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卷一百二十三职官十(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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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引
过去中书门下、翰林学士、御史中丞都穿绯衣由两人引导,仍传呼开道。开宝年间,学士只让一名官吏在前引导,也停止传呼,只有在谢恩上任当天,才由两人引导并传呼。使相、仆射、两省五品以上官员,由一名官吏在前引导。枢密使兼任宰相的,由两名官吏引导,不赞引。大中祥符五年,只令在本厅赞引。不带宰相衔的枢密副使,只令本院穿紫衣的官吏在前赞引。
淳化四年,命令东宫三少、尚书、丞、郎入朝时由穿绯衣的官吏在前引导,并通官呵止行人。二品以上官员使用朝堂驱使官,其余使用本司驱使官,宰相、亲王仍令两名穿紫衣的官吏牵马。
导从
中书、枢密、宣徽院、御史台、开封府、金吾司都有常设的随从。景德三年下诏:“各部尚书、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配给随从七人;学士、丞郎,六人;给事、谏议、舍人,五人;各司三品官员,四人。从开封府、金吾司差借,每季度更换。”中书先前差借金吾随从,从今以后也令参用开封府的散从官。宰相、参知政事、仆射、御史大夫、中丞、知杂,都通官呵止行人。淳化四年,令东宫三少、尚书丞、郎,也通官呵止。
大中祥符五年,因为群官导从不合规格,命翰林学士李宗谔、龙图直学士陈彭年与礼官详细制定。李宗谔等请求:从今以后除中书、枢密、宣徽使、御史中丞、知杂御史、金吾并摄事清道按旧制呵导外,仆射以上及三司使、知开封府,只配四节;尚书、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三节;丞郎以上、三司副使,两节;大两省、卿、监,一节;小两制御史、郎中、员外、各司四品,三司、开封府判官推官,两人前行引路,不得超出五步。应当从金吾借随从的,用各军剩余人员代替。此外,外任节镇知州、都监,随从军士七十人;通判,十五人;防御、团练、军事州知州都监,五十人;通判,十人。河北、河东、陕西现有驻兵的地方,节度镇知州、都监一百人,防御、团练、军事州知州都监七十人。转运使,三十人。咸平二年下诏,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刺史,或别镇、他镇,其配给使者的,只令本使配给。景德六年,令牧守用州兵随行的以一年为限。副使,二十五人;提点刑狱官,也配给军士;副留守、节度行军副使、留守两使判官,配给散从官十五人;小尹、掌书记、支使、防御、团练副使、两使推官,十人;两浙推官、防团军事判官推官、军监判官,七人;录事诸曹,配给承符人;县令、簿、尉、手力、弓手,其任满还京的,配给人护送各有等差。
赐六
剑履上殿 诏书不名 赞拜不名 入朝不趋 紫金鱼袋 绯鱼袋
以上升朝官该当恩典。穿绿服二十周年赐绯鱼袋,穿绯服及二十周年赐紫金鱼袋。特旨的,属于临时指挥。
食邑
一万户 八千户 七千户 六千户 五千户 四千户 三千户 二千户 一千户 七百户 五百户 四百户 三百户 二百户
以上宰相、亲王、枢密使经恩加一千户,两府、使相、节度使加七百户。宣徽、三司使,观文殿大学士以下至直学士,文臣侍郎、武臣观察使、宗室正任以上、皇子上将军、驸马都尉加五百户。宗室大将军以上加四百户。知制诰、待制并文臣少卿监、武臣诸司副使、宗室副率以上,并承制、崇班、军员等,初次该恩加三百户;承制、崇班、军员再次该恩加二百户。二千户以上虽然有加例,但因为没有定法,亲王、重臣特加有到万户的。
食实封
一千户 八百户 五百户 四百户 三百户 二百户 一百户
以上宰相、亲王、枢密使经恩加四百户。两府、使相、节度、宣徽使、皇子上将军,并宗室驸马都尉任观察使以上加三百户。观文殿学士并宗室正任以上,骑都尉加二百户。武臣崇班、宗室副率以上加一百户。五百户以上虽然有加例,但因为没有定法,亲王、重臣有特加至数千户的。
《三朝志》说:检校、兼、试官的制度,检校官有三师、三公、仆射、尚书、散骑常侍、宾客、祭酒、卿、监、各司郎中、员外郎之类,兼官有御史大夫、中丞,侍御、殿中、监察御史,试秩有大理司直、评事、秘书省校书郎。凡是武官内职、军职及刺史以上,都有检校官、兼官。内殿崇班初次授予检校祭酒兼御史大夫。三班及吏职、蕃官、各军副都头加恩,初次授予检校太子宾客兼监察御史,从此累加。厢军都指挥使止于司徒,军都指挥使、忠佐马步都头止于司空,亲军都虞候、忠佐副都头以上止于仆射,各军指挥使止于吏部尚书。其官阶止此,若遇恩例,则或加阶、爵、功臣。幕职初次授予则试校书郎,再任如到两使推官,则试大理评事。掌书记、支使、防御团练判官以上试大理司直、评事,再加则兼监察御史,也有到检校员外郎以上的。行军副使都是检校员外以上。朝官阶、勋高,遇恩也有加检校官的,郎中就加卿、监、少监,员外郎就加郎中,太常博士以下就加员外郎,都没有兼官。那些脱去布衣初次授予评事、校书郎、正字、寺监主簿、助教的,叫做试衔。有选集,同出身例。
