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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食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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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的制度,专卖的物品有十种,分别是酒、酒曲、茶、醋、香、矾、丹砂、锡、铁,而盐是其中最重要的。贞元初年,蔡松年担任户部尚书,开始恢复钞引法,设置官员和仓库来制造钞和引。钞要与盐司的簿籍相符,引则要统计司县批缴的数量。每七年进行一次改革。当初,辽、金故地靠近海边的地方盛产盐,上京、东北二路食用肇州的盐,速频路食用海盐,临潢以北有大盐泺,乌古里石垒部有盐池,这些都能满足境内百姓的食用,曾经征收过盐税。等到夺得中原地区后,盐场数量加倍,因此设官立法更加详细。然而盐税增减不一,机构废置无常,也只是随时补救弊端而已。益都、滨州原先设置两个盐司,大定十三年四月,合并为山东盐司。二十一年,沧州和山东各盐场增收,有人违禁贩卖私盐,朝廷议论担心时间长了会破坏法令,于是合并为海丰盐使司。十一月,又合并辽东等路的各个盐场,成为两个盐司。大定二十五年,改狗泺盐司为西京盐司。此后只设置山东、沧州、宝坻、莒州、解州、北京、西京七个盐司。
山东、沧州、宝坻的盐每三百斤为一袋,每二十五袋为一大套,钞、引、公据三者齐全才允许出售。小套是十袋,或者五袋、一袋,每套一张钞,引的数量与袋数相同。宝坻的零散盐根据斤数,或者六分之三,或者六分之一,另外发给小钞引,以便出售。解州的盐每二百五十斤为一席,每五席为一套,钞引与陕西转运司一同出售,那些运粮到陕西军营的人,允许用公牒换取钞引。西京等盐场的盐按石计算,大套是五石,小套是三石。北京的大套是四石,小套是一石。辽东的大套是十石,都是一套一张钞,一石一张引。零散盐积累到十石,也是一张钞和十张引。
盐的行销区域,各自根据当地情况而定。山东、沧州的九个盐场,行销山东、河北、大名、河南、南京、归德各府路,以及许、亳、陈、蔡、颍、宿、泗、曹、睢、钧、单、寿各州。莒州的十二个盐场:涛洛场行销莒州,临洪场行销赣榆县,独木场行销海州司候司、朐山县、东海县,板浦场行销涟水县、沭阳县,信阳场行销密州,这五个盐场又与大盐场一同行销沂、邳、徐、宿、泗、滕六州。西由场行销莱州录事司及招远县,衡村场行销即墨县、莱阳县,这两个盐场的钞引以及半袋小钞引,允许本州县出售。宁海州的五个盐场都卖零散盐,不使用引目。黄县场行销黄县,巨风场行销登州司候司、蓬莱县,福山场行销福山县,这三个盐场又通行附近的栖霞县。宁海州场行销司候司、牟平县,文登场行销文登县。宝坻的盐行销中都路,平州副使在马城县设置机构存放钱款。解州的盐行销河东南北路、陕西东路,以及南京河南府、陕、郑、唐、邓、嵩、汝各州。西京、辽东的盐各自行销本地。北京宗州、锦州的末盐,行销本路及临潢府、肇州、泰州境内,与这些地区接壤的地方也参与其中。
