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九兵十

作者:脱脱等朝代: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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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殿前、侍卫马步军的军校开始,每次遇到大礼之后,都按照次序升迁,称为"转员"。转员到军都指挥使后,再升迁就遥领刺史,再升迁为厢都指挥使,遥领团练使。如果员额超出,就从上罢免军职,改任正团练使、刺史的本职,或者担任其他州的总管、钤辖。那些年老患病或有过失的,担任御前忠佐马军都军头、副都军头,隶属军头司。被贬黜的,则担任外州马步军都指挥使。凡是军主有缺,由军都指挥使依次升迁;其他缺额,由诸军都虞候、指挥使、副指挥使、行首、军使、副行首、副兵马使、十将依次升迁。所有将校,一个军营只补十人,其厢都指挥使、军都指挥使、都虞候、指挥使,每营占一人,即缺三人。殿前左右班都虞候遥领刺史,就与捧日军都指挥使通融,按次序升迁为捧日、龙卫厢都指挥使,仍然遥领团练使。如果员额超出,就改任正刺史补到外地,其他按照诸军的惯例依次升迁。

凡是列校的转补,有关部门先考察其跑步跳跃、上马下马;然后出列二十步,遮住一只眼睛测试,左右各五次占卜数目以确定视力。武艺方面,弓射五斗,弩拉一石五斗,枪刀手稍加练习。有罪但未至徒刑,年龄不高,或者虽然年高但无病、精力不衰的,都录用。

凡是各军转员之后,选取殿前指挥使长入祗候填补行门,选取东西班长入祗候、殿侍、各班直充任各班押班、各军将校的,都亲自检阅。前一天,命令入内都知或押班一人、勾当御药院内侍一人,同军头引见司核定弓弩的斗力,做好标记。凡是弓弩技艺相等的,每人占取其一。到当天,引见,弓弩排列放置殿前,命令取一张来射。军头引见司专门注视并喝报箭的情况上奏。如果喝报不当,就上奏改正。入内都知或押班同勾当御药院内侍在殿上察视,如果引见司没有察觉举报,也上奏改正。枪刀手决出胜负,如果喝报不实,以及引见司失于察觉举报,都弹劾其罪。

太平兴国九年,皇上到崇政殿转改各军将校,从军都指挥使以下、员僚以上,都按照名籍考核劳绩而升迁,共数天才完毕。内外感悦。于是对宰臣等人说:"朕升迁军员,先选取那些循规蹈矩谨慎能统御下属的,武勇其次。如果自身不谨慎检点,那么下属就不敬畏,即使有一夫之勇,又有什么用!"

咸平三年五月,皇上到便殿迁补军职,共十一天才完毕。从神卫右第二军都指挥使、恩州刺史周训以下,依次升迁的有一千零三十一人。

四年十二月,皇帝对吕蒙正说:"选拔众人寻求人才,确实不是容易的事。朕常孜孜不倦地询访,希望有所收获。先前在军校中,破格提拔了八九人,委以地方重任,其中王能、魏能颇尽力,陈兴、张禹珪也有能名。"吕蒙正等人说:"人才难以求全责备。现在选拔十人得到五人,足以看出陛下知人之明。"

五年,皇帝对知枢密院周莹说:"本朝的制度,军员有缺,只是暂时代理,三年一次迁补。未到期限因功而授的,只奉朝请而已。现在缺员的地方就缺少人管辖。应当按例予以转补。"于是召周莹等人到便殿,按照军籍依次补充,那些屯戍在外以及军额在下素来不涉及恩例的,也普遍涉及。共二十天才完毕。