使职
兼领的:亲自祭祀南郊,则有大礼、礼仪、仪仗、卤簿、桥道顿递五使,藉田、泰山封禅、汾阴奉祀、恭上宝册、南郊恭谢都如同这样。其余行礼,或者只有大礼、礼仪使。建隆中南郊,设置仪仗都部署、副都署。开始筹备大礼,则有经度制置使、副。巡幸,有行宫都部署,行宫有三司使、副使、判官、行宫使、都监。旧制,南郊只有御营使,咸平中,设置行宫使。又有车驾前后、行宫四面、阑前收后、郊坛巡检巡阑仪仗勾当,编排卤簿。各官署都有行在的名称。旧巡幸,各官署都称随驾。大中祥符初,都称为行在某司。京师留守,则有大内都部署、皇城都点检、巡检及增新旧巡检。大阅也设置。出征,则有招讨使、招安使,有的称为捉贼、招安、安抚使名,排阵使、都监,前军、先锋、大阵、行营、壕砦、头车、洞子、招收部署、钤辖、都监,策应等名目。又有拐子马、无地名马,选有武略才干的人另外统领。皇帝亲征,则冠以驾前的称号。考察民间疾苦,则有巡抚大使、副大使,安抚使、副使、都监,采访使、副使。有的官位低的只称巡抚、安抚,没有“使”字。优待外邦,则有国信、接伴、送伴使副;吊祭,大帅也是如此;又有翻译经润文使,宰相为使,以翰林学士为润文官。伸雪冤案,则有理检使。劝勉农桑,则有劝农使。讲求修整马政,则有群牧制置使。最后明堂祫飨,设置五使,如同南郊。那些一时特设的,则各自记载于志传。有的临事更制有才干的,事情完毕即停止。内外名目繁琐细小的,还不能全部记载。
叙阶之法 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为文散官,骠骑大将军至陪戎副尉为武散官。太平兴国元年,改正议大夫为正奉,通议大夫为朝奉,朝议郎为朝奉,承议郎为承直,奉议郎为奉直,宣义郎为通直。京朝官、幕职自将仕郎至朝奉郎,每加五阶;至朝散大夫以上,每加一阶。朝散、银青的必须已穿绯紫的。入令录、判司簿尉,每加一阶;并幕职计考应当穿绯紫的,都奏请加朝散、银青阶。各司使以上,如使额高的加金紫阶。内殿崇班初次授予则银青阶。三班军职、使职遇恩检校,兼官,都授予银青阶。丁忧的起复,使相则授云麾将军,使相仍加金吾上将军,同正节度使,大将军同正留后,以下没有。那些胥吏掌事而到穿绯的,则授游击将军,千牛备身则授陪戎副尉以上。
改赐功臣勋官,自上柱国至武骑尉。五代以来,初次叙勋官,即授柱国。淳化元年下诏:“从今以后京官、幕职州县官开始从武骑尉,朝官开始从骑都尉,三班及军员、吏职经恩并授武骑尉。”又下诏:“古代的勋爵,都有职奉的荫赎,应当以现在所授与散官等同,不得用来荫勋。”封爵的等差,唐制:王,食邑五千户;郡王、国公,三千户;开国郡公,二千户;县公,一千五百户;县侯,一千户;伯,七百户;子,五百户;男,三百户。又有食实封的,每户给缣帛,每次赐爵,递加一级。唐末及五代开始有加邑特户,而罢去实封的给赐,又去掉县公的名号,封侯用郡。宋初沿袭其制,文臣少监、少卿以上,武臣副率以上,内职崇班以上有封爵;丞、郎、学士、刺史、大将军、诸司使以上有实封。只以增户数为等差,不系于爵级。食邑超过其爵,则并进爵,止于郡公。每次加食邑,从一千户到二百户,实封从六百户到一百户。亲王、重臣有时特加,有超过一千户的。郡公食邑有累加至一万多户,实封至数千户的。皇属特封郡公、县公或赠侯的,没有“开国”字。侯也在开国郡公之上。又采用秦制赐爵叫“公士”。端拱二年,赐各州高年一百二十七人爵公士,景德中,福建百姓有擒获强盗的,应当授镇将,因边远习俗不乐意,一并赐公士,从此以后成为惯例。
功臣的称号,唐开元年间赐号“开元功臣”,代宗时有“宝应功臣”,德宗时有“奉天定难元从功臣”之号,僖宗将相多加功臣美名,五代逐渐增加其制。宋初沿袭,凡是宣制而授的,多赐给。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刺史以上阶、勋高的也赐给。中书、枢密则“推忠”、“协谋”,亲王则“崇仁”、“佐运”,其余官则“推诚”、“保德”、“翊戴”,掌兵则“忠果”、“雄勇”、“宣力”,外臣则“纯诚”、“顺化”。宰相初次加即六字,其余都四字,其累加则二字,中书、枢密所赐,若罢免或出镇,则改之。那些各班直将士禁军,则赐“拱卫”、“翊卫”等号,遇恩累加,但改其名,不过两字。
宫观