世宗大定三年二月,制定了军人私煮盐和盗窃官盐的法律,命令猛安谋克进行巡逻缉捕。三年十一月,下诏将银牌发给益都、滨州、沧州盐使司。十一年正月,采纳西京盐判宋俣的建议,将狗泺盐场改为六品使司,任命宋俣为盐使,顺圣县令白仲通为副使,以当年收入的钱数为定额。四月,因为乌古里石垒部百姓饥荒,免除了该部的盐池税。十二年十月,下诏西北路招讨司猛安所管辖的贫民和富人家的奴婢,都供给食盐。宰臣说:“离盐泺远的人,获取的食盐还不够补偿路途的费用。”于是命令按人口给付钱款,富家奴婢以二十口为限。
十三年二月,合并榷永盐司为宝坻使司,取消平州、滦州的盐钱。沧州原先废弃了海阜盐场,三月,沧州人李格请求重新设置,下诏派使者去视察。有关部门说:“这个盐场兴办就会损害沧州的盐税,而且食盐户数不变,盐货年年增加,必然只是多积压而卖不出去。”于是搁置了这个建议。三月,大盐泺设置盐税官。再次免除乌古里石垒部的盐池税。二十一年八月,参知政事梁肃说:“宝坻及附近各县很多人缺粮,可以降低盐价提高粮价,用粮食换盐。”皇上命令宰臣商议,都说:“盐不是多吃的食物,如果降价换粮,恐怕时间长了卖不出去,导致亏空税课。今年粮食有七十多万石运到通州,近来又用恩、献等六州的百余万石粮食相继运到,足够赈济了,不用麻烦换粮。”于是作罢。十二月,取消平州的椿配盐课。二十三年七月,博兴县百姓李孜收集日晒盐,大理寺将私盐法和刮咸土法两种意见上报。宰臣认为这不算私盐,张仲愈独自说:“私盐罪重,但犯的人还很多,不能放纵。”皇上说:“刮咸土不是煎煮,为什么等同于私盐?”张仲愈说:“这样渤海的人就会任意刮咸土食用,将会侵害官府盐税。”极力争论不止,皇上于是将李孜按刮咸土定罪。以后犯法就按私盐法论处。
十一月,张邦基说:“宝坻的盐税,如果每石征收正课一百五十斤,担心有风吹日晒的损耗。”于是命令每石增加耗盐二十二斤半,并且提前一年预支钱款补偿,以优待灶户。
二十四年七月,皇上在上京,对丞相乌古论元忠等人说:“会宁尹蒲察通说,当地的猛安谋克户很困难。过去速频以东地区食用海盐。蒲与、胡里改等路食用肇州的盐,起初定额一万贯,现在增加到二万七千贯。如果取消盐引,增加灶户,或许可以容易获得。”元忠回答说:“已经曾派使者到咸平府以东规划了。”皇上说:“不必等这个,应该赶快做。”蒲察通又说:“可以取消上京的酒务,听任百姓自己酿造并交税。”皇上说:“先前滦州等地也曾让百姓煮盐,后来因为不方便作罢了,现在怎么能让百姓自己卖酒呢?”二十五年十月,皇上从上都回来,对宰臣说:“我听说辽东,凡是百姓家中的食盐,只要没有引目的,就已经按私盐定罪。普通百姓零买食用,怎么会有引目?可以只让他们散办,或者询问百姓,顺从他们的意愿。”于是因此取消北京、辽东盐使司。二十八年,尚书省讨论盐事,皇上说:“盐使司虽然办理官府盐课,但向来扰民。盐官每次出巡,而巡捕的人往往私下携带官盐,所到之处索求贿赂和酒食,稍不如意就用所带的盐诬陷人说是私盐。盐司贪图增加税额,即使知道是诬陷也还要施加刑罚。应该下令另外设置巡捕官,不与盐司有关联,希望能革除弊端。”五月,设立巡捕使,山东、沧州、宝坻各二员,解州、西京各一员。山东设置在濰州、招远县,沧州设置在深州和宁津县,宝坻设置在易州和永济县,解州设置在澄城县,西京设置在兜答馆,官阶从六品,直接隶属于省部,各发给银牌,抽调盐使司的弓手充当巡捕人员,并且禁止不能进入人家搜查,如果食盐一斗以下不得追究治罪,只有盗贩和煮盐的才抓捕,在三百里以内的属于转运司管辖,三百里以外的就由所在路府提点所治罪,盗窃盐课的也如此处理。