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士大夫论利害第二百八十一

作者:洪迈朝代:南宋类别:笔记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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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在讨论利害时,本来应当先陈述其有利的实际内容,然而在有利之中也存在小的害处,也应当分门别类说明原因,让君主选择并处理,这才符合不隐瞒不欺骗的原则。赵充国征伐先零羌时,想要撤去骑兵而实行屯田,汉宣帝担心敌人听到撤兵的消息,会来攻击侵扰屯田的人。赵充国说:“敌人是小股寇盗,时常杀害百姓,其根源不可能一下子禁绝。如果派兵出击而敌人绝不再来侵扰,那么出兵是可以的。但现在情况相同,却放弃稳操胜券的方法,这不是用来对待蛮夷的做法。”班勇请求重新设置西域校尉,评议者质问道:“班将军能保证北匈奴不来侵害边境吗?”班勇说:“现在设置州牧来禁止盗贼,如果州牧能保证盗贼不再出现,那么我也愿意用斩首之刑来保证匈奴不来侵害边境。现在与西域交往,那么敌人的势力必然削弱,为害就小了。如果势力归于北匈奴,那么中原的费用就不止十亿。设置西域校尉确实是有利的。”这两个人议论事情,可以说是极尽利害的关键,足以作为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