宋朝制度,设立祠禄官,用来安置年老退休的贤臣。起初员额极少,熙宁以后才增加设置。在京城的宫观,旧制以宰相、执政担任使职,或者丞、郎、学士以上担任副使,两省或五品以上官员担任判官,内侍官或诸司使、副(政和年间改武臣官制,以使为大夫,以副使为郎。)担任都监,又有提举、提点、主管。那些外戚、近亲以及前任宰执留在京城的,大多授予宫观官职,以示优厚礼遇。当时朝廷正在处理时政,担忧年老疲惫不能任事的人荒废职务,想全部罢免他们。于是让他们担任宫观官,以领取俸禄。王安石也想用此来安置持异议的人,于是下诏:"宫观官不限员额。一并差遣有知州资历的人。以三十个月为一任。"又下诏:"杭州洞霄宫、亳州明道宫、华州云台观、建州武夷观、台州崇道观、成都玉局观、建昌军仙都观、江州太平观、洪州玉隆观、五岳庙从今以后一律依照嵩山崇福宫、舒州灵仙观设置管干或提举、提点官。""俸给,大两省、卿、监及职司资序的人比照小郡知州,知州资序的人比照小郡通判,武臣仿照此例。"四年,下诏:"宫观、岳庙留一名官员,其余的听凭按照分司、致仕的条例,任便居住。"六年,下诏:"卿、监、职司以上任提举,其余官员任管干。"又有以京官担任干当的。又下诏:"六十岁以上才准许差遣,不得超过两任。"又下诏:"兼用执政恩例的,总共不得超过三任。"
元丰年间,王安石以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担任集禧观使,吕公著、韩维以资政殿学士兼侍读,仍旧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公事。元祐年间,冯京以观文殿学士、梁焘以资政殿学士担任中太一宫、醴泉观使。范镇辞去致仕,以端明殿学士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公事。三年,下诏:"横行使、副使没有兼领的,准许兼管一处宫观。"六年,下诏:"横行狄谘、宋球已经兼领皇城司,罢去提点醴泉观。"元符元年,高遵固八十一岁,请求再任宫观,高遵礼七十六岁,请求再任亳州太清宫,又听从了他们的再任请求,这是因对待宣仁亲属的缘故。大观元年,赵挺之以观文殿大学士担任佑神观使。政和六年下诏:"安排宫观,如万寿、醴泉将近一百员,不再设立限额。"靖康元年,下诏:"内外官员现任带提举、主管神霄玉清万寿宫的,全部罢免。"大体上祠馆的设置,都是用来安置年老退休的贤臣,而有内外的区别,京城的祠观以前任宰相、现任使相充当使职,其次充任提举;其余担任提点、主管,都根据官位的高低,安置在外的祠观。选人担任监岳庙,不是自己陈请而朝廷特别差遣的,依照降职的条例。
绍兴以来,士大夫多流离失所,在困顿之余,没有空缺来安置他们。于是准许承务郎以上暂且差遣一次宫观,接着又有选人在吏部没有空缺可入而破格给予岳庙的,也有因宰执恩例陈请而给予的,每月支给供给。(不是责降官并每月支给供给,依照资序降二等支付。)计算为资任,用意很优厚。然而起初是用来安抚未得调任的人,后来却加重了侥幸请求和滥给的弊端。于是臣僚纷纷上奏,想要停止供给以杜绝请托,改变理任以抑制侥幸,严格按格以去除泛滥。皇上都听从了。从此以后,逐渐恢复祖宗条法的旧制。又有年纪到七十岁,衰老糊涂不堪治理民事而自己不肯陈请宫观的,又申明旧法,写为固定法令来约束他们。(旧制,六十岁以上有知州资序的人,由本部长官体量精神不昏昧能处理公务的,准许差遣一任,兼用执政官陈乞的加一任。绍兴二十二年,臣僚上言:"郡守的职务,责任极重,过去朝廷因年纪到七十岁,令吏部与他们自行陈请宫观,请求将前项指挥永远作为固定法令。"听从了这一请求。)大概不应当请求而请求,那么冗杂琐碎之辈竞相窃取优闲的俸禄;或者应当请求而不请求,那么只知道前进而不知道退隐,有识之士以此为耻。一个祠馆的给与或剥夺,不能不这样谨慎。所以重视内祠,专任使职,是用来尊崇大臣的体统,一次任命以确定法度,再任以表示恩典,(绍熙五年庆寿赦令,凡文武臣宫观、岳庙已满任,不应再陈请的,适逢此庆寿恩,年龄八十以上,特许再陈请一次。)京官以上二年,选人三年,凡对待众官吏的,都在优厚之中寓含闲散制约的意思。
赠官
建隆以来,凡有恩例,文武朝官、诸司使副、禁军及藩方马步都指挥使以上,父亲去世都追赠官职。亲王追赠三官,可追赠的追赠二官,追加大国封号。皇族近亲也如此。追加封爵。服丧疏远及众亲服丧相近的追赠一官。宰相、枢密使追赠二官。使相、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尚书以上、三司使、节度使、留后、观察使、统军上将军、内臣任都知副都知的,追赠一官。这是皇族及臣僚去世追赠官职的法令。那些官秩未到,而因功勋旧臣褒奖录用或死于王事,即使低官秩也追赠官位加等的,一并临时取旨。至于母后、后族、臣僚,记录其先世,各有等差。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并追赠三世,婕妤二世,贵人只追赠其父亲而已。宰相、本师、三公、王、尚书令、中书令、侍中、枢密使副、知院、同知院事、参知政事、宣徽使、度签书同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节度使,并追赠三世。东宫三师、仆射、留守、节度使、三司使、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并追赠二世。其余官员或现任,或致仕,并追赠一世。有兄弟同追赠的,赠官加一等,父亲在世只止一资,文臣有出身的,赠至秘书监,无出身的,赠至光禄卿。武臣至金吾卫上将军为止。