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十月,皇上到隆庆宫,对有关部门说:“近来因为打猎,知道百姓有很多因触犯盐禁而获罪的,百姓怎么受得了?我想让他们按照平州、滦州、太原均摊办理的成例,让百姓自己煎盐,命令百官讨论这件事。”十二月,户部尚书郑俨等人说:“如果让百姓按人口规定税额,百姓既交纳了干办钱,又必须另外买盐来吃,这是加重百姓的财力负担,而白白增加煎盐贩卖者的利益。况且现在的盐价,是过去钱币容易获得的时候定的,现在与过去不同,何况太平日子久了,人口繁衍,食盐的每年税额应该有增加,反而没有增加,为什么呢?因为官府定价高,贫民贪图私盐便宜,导致亏空官府盐课罢了。近来已经降低了宝坻、山东、沧州的盐价,每斤三十八文,请求再减去八文,每年不超过减少一百二十余万贯,官府盐价既已便宜,卖出的必然多,自然有盈余,也不会完全损失所减少的数额。况且现在府库金银约折合钱万万贯有余,假使盐课不足,也足够补充一百多年的经费,如果量入为出,一定没有不足的忧患。请求让平州、滦州的干办盐课也降低价格,各路巡盐弓手不得擅自巡逻缉捕,希望能革除诬告的弊端。”礼部尚书李晏等人说:“所谓干办,既不是好名声,也不是好办法。一定要杜绝私煮和盗贩的弊端,不如每斤减为二十五文,使公私价格相同,那么私盐自然会停止。另外巡盐的兵吏往往挟带私盐来诬陷人,可以命令他们与所属司县约定时间,才允许巡捕,违者由按察司治罪。”刑部尚书郭邦杰等人则认为:“平州、滦州沿海以及太原的盐碱地可以依旧实行干办,其余同意郑俨的建议。”御史中丞移剌仲方则认为:“私煎盗贩的人,都是知道禁令而犯法的人。可以选能干的官吏充当巡捕使,但不能进入人家搜查。”同知大兴府事王翛请求每斤减为二十文,取消巡盐官。左谏议大夫徒单镒则认为干办方便。宰臣上奏:“按每斤官本十文,如果减为二十五文,似乎适中。巡盐弓手可以减少三分之一,盐官出巡必须约定所属一同前往,没有一同捕获的不予追究。可以从明年五月一日开始实行。”皇上于是命令宝坻、山东、沧州的盐每斤减为三十文,已经发出的钞引还没有支取盐的按新价补足,其余同意所请。
十二月,于是取消西京、解州的巡捕使。当时已经下诏取消干办盐钱,十二月,因为大理司直移剌九胜奴、广宁推官宋扆议论北京、辽东盐司的利弊,于是重新设置北京、辽东盐使司,北京路每年以十万余贯为定额,辽东路以十三万贯为定额。取消西京和解州的巡捕使。
明昌元年七月,上密封奏章的人说河东北路的干办盐钱每年十万贯太重,因此百姓多逃亡迁徙,请求放宽征收督促。皇上命令等农闲时派使者视察。十二月,制定禁止司县擅自科派盐税的制度。二年五月,省臣认为山东盐课不足,是因为盐司官出巡不敢擅自抓捕,必须约定所属一同前往,人们不畏惧的缘故。于是下诏,从今以后如果有盗贩的人,允许盐司官直接抓捕。百姓私自煮盐和藏匿,则约定所属一同搜查。巡尉、弓兵如果不与盐司约定,则不得擅自进入人家。三年六月,孙即康等人和盐司官商议:“军民犯私盐罪,三百里以内的由盐司按罪,远的交给提点所,都从贩造者那里征收捕获的赏钱。猛安谋克部人煎盐贩卖和盗窃的,所管官员论罪赎身,三次犯法则处以杖刑,能捕获的则免罪。另外滨州渤海县永和镇离州城远,恐怕藏匿盗贼和私盐,可以改为永丰镇和曹子山村,各设立巡检,山东、宝坻、沧州盐司判官请求升为从七品,任用进士。”皇上命令猛安谋克杖刑的再议,其余都同意。尚书省上奏:“山东滨州、益都九个盐场的盐行销于山东等六路,涛洛等五个盐场只行销于沂、邳、徐、宿、滕、泗六州,各有定额税收,与九个盐场相比,税收数额不同。如果让它们与九场通同比较增减,那五个盐场的官员依仗那较大的税收数额,恐怕不尽力,反而产生奸弊。”于是下令五个盐场各自进行通比。旧法与盐司使、副使通比,所以到这时才改变。