景德二年四月,皇帝说:"殿前各班、侍卫马步各军及军头司各军员,因衰弱患病或因其他事情出补外职,大都临时奏请裁决,完全没有定制,可以分条列出他们的任职名目类别上报。"又说:"近来多次有各处立功的指挥使,未能另外加以升迁提拔,都特补为本军都虞候。过去没有这个职名,是权宜增设,如果以后有缺,不必再补。"又说:"内外各军所缺的小校,如果按照名次迁补,恐怕不能全部得到有武干的人才,从今以后都命令考试武艺,选拔提升。"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下诏说:"历来转补军员,都是议定后下达宣命完毕,才引见转补。其间有年老患病不称职的,临时更换,无法整齐。经过汾阴大礼,所有殿前马步军各班各军员,都分作甲次在崇政殿逐人唱名引见,朕亲自察看。有不称职的,应当在非禁军处妥善安排,以免转员之际,临时商议改换。"八月,下诏:"殿前、侍卫马军步军司所管内外禁军军员,历来补转,体例不一,未能均平。朕日夜思考。现在遇到汾阴转员,可以确立长久规制。其马军、步军,从指挥使以下,分别转补,都令自下而上升迁。仍将殿前、侍卫马军步军司所辖军分,各混合一同转补。如马军军员从近下补至拱圣,就双取,以分补捧日、龙卫,其近下军分有缺,就再从捧日、龙卫双取,升一员资补填。其步军有缺,填补也照此办理。"又下诏:"所议改更转补军员职名,恐怕各军不理解,可降宣命说:殿前、侍卫马步军司历来多是龙卫更转入捧日,以及神卫更入天武之类,导致难以出职,长久沉滞。现在转员,出自朕意,都各自分两头迁改,其龙卫不再入捧日,神卫也不再入天武。其捧日、龙卫有缺,在拱圣内隔间取人,分头充填。其拱圣有缺,就将骁骑、云骑分头转入。其天武、神卫有缺,在神勇内隔间取人,分头充填。其神勇有缺,就将宣武充填。其宣武有缺,取殿前、步军司虎翼充填。以上如取尽指定军员,就转已次军员充填。所有宁朔军分次第请受及转员出入,今后都特与依骁胜体例施行。"

六年十月,下诏:"各班直及马步军军员,其各班、捧日、龙卫、天武、神卫五个头下出入之外,其御龙各直作一处转;员僚直、拱圣、骁骑、云骑、骁胜、武骑、宁朔、神骑以上军额军员,作一处挨排递迁;水军神勇、宣武,殿前司虎翼、卫圣,步军司虎翼、奉节、广勇、神射以上军额军员,作一处挨排转补;其中殿前指挥使押班至都知只在本班转,其神卫、广勇、神射以下至军使、都头,就在各指挥内递迁。内有年龄六十以下的都勾押赴阙,令殿前司看验闻奏,当议相度安排。所有副兵马使、副都头员缺,仍取捧日、龙卫、神勇十将充填,其余都依从。其中神卫水军第一指挥,令立充神卫水军指挥;殿前司上虎翼第二、步军司上虎翼第一,都立充虎翼水军指挥,依旧隶属各司管押。其神卫水军现管军员,先前从奉节补入,多数不熟悉舟船,都一齐转上之外,却将虎翼水军两指挥会水军员与神卫水军共三指挥一处混合转。如转至神卫水军指挥使,除年老病患依例出职安排外,不再转上。"

天禧元年十月,任命御前忠佐郭丰等六人都为将军。起初,军头司确定年老有罪过的将要贬黜。皇帝因他们久居武列,命令安置环卫之职,带遥郡的给大将军,不带遥郡的给将军。

天圣六年,将要转员,枢密院上奏:"各军将校有因循不敢约束士兵的,请告谕殿前、马步军司秘密将名单上报。"八年,下诏殿前、侍卫司共同确定内外各军排立资次。

景祐二年,下诏沿边就粮兵有员缺,上奏以旧人依次升迁。

康定元年,下诏三路就粮将校一半按次序升迁,一半从京师派遣。又下诏陕西土兵校长从京师派遣,不了解当地情况,从今以后都在本路通融补任。

庆历四年,下诏捧日、天武选退将校超三资,其余超二资,都补外职。五年,真定府、定州路都总管司上奏:"奉诏检阅教练军士,选补阶级,弓射九斗至一石,距离靶子七十步至百步,射中最准的为第一等。其检阅教练时,弓不必拉满,力尽就发射,务必命中。依从旧例军中挑选节级,以拉强弓拉满为胜。现在一旦取射中最准的为第一等,其弓力只有九斗、一石,箭留两三指,而退下素来练习拉强弓拉满的人,于理不便。"下诏各军选节级用旧例,遇到检阅教练就按新制。

皇祐元年,下诏:各路就粮兵缺将校,必须转补满三年才听任升迁。又下诏:将帅麾下士兵,非有战功,不得请求升迁隶属上军。

嘉祐二年,下诏:京东教阅本城、骑射、威边、威勇、壮武,自初招募设置,即给鼓旗检阅教练以代替禁军,如有员缺,听任递迁至副指挥使为止,转补后满三年,缺额三分以上就举行。其指挥使缺,由步军司补之。