凡追赠官至三世的,初次追赠东宫三少,其次东宫三太,其次三公,其次中书令,其次尚书令,其次封小国,从小国升次国,从次国升大国,已是大国的只改换国名而已。(也有不改的。)如果父亲、祖父旧官已高的,依从旧官加赠。凡追封,不得至王爵。两省官及待制、大卿监、诸卫上将军、观察使、正任防御使、遥郡观察使、景福殿使、客省使,如果儿子现任或父亲曾任此官,并追赠至三公为止。父子官都不至的,文臣追赠至诸行尚书为止,武臣追赠至节度使、诸卫上将军为止,如果父亲曾任中书、枢密使、使相、节度使并一品官的,没有限制。待制以上服丧经过恩典,服丧期满也准许封赠。
尚药奉御至医官使曾任文资,准许改换南班官。司天监官追赠不得过大卿、监,仍不许改换南班官。凡追赠至正郎,准许以所赠官改换朝散大夫阶,大卿、监以上准许改换银青阶,追赠至二世的即授朝散大夫阶,三世则金紫阶。咸平四年,下诏舍人院详细制定。知制诰李宗谔等请求:"追赠三世依照旧例。那些东宫一品以下虽曾任宰相,只从本品。文武群臣功劳极高地位极盛的,特恩追封王爵也依照旧例。如果因子孙封赠,虽任将相,并不准许封王,仍须按品级追赠,不得超越。"听从了这一请求。宰相初次拜任,有立即追赠三世的。此后签书枢密以上都即时追赠,其他官员须经恩典,学士及刺史以上,内侍都知、押班都由中书奉行,其余则有司上奏请示。
叙封
唐朝制度,根据本官阶爵。建隆三年,下诏规定文武郡臣母妻封号: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曾祖母、祖母、母并封国太夫人;诸妃曾祖母、祖母、母并封郡太夫人,婕妤祖母、母并封郡太君;贵人母封县太君。宰相、使相、三师、三公、王、侍中、中书令,(旧有尚书令。)曾祖母、祖母、母封国太夫人;妻,国夫人。枢密使副、知院、同知、参知政事、宣徽节度使,曾祖母、祖母、母封郡太夫人;妻,郡夫人。签书枢密院事曾祖母、祖母、母封郡太君;妻,郡君。同知枢密院以上至枢密使、参知政事再经恩典及再任命的,曾祖母、祖母、母加封国太夫人。三司使祖母、母封郡太君,妻,郡君。东宫三太、文武二品、御史大夫、六尚书、两省侍郎、太常卿、留守、节度使、诸卫上将军、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母,郡太夫人;妻,郡夫人。常侍、宾客、中丞、左右丞、侍郎、翰林学士至龙图阁直学士、给事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卿、监、祭酒、詹事、诸王传、大将军、都督、中都护、副都护、观察留后、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并母郡太君;妻,郡君。庶子、少卿监、司业、郎中、京府少尹、赤县令、少詹事、谕德、将军、刺史、下都督、下都护、家令、率更令、仆,母封县太君;妻,县君,其余升朝官以上遇恩典。并母封县太君;妻,县君,杂五品官至三任与叙封,官当叙封的不再论阶爵。致仕同现任。亡母及亡祖母当封的也是如此。父亲去世无嫡母、继母,准许封所生母。伎术官不得叙封。自宰相至签书枢密院叙封与三世相同,其他官只有品级至的即时拟封,其余都等候恩典才封。咸平四年,从舍人院详细规定群臣母、妻所封郡县,依照本姓望族封。天禧元年,令文武升朝官无嫡母的准许封生母,曾任升朝而致仕,即准许叙封。令给谏、舍人母并封郡太君,妻,郡君。四年,又令翰林学士至龙图阁直学士依照给、舍的条例。封赠的典制,旧制有三代、二代、一代的等级,根据其官位的高低而依次排列。凡初次授官及每遇大礼封赠三代的,有太师、太傅、太保、左右丞相、少师、少傅、少保、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凡遇大礼封赠三代的,有节度使。三代初次封赠,曾祖,朝奉郎;祖,朝散郎;父,朝请郎。(签书枢密院事降一等,如父与朝散郎之类。)凡封父、祖是武臣的,依照文武臣封赠对换格。封赠一代也如此。初次追赠,曾祖,太子少保;祖,太子少傅;父,太子少师。封赠曾祖母、祖母、母、妻国夫人。(执政官、签书枢密院事,郡夫人。)凡遇大礼封赠二代的,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观文殿学士、资政、保和殿大学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左右卫上将军。二代初次封赠,祖,通直郎;父,奉议郎。初次追赠,祖,朝奉郎;父,朝散郎。封赠祖母、母、妻郡夫人。(观文殿学士,资政、保和殿大学士,并淑人。)凡遇大礼封赠一代的,文臣通直郎以上,武臣修武郎以上。一代初次封赠父,文臣承事郎,武臣、内侍、伎术官、将校并忠训郎,母、妻孺人。
