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汉轻族人第三十七

汉朝三起族灭案:晁错、主父偃、郭解之死

《容斋随笔》卷二 汉轻族人第三十七章节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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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汉朝轻率用刑,多次因一人之言而族灭大臣。

阅读提示

注意文中三起灭族事件均因他人言论而起,体现了皇权与大臣议政对刑罚的影响。

汉轻族人灭族轻率用刑爰盎晁错

爰盎陷害晁错,只是说:“如今的办法,只有斩杀晁错罢了。”而汉景帝让丞相以下官员弹劾奏报,于是导致晁错的父母、妻子、同母兄弟不分老少全部被处死弃市。主父偃陷害齐王致死,汉武帝想不杀他,公孙弘丞相据理力争,于是族灭主父偃。郭解的门客杀人,官吏上奏说郭解无罪,公孙弘大夫议论,于是族灭郭解。况且主父偃、郭解两人本来不会死,因为议论者的话,杀了他们就足够了,何必急迫到灭族的地步呢?汉朝轻率用刑到了这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