五年正月,八个较小盐场的盐官左荜等人,因为税额不能达到定额,缴还了告敕。于是派使者视察十三个盐场重新核定,除了涛洛等五个盐场设管勾,可以马上恢复办理,便将左荜所上报的八个盐场,按照大定二十六年的制度,从现有管课,依照新例永远进行比磨。户部郎中李敬义等人说:“八个小盐场现在新定的税额有的减少了一半,如果让他们都按照新税额,而旧税额已经征收入官,恐怕所减的钱多,因而作弊,而所收的钱数不再全部如实登记入账交纳官府。”于是按照明昌元年所制定的酒税院务制度,命令即日起征收办理。
十一月,按照旧制,猛安谋克若犯私盐、私酒曲罪,由转运司定罪,于是重新规定军民犯私盐的都归盐司管辖,私酒曲则归转运司管辖,距离三百里以外的交给提点所处理,如果逮捕审问犯人而所属部门吝啬不肯遣送的,判徒刑二年。
十二月,尚书省商议,山东、沧州旧法每斤盐价四十一文,宝坻每斤四十三文,自大定二十九年赦恩并特旨减为三十文,共计减少一百八十五万四千余贯。后来因为国家用度不足,于是上奏定每斤再加三文,为三十三文。到承安三年十二月,尚书省上奏:“盐利极大,如今天下户口繁衍,吃盐的人比从前多一倍,军需储备支出的盐也很多,况且是日用不可缺少之物,岂能因价格高低而有多有少?如果不随时取利,恐怕白白失去利益。”于是重新规定山东、宝坻、沧州三盐司价格每斤加为四十二文。解州旧法每席五贯文,增加为六贯四百文。辽东、北京旧法每石九百文,增加为一贯五百文。西京煎盐旧法每石二贯文,增加为二贯八百文,捞盐旧法每石一贯五百文,增加为二贯文。既增加了价格,又增加了销售的数量。七盐司旧课每年收入六百二十二万六千六百三十六贯五百六十六文,到此时增加为一千零七十七万四千五百一十二贯一百三十七文二分。山东旧课每年收入二百五十四万七千三百三十六贯,增加为四百三十三万四千一百八十四贯四百文。沧州旧课每年收入一百五十三万一千二百贯,增加为二百七十六万六千六百三十六贯。宝坻旧课每年收入八十八万七千五百五十八贯六百文,增加为一百三十四万八千八百三十九贯。解州旧课每年收入八十一万四千六百五十七贯五百文,增加为一百三十二万一千五百二十贯二百五十六文。辽东旧课每年收入十三万一千五百七十二贯八百七十文,增加为三十七万六千九百七十贯二百五十六文。北京旧课每年收入二十一万三千八百九十二贯五百文,增加为三十四万六千一百五十一贯六百一十七文二分。西京旧课每年收入十万零四百一十九贯六百九十六文,增加为二十八万零二百六十四贯六百零八文。
四月,宰臣上奏:“按法律,猛安谋克有告发私盐而不抓捕的,处以杖刑;其部人有犯私盐而失于察觉的,按犯案数量多少论罪。如今却有亲身犯法的,与犯私酒曲、杀牛的,都是世袭权贵之家,不可不禁止。”于是规定徒刑年限、杖刑数目,不准用赎刑抵免,不够徒刑的处以杖刑五十。
八月,命令山东、宝坻、沧州三盐司,每年春秋两季派遣使者督察按察司及州县巡察私盐。
