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利涉大川第二百三十八
作者:洪迈朝代:南宋类别:笔记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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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的卦辞中,称“利于渡过大河”的有七处,称“不利于渡过大河”的有一处。爻辞中称“利于渡河”的有两处,称“用来渡河”的有一处,称“不可以渡河”的有一处。《需卦》、《讼卦》、《未济卦》,是指《坎卦》的卦体而言。《益卦》、《中孚卦》,是指《巽卦》的卦体而言。《涣卦》是指《坎卦》和《巽卦》而言。因为《坎卦》代表水,有大河的象征;而《巽卦》代表木,木可以制成船和桨用来渡河。所以《益卦》的彖辞说:“木道于是通行”,《中孚卦》的彖辞说:“乘坐木舟中空”,《涣卦》的彖辞说:“乘坐木舟有功效”。另外,船桨的便利,实际上取自《涣卦》,正是结合了坎和巽两个卦体来取象。《谦卦》、《蛊卦》则是中间爻位有《坎卦》,《同人卦》、《大畜卦》则是中间爻位有《巽卦》。《颐卦》的卦象反过来,对应《大过卦》,才有《巽卦》的卦体,第五爻离它很远,所以爻辞说“不可以渡河”,上爻则变化而成为它的对卦,所以说“利于渡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