凡文臣赠官
通直郎以上的官员(寺、监官员中未升朝者,杂压在通直郎之上,同等对待),每次追赠两级官职,到奉直大夫则追赠一级(有科举出身的人不追赠奉直大夫、中散大夫)。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观文殿学士、资政保和殿大学士、六曹尚书、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光禄大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阁、天章阁、宝文阁、显谟阁、徽猷阁、敷文阁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御史中丞、开封尹、六曹侍郎、枢密直学士、龙图阁、天章阁、宝文阁、显谟阁、徽猷阁、敷文阁直学士,每次追赠三级官职,到奉直大夫则追赠二级,到通议大夫则追赠一级(有科举出身的人不追赠奉直、中散两个大夫)。
凡是文武臣的封赠和封换(各文武臣的封赠对换,按照所加官品级对换,并且允许从高等级),承事郎换忠训郎,宣义郎换从义郎、秉义郎,宣教郎换训武郎、修武郎,通直郎换武义郎、武翼郎,奉议郎换武节郎、武略郎、武经郎,承议郎换武功郎、武德郎、武显郎。朝奉郎换武义大夫、武翼大夫,朝散郎换武节大夫、武略大夫、武经大夫,朝请郎换武功大夫、武德大夫、武显大夫。朝奉大夫换遥郡刺史,朝散大夫换遥郡团练使,朝请大夫换遥郡防御使。奉直大夫、朝议大夫换刺史,中散大夫、中奉大夫换团练使,中大夫换防御使,太中大夫、通议大夫、通奉大夫换观察使,正议大夫、正奉大夫、宣奉大夫换承宣使,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换节度使。
凡是文武官员的父亲担任承直郎以下官职的赠官:承直郎,留守、节度判官——留守府判官、节度判官,赠承议郎。儒林郎,支使、掌书记、防御判官、团练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防御判官、团练判官,赠奉议郎。文林郎、从事郎、从政郎,两使初等职官、县令、录事参军——留守推官、观察推官、军事判官、军事推官、司录参军、录事参军,团练推官、军监判官、防御判官,县令,赠通直郎。修职郎,知司录参军、知录事参军、县丞,赠宣教郎。迪功郎,判官、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司户参军、主簿、县尉——军巡判官、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司户参军、主簿、县尉,赠宣义郎。
致仕
凡是文武朝官、内职在年老或有病时请求退休的,大多增加官阶后批准其请求,或者对其子孙施加恩惠。乾德元年,太子太师致仕的侯益来参加郊祀,太祖优待他,于是下诏说:“群官按位次排列,自有常规,旧德老臣来朝,应当加以礼遇,并且表示优待贤臣之意,用以敦厚尊老的风气。从今以后,一品致仕官员曾兼任平章事者,每逢朝会,应该排在门下省和中书省之间。”二年,命令藩镇兼任平章事而请求退休的人也照此办理。
咸平五年,下诏说文武官员七十岁以上请求退休的,允许致仕,因病以及有贪赃犯法行为的,听其自便。牧伯、内职、三班官员都改任环卫官、幕职、州县外官。景德元年三月,下诏说三班使臣七十岁以上视听没有衰退的,仍管理政务;那些年老糊涂不能胜任以及七十五岁以上的,借职者授予支郡上佐,奉职、殿直授予节镇上佐,不愿前往的,听任回归乡里。凡是升朝官遇到庆典恩典,父亲还在世的,授予致仕官;父亲已去世的,文官从大理评事开始,武官从副率开始,经过两次恩典则累加。祖父在世而请求回授的,也听任。都不给俸禄,也有儿子居要近官职而加赐章服的。