泰和元年九月,省臣认为沧、滨两司的盐袋,每年买席子一百二十万张,都取自百姓。清州北靖海县新设的沧盐场,本是旧猎场,低湿多芦苇,应该解除禁令,让百姓按时采集编织。
十一月,陕西路转运使高汝砺上言:“旧制,捕捉告发私盐酒曲的,按斤两给赏钱,都向犯人征收。但盐官抓获的则充作正课,巡捕官则不赏。巡捕军则赏钱比常人减半,免役弓手又减半,这是罪行相同而赏赐不同。请求将司县巡捕官不赏的数额,以及巡捕弓手所减的部分,都征收归官,这样罪与赏就公平了。”下诏同意。三年二月,任命解盐司使治所在本州,副使治所在安邑。十一月,规定进士授盐使司官,按榜次及入仕先后拟定注授。
四年六月,以七盐使司课额七年一定为制度,每斤增加为四十四文。当时桓州刺史张炜请求用盐换米,下诏令省臣商议。
六月,下诏因为山东、沧州盐司自增加新课之后,每年亏损累积,是由于官家既未经营筹划,而管勾、监同与干办人相互奸弊,以致如此。立即选拔有才干的人代替两司使副,用进士及部令史、译人、书史、译史、律科、经童、各局分出身中廉洁谨慎的人为管勾,而罢免旧官。
十月,西北路有违犯花硷禁令的,想比照盐禁定罪,宰臣认为:“若比照私盐,则有不同。”下诏规定:收硷者杖八十,十斤加一等,罪止徒刑一年,赏赐同私矾例。五年六月,因山东、沧州两盐司侵吞课额,派遣户部员外郎石铉前往视察,回来说让两司分办较为方便。下诏让周昂分河北东西路、大名府、恩州、南京、睢、陈、蔡、许、颍州隶属沧盐司,以山东东西路、开、濮州、归德府、曹、单、亳、寿、泗州隶属山东盐司,各按人口承担课额。十月,签河北东西大名路按察司事张德辉上言:“海边居民容易得到私盐,所以犯法的人多,可以按户口平均分配。”尚书省命令山东按察司商议利弊,回言:“莱、密等州连年歉收,按人口卖盐收取的钱虽然少,百姓仍认为负担重,恐怕导致流亡。况且私煮盐的都是无籍之人,岂能因配买就不干了!”于是规定,命与沧盐司都乘驿马巡察境内。
六年三月,右丞相内族宗浩、参知政事贾铉上言:“国家经费只依赖盐课,如今山东亏欠五十余万贯,是因为私煮盗贩者结成团伙,盐司既不能捕捉,统军司、按察司也不禁止,如果只按犯私盐者的人数,罚俸降职,他们将隐瞒不报,更难控制了!应立法,以各官在职时所增亏的实际数字,让盐司上报省部,作为升降依据。”于是下诏诸统军、招讨司,京府州军官,所管辖部下有犯者,两次则夺半月俸,一年五次则上奏裁决,巡捕官只要犯法则立即判决,令按察司御史监察。
四月,采纳涿州刺史夹谷蒲乃的建议,允许莱州百姓所纳盐钱可以缴纳丝绵、银钞。七年九月,规定西北京、辽东盐使判官及各场管勾的增亏升降标准,凡文资官吏员、各局署承应人,应验资历注授者,增加不满一分者升为本等首,增加一分减一资,二分减两资,迁一官,四分减两资,迁两官,亏损则按此降等。如任满回京验官注授者,增加不满一分升为本等首,增加一分减一资,二分减一资、迁一阶,四分减两资、迁两阶,亏损者也按此降等。
十二月,尚书省根据卢附翼的建议,于是规定灶户盗卖课盐法,若应纳盐课之外有余,则全部申报官府,若留存者减盗一等。若刮硷土煎食,采黄穗草烧灰淋卤,以及用酵粥酿酒者,杖八十。八年七月,宋克俊上言:“盐管勾自改为注授进士诸科人,而监官有失去超升县令的阶次,因此怠惰而亏损课额,请求依旧制为便。”有司因泰和四年改注时,选拔当时到部的人截替,于是拟定以秋季到部的人注授替代。八年七月,下诏沿淮各榷场,允许官民用盐贸易。