至和三年,下诏亲从官入殿满八年的补节级,从枢密院之请。

治平元年,升迁各班直长行及禁军副兵马使以上有材武的,得七十人,皇帝亲临轩前亲自检阅。告谕天武右第三军都指挥使王秀说:"你武艺虽不中格,但有战功,且能恪守法度,任命你为正刺史,务必勤于职守,不要辜负朕的委托。"又告谕散直都虞候胡从、内殿直副都知张思说:"你们能勤以持身,忠以事上,治军又都整肃,任命胡从为内园使,张思为崇仪副使。"其余升迁各有等差。

二年,下诏:"广南教阅忠敢、澄海,一营的就本营递迁,两营以上的,每营三百人补五人,二百人至三百人补三人,二百人以下补二人,百人以下补一人,止于副指挥使。凡递迁满三年,五阶缺二、三阶缺一就补。"四年,下诏:"从今以后一营及二百五十人以上设置校十人,缺三人就补。二百五十人以下设置校七人,缺二人就补。京师非转员及诸道就粮都准此令。"

凡军头、十将、节级转补,称为"排连",有关部门按籍检阅考试,如列校转员法。弓射六斗、弩拉一石七斗、枪刀手稍加练习的都录用。如过去不考试武技的,就递迁。其不教阅厢军节级,则一半递迁,一半选取强壮未曾犯徒刑、角力取胜的充任。

治平四年,有关部门上奏:"军士缺额多而将校众,请以实际领兵数制定将校额,按等第迁补,并通领五都之事。"于是下诏:"二百五十人以上,补指挥使十人,以下七人,缺二人的按次序补。补十将的,马军四十人,步军如马军之数再加一人。一百五十人以上的三十人,缺五人的按次序补。不及一百五十人的,如旧格,补单将二十人。"

熙宁二年,枢密院请求:"从今以后捧日、龙卫、天武、神卫厢都指挥使有缺,无应当依次升迁的,都空出。其各军都指挥使、都虞候应当升迁的,缺多则隔一名补转,兼以次职事。吐浑等军都指挥使、都虞候有缺的,空其缺。"六月,下诏:"河东、陕西就粮军士将校,其中有材效之人,孤远无由自达,有关部门审度其有军功骁勇的将名字上报,当提升安置班行,以备本路任使。"

四年,下诏:"各班直曾备宿卫,病假满尚可疗治的,殿前指挥使补外牢城指挥使,其余作为捧日、天武第五军押营,奉钱三千的给五百,二千以下的给三百。"

六年,下诏:"年老但熟悉管辖部署的军校给予优待休假;即使有病但不至于瘫痪,或者未满七十岁还能胜任职务的不予罢免。如果按法令应当留任但无法管辖部署的,上报朝廷,将酌情处理安置到厢军。"二月,下诏:"军士选拔为节级,要选取两次曾有战功的人,战功相同的按先后顺序,再相同的按轻重,再相同的按受伤多者为优先。"

七年,下诏:"十将以下应当转升官阶而不愿意的,凡是一级官阶,有战功的赐帛十五匹,技术优秀的赐十匹。"六月,下诏:"在京转任职务的各军都虞候以上至军都指挥使,因军功应当升迁而愿意将官阶授予子孙的,听其自便,按级别高低有所不同。"

八年,转任职务,皇帝亲自检阅,共三天。旧制,捧日都虞候四人,到这时,补充的有五人,而马军都指挥使空缺骁骑二人,以捧日一人补骁骑军主,其余四人照旧,则次军都不能升迁,于是将四人补为马步军副都军头。旧制龙卫、拱圣、骁骑、武骑、宁朔、神骑共一百三十一营,现在裁减五十营,而马军指挥以下已补八十一营,补外还有多余人员,于是下诏所裁减的营尚未移并的共四十三营,每营暂设下名指挥使、副指挥使各一人,军使三人,以便递补升迁。

九年,将要转任职务,枢密院上奏:"换官较为优厚,军校从行伍中立功,不久就能升至团练使。"皇帝说:"祖宗以来,军制本有深意。凡隶属在京殿前、马步军司所统率的各营,设置军都指挥使、都虞候分头统领。凡是军事,只责成分管统领的人。责罚既严,待遇就不得不优厚。至于各路,则军校不过各领一营,不可相比。"吴充等人以本大末小回答,皇帝赞同。于是说:"周朝虽然强盛,成王、康王之后,逐渐衰微。本朝太平一百多年,因为祖宗法度完备,岂可轻易更改?"