天圣、明道年间,员外郎以上致仕的,录用其子试秘书省校书郎。三丞以上为太庙斋郎。没有儿子,允许降等录用其嫡孙或弟侄一人。景祐三年下诏说:“致仕官过去都给予半俸,但未曾担任显官的人中,有的因贫困不能自给,这哪里是优待高年、培养廉耻的作法呢。那些大两省、大卿监、正刺史、閤门使以上致仕的,从今以后给的俸禄都按分司官例,并且每年按时赐给羊酒、米面,命令所在地方长官时常加以慰问。”此后,又允许致仕官的子孙免予选派近地官职。四年,有臣僚请求致仕,还没来得及录用其子孙就突然去世的,命令已经发出,辅臣都说按法应当追回,仁宗怜悯他,最终还是录用了其后代。侍御史知杂事司马池说:“文武官员七十岁以上自己不请求致仕的,允许御史台纠察弹劾并上报。”庆历年间,权御史中丞贾昌朝又说:“臣僚七十岁而精力衰退的,都优厚改官致仕;虽然七十岁而未衰退以及另有功劳业绩、朝廷坚持留任的,不受此令限制。在京的像尚书工部侍郎俞献卿、少府监毕世长、太常少卿李孝若、尚书驾部郎中李士良,在外的像给事中盛京、光禄卿王盘、太常少卿张效、尚书兵部郎中张亿,都衰老糊涂不能任事,都请求让他们致仕。”下诏说:“在京的令中书省评估,在外的下到各处晓谕他们。”
皇祐年间,知谏院包拯、吴奎也说:“希望下令御史台监察年龄七十岁以上,移文催促那些不自请退休的人,直接给予致仕。”朝廷没有施行。吴奎又说:“国家谨慎地使用礼法来约束君子,明确地运用威罚来管理小人。君子所顾忌的是礼法,小人所畏惧的是威罚。从文武两选中选拔的士大夫,都属于君子之列,如果不以礼法对待他们,那就是废弃名器而轻视爵禄。七十岁致仕,是学者都知道的,臣下据年龄自行陈请,是分内之常事;人君好贤乐善而挽留他们,是仁爱的极致。从三代以来,用这个办法来堵塞贪墨、激励廉隅。最近句希仲、陆轸等人,都因为年高特地给予分司,起初想以此警动群臣,但在位者却没有引退的,这是臣的话没有效果。请求详细审阅前奏予以施行。”于是下诏:“少卿监以下年七十不能管理政务的,在外地令监司、在京委托御史台及所属部门上报。曾任馆阁、台谏官及提点刑狱的,令中书省裁量处理。待制以上能自行引退的,则优加恩礼。”
然而此时谈论政事的人,争相攻击弹劾大臣,有年纪大的都感到不安。仁宗亲笔诏书说:“老臣,是朕所眷顾礼遇的,他们的进退和体貌,恩意难道会有不同吗!凡是曾经参与政事的臣僚,从今以后不要突然请求引退,台谏官也不要就此进言。”其所起的警动劝勉作用又如此。至于因事责降分司,或因老病不能担任官职事务,或因居官犯法,或因治理不善被部属弹劾上奏,被迫害而请求致仕的,子孙不再推恩,即使推恩,授予官职例皆降等。如果是耆老旧臣,体貌优异,赏赐或许延及子孙,俸禄或许全给或半给。每年按时慰问,都有礼意。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读李柬之、李受相继致仕。旧制,閤门没有谢辞的惯例,皇帝特地在延和殿召见李柬之,命其坐下赐茶;因为李受是先朝藩府旧僚,升其子一任差遣,并录用其孙。都在资善堂设宴饯行,命讲读官赋诗,御制诗序以宠其行,表示特殊的礼遇。这一年,又因为果州团练使何诚用、惠州防御使冯承用、嘉州团练使刘保吉、昭州刺史邓保寿都年七十以上至八十余岁,特地命令致仕,因为枢密院说,致仕虽然有着令,但臣僚很少能自行陈请的缘故。熙宁元年,以定国军节度使李端愿为太子少保致仕。旧例,多授予上将军,皇帝命令查阅唐制,优厚地给予这一任命。二年,以观文殿学士、吏部尚书赵概为太子少师致仕。旧例,再次请求才允许;赵概三次乞求才予以同意,这是优待耆旧。三年,编修中书条例所言:“臣下没有罪恶,致仕而去,人君对待他们如同在位时,这是礼。近代致仕同时都转官,大概是因为贪图利益的人多,知道退让的人少,想加以优恩,以示劝奖。推行已久,姑且依从旧制。如果两省正言以上官,三班使臣、大使臣、横行、正任等,都不授予致仕官。致仕带职的人,都落职而优迁其官。仔细审看没有义理,只是致仕恩例不均。如谏议大夫不可改任给事中,却转工部侍郎,这是超转两资;工部尚书却授予太子少保,这是超转六资。如知制诰、待制官卑者授予卿监,因为知制诰、待制的待遇与卿监不同。如今其他官致仕都能升迁,唯独这些人因为致仕反而被退抑。供奉官、侍禁八品,授予率府副率,是六品。诸司副使、承制、崇班七品,授予将军,是三品。至于节度使授予上将军,防御使、团练使、刺史都授予大将军。由于诸卫名额不一,以至于有刺史授予的官高于防御使的。如今如果令文武官带职致仕的人允许仍旧职,上转一官,以及文臣正言、武臣借职以上都得授予致仕官,就没有轻重不均的弊端。如果选人、令、录以上都授予朝官,经恩典都得封赠,荫及四世,旁支例得赎罪、免役。又京官致仕也只升迁一官,如光禄寺丞致仕,有出身者授予秘书省著作佐郎,无出身者授予大理寺丞,而令、录职官却授予太子中允或中舍,很不恰当。如进纳出身人例得京官,至有经覃恩迁至升朝官的,大多兼并有力之家,都免州县色役及封赠父母。如京官七品,除衙前外,也名余色役,尤为侥幸。条例繁杂,无所适从。如录事参军有的授予卫尉寺丞,有的授予大理评事,有的授予奉礼郎,恩例不同,可以因此生弊。如今规定:凡是文臣京朝官以上各转一官,带职仍旧不转官,请求亲属恩泽的依旧条。选人依照本资序转应入的京朝官,进纳及流外入的判、司、簿、尉授予司马,令、录授予别驾。在京诸司勒留官依簿、尉以上,亲贤劳旧应当别推恩的取旨。历任中有入己赃的,不得请求亲戚恩泽,仍不升官。致仕官除中书、枢密院外,都在现任官之上。致仕及三年以上,原来不是因为过犯,年龄未及七十,不曾经过叙封及陈乞亲戚恩泽,却愿意再仕宦的,都允许进状陈述。如果有荐举的,各依照元资序授官。其才行为众所知,朝廷特任使者,不拘于此法。”皇帝同意。从此宰相以下都带职致仕。