宣宗贞祐二年十月,户部上言:“阳武、延津、原武、荥泽、河阴各县多硷卤,百姓私自煎盐不能禁止。”于是下诏设场,设判官、管勾各一员,隶属户部。不久,御史台上奏:“各县都被有力者夺去,商贩不能通行。”于是敕令御史分路申明禁止条约。三年十二月,河东南路权宣抚副使乌古论庆寿上言:“绛、解百姓多从事贩盐,经大阳关换取陕、虢的粮食,等到渡河返回,官府强行收购其八,除去旅费还能剩多少?而河南行部又自行运盐到陕换粮,完全剥夺民利。近年河东旱蝗,加上强行收购,物价暴涨,人民流亡,实在可怜。请求取消强行收购,以缓解祸患。”四年七月,庆寿又上言:“河中缺粮,既不能接济,又强行收购来剥夺。盐是官物,有关部门陆运到黄河,再用船运到京兆、凤翔,与商人贸易,难得而辛苦。而陕西行部每石又强行收购二斗,这是官物而自己收购。盐是官物,有关部门陆运到黄河,再用船运到京兆、凤翔,与商人贸易,难得而辛苦。而陕西行部每石又强行收购二斗,这是官物而自己收购。转盐换物,本为接济河中,而陕西又强行夺取,不是抢夺是什么?请求彼此一律听民自便,则公私都得益。”皇上同意。兴定二年六月,因延安行六部员外郎卢进建议:“绥德的嗣武城、义合、克戎寨靠近黄河的地方多产盐,请求设盐场管勾一员,每年获利十三万余斤,可输钱二万贯以助军需。”三年,下诏采纳其言,设官卖盐供给边防。四年,李复享上言:“用河中西岸解盐旧所换的粟麦一万七千石充关东之用。”不久命令解盐不得流通到陕西,因北方有警,黄河禁令正严。元光二年,内族讹可上言,民运解盐有助军粮,下诏修石墙以加固。
酒
金朝的酒专卖继承辽、宋旧制,天会三年开始命榷官以周年为任期。世宗大定三年,下诏宗室私自酿酒的,由转运司审理治罪。三年,省奏中都酒户多逃亡,因此课额更加亏损。皇上说:“这是官府不严禁私酿所致。”命令设军士一百人,隶属兵马司,同酒使副及合千人一起巡察,即使权贵之家也允许搜索。奴婢犯禁,杖其主人一百。并且令大兴少尹招回流亡酒户。八年,重新规定酒使司课额达到五万贯以上,盐场达不到五万贯的,依旧例通注文武官,其余都任用右职有才能、多次差遣不亏损的人。九年,大兴县官因广阳镇务亏损课额,害怕夺其俸禄,于是把酒分给部民,让他们纳税。大理寺认为财物非入己,请求以赎论。皇上说:“虽非私赃,但贫民也受害,若只从赎,何以惩戒后来。”特命解职。二十六年,省奏盐铁酒曲自定课以后,增加各有差别。皇上说:“朕不久前在上京,酒味不佳。朕想如中都曲院取课,或许能使百姓得到美酒。朕的日常膳食也减省,曾有一位公主来,没有多余膳食可给。朕想日用五十羊何难!但考虑费用都出自百姓,不忍心做。监临官只知利己,不知利从何来?若能办理增加盈余者升迁,亏损者降职,仍重新规定并增并亏的课额,不失原额。如横班只亏损者,与其他差事一样降罚,或许有激励。且如功酬应办二万贯,而只得一万七八千,难送两酬者,必只纳一万贯,而辄将余钱归己。今后可令现差使内未送酬的余钱,与后差使内所增的钱通算为酬,或许钱可归官。至于监官食钱,若不先给,何以责其廉洁。今后凡及格限到达者,即用此办法。”又奏罢杓栏人。二十七年,商议以天下院务,依中都例,改收曲课,而听任百姓酿酒。户部派遣官员询问辽东来远军,南京路新息、虞城,西京路西京酒使司、白登县、迭剌部族、天成县七处,除税课外,愿自承课卖酒。皇上说:“自昔监官多私吞官钱,若令百姓承办,或许革除此弊。可试行之。”
