君陵上,所以用臣的逆顺,类比鸟的上下。○注“飞鸟”至“求处”。○正义曰:“飞鸟遗其音声,哀以求处”者,遗,失。鸟失声,必定是穷迫,未得安处。《论语》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所以知道遗音就是哀声。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

[疏]正义曰:这是解释小过的名称。并说明小过有亨通的德义,过分做小事叫做小过,顺应时势矫正民俗,虽然过分而通,所以说“小者过而亨”。

过以“利贞”,与时行也。

[疏]正义曰:这是解释利贞的德,由于做过分的行为而得到利贞。然而矫枉过正,应时所宜,不可常行,所以说“与时行”。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疏]正义曰:这是就六二、六五以柔居中,九四失位不中,九三得位不中,解释“可小事,不可大事”的意义。柔顺的人,只能做小事,柔而得中,是行小中时,所以说“小事吉”。刚健的人,才能做大事,失位不中,是行大不中时,所以说“不可大事”。

有“飞鸟”之象焉。

[疏]正义曰:解释不取其他物作比喻,只取“飞鸟”的原因,因为不宜上,宜下,有飞鸟之象的缘故。

“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疏]正义曰:这是就六五乘九四之刚,六二承九三之阳,解释所以“不宜上,宜下,大吉”的意义。往上则乘刚而逆,往下则承阳而顺,所以说“不宜上,宜下,大吉”,因为上逆而下顺。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疏]正义曰:雷所出,不出于地。今出山上,超过其本所,所以说“小过”。小人差错,过失在于轻慢奢侈,所以君子矫正它,以行为过于恭敬,丧事过于哀伤,用度过于节俭。

初六:飞鸟以凶。

[疏]正义曰:小过的意义,上逆下顺,而初应在上卦,进而往逆,同于飞鸟,无处落脚,所以说“飞鸟以凶”。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疏]正义曰:“不可如何也”者,进而往逆,谁知道不可自取凶咎,想怎么样呢?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疏]正义曰:过而得之叫做遇,六二在小过而当位,是过而得之。祖,始,指初。妣,母的称呼。六二居内,履中而正,本来叫做妣。已经超过初,所以说“过其祖”。履得中正,所以说“遇其妣”。过不至于僭越,尽于臣位而已,所以说“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疏]正义曰:“臣不可过”者,臣不可自己超过其位。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疏]正义曰:“弗过防之”者,小过的时代,大者不能立德,所以令小者得过分,九三居下体之上,以阳当位,不能先过为防,以致令小者或过分。上六小人最居高显,而又应而跟从。其跟从,则有残害之凶到来,所以说“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者,《春秋传》说:“在内曰弑,在外曰戕。”那么戕都是杀害的意思。说“或”者,不必然之辞。是说做这种行为的,有幸而免。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疏]正义曰:“凶如何”者,跟从小人,果然导致凶祸,将怎么办?是说不可如何。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疏]“九四无咎”至“永贞”。○正义曰:居小过的时代,小人有过差的行为,须大德的人,防使无过。今九四虽体阳爻而不居其位,不防的责任,责任不在己,所以得无咎。所以无其咎的原因,因为其失位在下,不能做过分宽厚的行径,所以得遇于无咎之宜,所以说“无咎,弗过遇之”。既能无为自守,就无咎,有往就危厉,所以说“往厉”。不交于物,物也不与,无援之助,所以危则必自戒慎而已,无所告救,所以说“必戒”。以此而处于群小之中,未足委任,不可用之以长行其正,所以说“勿用永贞”。○注“夫宴安”至“怀也”。○正义曰:“夫宴安酖毒,不可怀也”者,这是《春秋》狄伐邢,管仲劝齐侯救邢,为此辞,说宴安不救邢,即酖鸟之毒,不可怀而安之。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疏]正义曰:“位不当”者,解释所以弗过而遇,得免于咎的原因,因为其位不当的缘故。“终不可长”者,自身有危,无所告救,岂可任之长久,以为正。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疏]“六五密云”至“在穴”。○正义曰:“密云不雨,自我西郊”者,小过者,小者过于大。六得五位,是小过于大,阴之盛。阴盛于上,而艮止之,九三阳止于下,是阴阳不交,虽复至盛,密云至于西郊,而不能为雨。施之于人,是柔得过分而处尊,未能行其恩施,广其风化,所以说“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者,公是臣之极,五极阴盛,所以称公。小过之时,为过还小,而难未大作,还在隐伏。以小过之才,治小过之失,能获小过在隐伏的,有如公之弋猎,取得在穴隐伏的兽。所以说“公弋取彼在穴”。○注“除过”至“能雨也”。○正义曰:“除过”至“能雨也”者,雨,用来比喻德的惠化。除过差之道,在于文德,怀之,使其自服,弋而取之,是尚威武,尚威武即“密云不雨”之义。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疏]正义曰:“已上”者,解释所以“密云不雨”。以艮之阳爻,已上于一卦之上而成止,所以不上交而为雨。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疏]正义曰:上六处小过之极,是小人的过,遂至上极,过而不知限,至于亢。过至于亢,无所复遇,所以说“弗遇过之”。以小人之身,过而弗遇,必遭罗网,其犹如飞鸟,飞而无托,必离矰缴,所以说“飞鸟离之,凶”。过亢离凶,是谓自灾而致眚,还有什么可说!所以说“是谓灾眚”。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疏]正义曰:“已亢”者,解释所以“弗遇过之”,因为其已在亢极之地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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