四年,以端明殿学士、尚书右丞王素为工部尚书、端明殿学士致仕,观文殿学士、兵部尚书欧阳修为太子少师、观文殿学士致仕。带职致仕,从王素开始。五年,守司空兼侍中曾公亮迁守太傅致仕,特许入谢。因为曾公亮历事三朝,已经加以优礼,仍给予现任支赐。十月,下诏说两省以上致仕官不得因大礼借用子升朝叙封升官。在此之前,王安石说,李端愿、李柬之的叙封,中书省失察旧例,按法应当改正。皇帝说:“这样,他们就不被恩典了。”王安石说:“叙封本来没有义理,如今既然未能仓促革除,怎可承误为例?如三师、三公官,因子孙的郊恩叙授,尤其不合适。”皇帝听从了他。
元丰三年,皇帝下诏:"从今以后,退休官员遇到诞节及大礼,允许他们加入原来的朝班。"因为礼部侍郎范镇住在都城之外,遇到同天节,请求跟随散官班列上寿,皇帝让范镇排在现任翰林学士之上,所以有了这道诏书。又下诏:"退休官员上朝时礼仪有失,不要弹劾,并将此写入法令。"又下诏:"从今以后,退休官员中兼有职事的人,允许保留退休身份,应该升迁转任的转为寄禄官,如果只挂寄禄官,就以本官退休。那些现任的退休官员,除了三师、三公、东宫三师三少之外,其余都改换。"六年,任命守太尉、开府仪同三司、知河南府文彦博为河东、永兴节度使、守太师退休。文彦博推辞两个节镇,只以河东旧镇贴麻颁下。文彦博又说:"先前辞别朝廷之时,曾上奏说退休后,应当亲自到宫陛辞,如今已经得到批准,想到朝廷谢恩。"下诏同意。七年,下诏文臣中大夫、武臣诸司使以下退休,不再加恩。元祐元年,枢密院上奏:"各军年龄七十,如果因病假满一百天仍不能治疗差遣的,各厢都指挥使授诸卫大将军退休,各军都指挥使、各班直都虞候带遥郡的授诸卫将军退休,各班直上四军授屯卫,拱圣以下授领军卫,并有功劳的授左卫,没有功劳的授右卫。"批准。四年,下诏:"凡是请求退休而不愿转官的人,接受敕令后,由所属部门保明上报,应当给予推恩。中大夫至朝奉郎及诸司使,本宗有服亲一人荫补恩泽。横行、诸司副使现有自身荫补的人,以及内殿承制、崇班、閤门祗候现理亲民,并承议、奉议郎,允许陈请有服亲一人恩例。中大夫、中散大夫、诸司使带遥郡的人,荫补之外照此执行。即朝奉郎以上及诸司使,虽然未授敕令而身亡,在外地的以请求退休状报到门下省之日,在京城的以得到圣旨之日,也允许陈请有服亲一人恩例。"六年,监察御史徐君平进言:"文臣退休以年七十为界限,而武臣七十仍被派往近地监当,到八十才退休,希望准许他们退休的年龄依照文臣之法,并给予俸禄。"采纳。三省进言:"张方平原任宣徽南院使、检校太傅、太子少师退休。元丰官制实行,废除宣徽使,元祐三年重新设置,礼仪品级恩数如同旧制,张方平依旧带宣徽南院使退休。"绍圣三年下诏:"文武官应转官退休的,依旧出告身,其余守本官退休的并降敕令,不再给告身。其中因退休应得恩泽的人不再具钞,令尚书省通书三司入熟状,仍不等待印画。"又下诏:"所有臣僚在服丧期间不许陈请退休。"
建中靖国元年,尚书省进言:"臣僚在服丧期间不得陈请退休,其中那些官序应该得到退休恩泽的人,应当立法。"下诏:"臣僚服丧期间遇到疾病危重,其官序应该得到退休恩泽的,允许以前任官职经所属部门自陈。"大观二年,下诏退休官员年龄八十以上应给俸禄的,用缗钱支付。政和六年,提举广东学事孙璘进言:"各州退休官员居于乡里的,请求允许他们参加贡士宴会,选择其中年龄更高的并尊崇他们,使长幼有序,献酬有礼,人们知道乡里选举之法,孝悌之义。"采纳。宣和四年,下诏六曹尚书退休遗表恩泽,总共给四人,其余侍从官三人,立为定制。
建炎年间,曾下诏:"文武官陈请退休,朝廷不批准,结果有身亡的人,允许依照条令陈请退休恩泽,以及陈请退休而道路不通,不曾接受敕命,也允许州、军保明推恩。"当时强行父博学清修,不是因为事故疾病,慷慨请求年老退休,叶份为他进言,允许他再次出仕。王次翁年龄不到六十,浩然全退,吕衤止)为他进言,取消退休,特令再次出仕。凡是类似这样的情况,都是因其才干而挽留他。直秘阁退休郑南挂冠已久,年龄品德都很高,大臣为他进言,下诏授秘阁修撰,依旧退休。优待他的恩典而不改变他的志向。吕颐浩以少保请求授予一个寄禄官退休,下诏授少傅,依旧前镇南军节度使、成国公退休;韩世忠以太傅、镇南武安宁国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咸安郡王请求退休,下诏授太师退休。这是因为将相知道止足而优待他们退休。杨惟忠、刑焕都以节度使退休。臣僚进言:"祖宗时,节度使、臣僚退休,不分文武,并交还节钺授一官。"认为如今不再交还节钺换官是不对的。下诏今后依照祖宗旧例,大概是不以私恩胜过公法。昭庆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韦渊请求以本官退休,下诏免去赴朝参,仍依照两府例子,应该供给请给人从。优待亲族的恩典而与众不同。