明昌元年正月,更改制定新的课程,命令即日征收办理。中都的曲使司,大定年间,每年获得钱三十六万一千五百贯,承安元年每年获得四十万五千一百三十三贯。西京的酒使司,大定年间,每年获得钱五万三千四百六十七贯五百八十八文,承安元年每年获得钱十万七千八百九十三贯。七月,规定中都曲使司以大定二十一年到明昌六年为界限,通盘比较平均取一年的数额作为定额。五年四月,尚书省上奏:“以前各处的酒税务,所设置的杓栏人,由曾经在朝廷服役的射粮军担任,大定二十六年废除,那些在朝廷服役的军人,各自给予添支钱粮作为报酬。现在打算将原来收取的杓栏钱,用来代替添支,命令各院务根据所收的数额,从百分中取三,随同课税代为输送,不再纳入比较,每年大约得钱三十余万,以辅助国家费用。”泰和四年九月,尚书省上奏:“在都城的曲使司,自从制定课税以来八年都增加,应该依照旧法,以八年的总课程,平均作为一年的数额,仍然取新增各种物品的一分税钱并入,共同作为课额。以后的课税,每五年固定一次制度。”又命令各处的酒务,在原定额上通取三分作为糟酵钱。六年,规定院务卖酒的数量各有差别,如果超出数量外卖,以及携带超过数量的,治罪。宣宗贞祐三年十二月,御史田迥秀说:“大定年间,酒税每年达到十万贯的,才设置使司,后来二万贯也设置,现在河南的使司也五十多员,白白浪费每月的俸禄,应该依照大定的制度。”元光元年,重新设置曲使司。
醋税
自从大定初年,因为国家费用不足,设置官员专卖醋,以帮助日常开支。到二十三年,因为府库充足,于是废除了。章宗明昌五年,因为有关部门的收入不满足支出,议事的人请求专卖醋的利润,于是命令设置官员专卖醋,其课税定额,等待派遣官员确定。后来废除。承安三年三月,尚书省大臣因为国家费用浩大,于是重新专卖醋。五百贯以上设置都监,千贯以上设置同监一名。
茶
除了宋朝人每年进贡的以外,都在宋界的榷场进行贸易。世宗大定十六年,因为很多人私自贩卖,于是重新制定香茶的罪赏标准。章宗承安三年八月,认为浪费国家费用且资助敌人,于是命令设置官员制造茶。派尚书省令史承德郎刘成前往河南视察官方制造的茶,因为没有亲自品尝味道,只采集民间言论说是温桑,实际上不是茶,回来后立即禀告皇上。皇上认为他不称职,杖打七十,罢免他。四年三月,在淄州、密州、宁海、蔡州各设置一个作坊,制造新茶,依照南方的例子每斤装一袋,价值六百文。因为商旅仓促之间没有贩运,命令山东、河北四路转运司根据各路的户口平均分配袋数,交给各司县售卖。购买茶引的人,缴纳钱或折算物品,各自按方便选择。
五月,因为山东人户制造和贩卖私茶,侵犯专卖利益,于是规定比照煎私矾的条例,判处徒刑二年。
泰和四年,皇上对宰相说:“我尝了新茶,味道虽然不好,难道就不能喝吗?近来命令近侍察看,才知道山东、河北四路全部强制配售给百姓。既然说是强迫百姓,应该治罪。这个举动不知道是转运司还是县官做的,所属的按察司也应当定罪。请查明上报。从今以后命令每袋价格减少三百文,到明年四月卖不出去,即使腐败了也无妨。”五年春天,废除制造茶的作坊。三月,皇上告诉尚书省大臣说:“现在虽然不造茶,但不要砍伐那些茶树,土地则任凭百姓耕种和砍柴。”六年,河南茶树枯死的,命令补种。十一月,尚书省上奏:“茶,是饮食之外的东西,不是必需之物。近年来上下都争着喝,农民尤其严重,市井茶肆相连。商旅多用丝绢换取茶,每年花费不下百万,这是用有用之物换取无用之物。如果不禁止,恐怕耗财更严重。”于是命令七品以上官员,其家中才允许喝茶,仍然不得卖和馈赠。不应该留存的,按斤两定罪赏。七年,重新制定喝茶的规定。八年七月,议事的人认为茶是宋地的草芽,而换取中国的丝锦锦绢有益之物,不可行。国家的盐货出自卤水,每年取用不完,可以命令用茶交换。尚书省大臣认为交换的范围不广,于是上奏命令兼用杂物交换。宣宗元光二年三月,大臣因为国家窘迫财用枯竭,上奏说:“金银钱粮,世间不可一日缺少。茶本来出自宋地,不是饮食的急需,而从前商人用金帛交换,这是白白消耗。泰和年间,曾经禁止,后来因为宋人求和,于是废除。战争兴起以来,又重新执行,但犯法的人不少减少,而边境百姓又窥探利益,越境私自交换,恐怕因此泄露军情,或者盗贼入境。现在河南、陕西共五十多郡,郡每日吃茶大概二十袋,每袋值银二两,这是一年之中浪费百姓银两三十多万。怎能用我们有用的财货资助敌人呢?”于是规定亲王、公主及现任五品以上官员,平时蓄存的保留,禁止不得卖、馈赠,其余人全部禁止。犯者判徒刑五年,告发者赏宝泉一万贯。
各种征收商税
海陵贞元元年五月,把都城的空地赐给随朝大小官员及护驾军,七月,各自征收钱各有不同。大定二年,制定院务创亏及功酬标准。八月,废除各路关税,只命令稽查。三年,尚书省上奏:“山东西路转运司说,坊场河渡多有拖欠。”下诏按照监督管理的制度,根据年岁远近区别,减免。又根据尚书工部令史刘行义的建议,制定城市出租房屋的税制。五年,因为此前河湖废除设官,重新招募百姓认购,两界之后,仍旧设置官员。二十年正月,制定商税法,金银百分取一,各种物品百分取三。章宗大定二十九年,户部说天下河泊已经允许与民同利,那些七处设官可以废除,委托所属禁止豪强不得擅自取利。
明昌元年正月,敕令尚书省,制定院务课程商税数额,各路使司院务一千六百一十六处,比旧减少九十四万一千余贯,于是废除坊场,免除租赁房屋税。十月,尚书省上奏:“现在天下使司务,既然减少课额,而监官增亏已经有升迁追夺的制度,应该废除提点所给赏罚俸的制度,只委托提刑司,察访提点官侵犯场务的,则按制度论处。”下诏听从。二年,下诏减少南京出租官房及地基钱。三年,告诉提刑司,禁止有权势的人家不得独占山川湖泽的利益。又司竹监每年采集入破竹五十万竿,春秋两次送到都水监,准备河防,剩余边刀笋皮等卖钱三千贯,苇钱二千贯,作为定额。明昌五年,上书言事的人请求恢复旧设的坊场,皇上不允许,只允许增置院务,下诏尚书省参酌制定制度,于是拟定辽东、北京依旧允许别人分办,中都等十一路派官按察视察,酌情添设院务于二十三处,从今年九月一日开始界限,下诏批准。大定年间,中都税使司每年获得十六万四千四百四十余贯,承安元年,每年获得二十一万四千五百七十九贯。泰和六年五月,制定院务课税亏损,命令转运司派官监管专卖。
金银之税
大定三年,规定金银坑冶允许百姓开采,二十分取一作为税。泰和四年,上书言事的人认为金银百分取一,各种物品取三分,现在物价比以前高,除金银外定额不能全部包括,其余金银可以同时增加一分。下诏听从。七年三月,户部尚书高汝砺说:“旧制,小商贸易各种物品收钱四分,而金银是贵重的细物,多出自富有之家,反而只取三分,这是不伦不类,也请求一律征收。”尚书省大臣商议认为这样恐怕多隐匿。于是只听从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