隆兴以后,因臣僚进言年龄七十不陈请退休的人,除应得退休或遗表恩泽外,并不许遇郊祀奏荐。不久又下诏:郊祀在即,未退休的人再允许陈请奏荐一次。可以不给而给予,表示厚恩。执政在贬谪籍中的陈请退休,虽然允许叙复而停罢应得恩泽,只根据现有阶官荫补。淳熙十六年,宁武军承宣使、提举佑神观王友直复授奉国军节度使退休,臣僚议论,仍守本官职退休。可以给予而不给予,严明公法。抑扬轻重之间,可以看出优待老人体恤贤才之意,可以知道节制人情抑制侥幸之术,所以详细记录在篇中。
文臣荫补
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子,承事郎;孙及期亲,承奉郎;大功以下及异姓亲,登仕郎;门客,登仕郎(不理选限)。
知枢密院事至同知枢密院事:子,承奉郎;孙及期亲,承务郎;大功以下及异姓亲,登仕郎;门客,登仕郎(不理选限)。
太子太师至保和殿大学士:子,承奉郎;孙及期亲,承务郎;大功以下,登仕郎;异姓亲,将仕郎。
太子少师至通奉大夫:子孙及期亲,承务郎;大功亲,登仕郎;异姓亲,登仕郎;小功以下亲,将仕郎。
御史中丞至侍御史:子,承务郎;孙及期亲,登仕郎;大功,将仕郎;小功以下及异姓亲,将仕郎。
中大夫至中散大夫:子,通仕郎;孙及期亲,登仕郎;大功,将仕郎;小功以下,将仕郎。
太常卿至奉直大夫:子,登仕郎;孙及期亲,将仕郎;大功小功亲,将仕郎。
国子祭酒至开封少尹:子孙及小功以上,将仕郎。
朝请大夫、带职朝奉郎以上(理职司资序及不带职致仕者同):子,将仕郎;小功以上亲,将仕郎;缌麻,上州文学(注权官一任,回注正官,谓带职朝奉郎以上亡殁应荫补者)。
广南东、西路转运副使:子,登仕郎;孙及期亲,将仕郎。提点刑狱:子,将仕郎;孙及期亲,将仁郎。
武臣荫补
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子,秉义郎;孙及期亲,忠翊郎;大功以下亲,承节郎;异姓亲,承信郎。
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太尉、节度使:子,忠训郎;孙及期亲,成忠郎;大功,承节郎;小功以下及异姓亲,承信郎。
诸卫上将军,承宣使、观察使、通侍大夫:子,成忠郎;孙及期亲,保义郎;大功以下,承信郎;及异姓亲,承信郎。
枢密都承旨、正侍大夫至右武大夫、防御使、团练使、延福宫使至昭宣使任入内内侍省都知以上:子,保义郎;孙及期亲,承节郎;大功以下亲(内各奏异姓亲者同),承信郎。刺史:子,承节郎;孙及期亲,承信郎;大功以下,进武校尉。
诸卫大将军、武功至武翼大夫、枢密承旨至诸房副承旨:子,承节郎;孙及期亲,承信郎;大功以下,进武校尉。
诸卫将军、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子,承信郎;孙,进武校尉;期亲,进义校尉。
枢密院逐房副承旨:子,承信郎。
训武、修武郎及閤门祗候:子,进义校尉。
忠佐带遥郡者,每两遇大礼荫补,子:刺史,进武校尉;团练使、防御使,承信郎。
臣僚大礼荫补
宰相、执政官:本宗、异姓、门客、医人各一人。东宫三师、三少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侍御史同):本宗一人。
寺长贰、监长贰、秘书少监、国子司业、起居郎舍人、中书门下省检正、尚书省左右司郎官、枢密院检详、若六曹郎中、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开封少尹:子或孙一人。
致仕荫补
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三人。曾任三少、使相、执政官、见任节度使:二人。太中大夫及曾任尚书侍郎及右武大夫以上,并曾任谏议大夫以上及侍御史:一人。
遗表荫补
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五人。曾任执政官、见任节度使:四人。太中大夫以上:一人。诸卫上将军、承宣使:四人。观察使: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