元丰元年,下诏:禁军安排编制的人,三分其一,取立功额外人员,其余二分按法令简单考试。十二月,下诏:各军军使、都头以下都计入兵额,正副指挥使以上置于额外,行军时则分押各队。又下诏:"内殿直以下各班直缺员,按名册缺二分者空其缺额四分之一,二分以上也如此,不及二分补其一半,其余全部空缺。"

四年,下诏:"五路循环转调土军与各路不循环转调的禁军法令,十将、副都头、副兵马使、都头、军使都按现行规定。自副都指挥使至都虞候曾升转官阶的,间或赐帛,已赐帛的才升迁。"

五年,下诏:将各路教练检阅的厢军定为下禁军,编排升迁如同禁军法令。

七年,枢密院上言:"骑军各营、各班直因年劳升至军使者很多,没有空缺可补。"下诏捧日、龙卫、拱圣、骁骑、云骑、骁胜暂设下名军使,共二百四十员,拱圣、骁骑、云骑暂设副兵马使,共九十员来安置他们。

元祐元年,枢密院上奏:"各军将领年七十,如果有病,假期满一百天不能治愈的,各厢都指挥使授予诸卫大将军退休;各军都指挥使、各班直都虞候带遥郡的授予诸卫将军退休;各班直、上四军授予屯卫,拱圣以下授予领军卫:仍以有功劳的为左,无功劳的为右。"皇帝听从。

二年,枢密院上言:"旧例,行门在皇帝面前呈试武艺,并临时特旨推恩,前期未曾按试,到当天突然请求增加斗力,有的涉及唐突,因而抵罪,请求在转员前一日按定斗力。"皇帝听从。四月,枢密院上言:"旧例,各班直长行补各军员僚,并选取入班及转班二十年、年龄四十岁以上的人。到元丰四年,因缺额数多,于是特诏减五年,属于一时之命。现在各军员僚超额,如果不定制度,则将来迁补无法进行;如果立即按年限旧法,又担心没有合适出职的人。请求分三次逐渐增加至旧例年限。"皇帝听从。

五年,枢密院上言:"转员马军指挥使以下至副兵马使,人数超额,转迁无法进行。"下诏暂设下名军使一百七十人,副兵马使一百七十五人。又上言:"禁军大阅,请求以匹帛、银楪支赐,停止转资。"皇帝听从。六年,又上言:"凡编排长行充任承局、押官的,先取年龄五十五以下、有战功公据的,仍以战功多少、得功先后、受伤轻重为次序,情况等同而都无受伤的,则以事艺营名为次序。"皇帝听从。

绍圣二年,下诏:"将来转员换前班的人,一律依从元丰转员令,仍不得超过一百二十人。元祐所限定的人数、比试家状指挥不得使用。"

三年,枢密院进呈转员及行门试武艺、换前班、留住等条例。曾布说:"国初以来,都当面问其心愿,观察人才,有的换官,有的升为将校,有的再任,这是威福在人主。至于唐突,有的赦免,有的依法处置,也根据情状而操纵。元祐改法,竟令大宦官与三司、军头司先指点测试定等,只在皇帝面前引见呈报,按拍定等第推恩,大失祖宗统御众人之法。不许唐突,一律判处徒刑并责罚人员,都不是旧法。唐突的人即使有理,也不施行。因情轻的赦免,重的取旨,自有旧规。先朝燕达、林广曾唐突应当降配,先帝释放他们,后来都成为名将。至于情重则杖脊配流岭表的,有王明停留叫喊:'如果不得换前班,请求纳命。'管军贾逵请求重配,先帝也宽恕了他,只降一等,换外官。如此,所以人知恩威都出自人主,岂可一切交付有司?"皇帝高兴,下诏令一并依元丰以前条例施行。

五年,马步军司上言:"三路循环转调的军员,请求依元丰七年诏令,'凡三月一日后陆续有得功嵌入补充升名并改转名职自充下名的,并依先补名次,各按降宣月日以为高下,审给凭据,等再经循环转调,即依嵌入补充升转名次高下转那。'自今三路军员循环转调也如此。"下诏侍卫马、步军司,自今开具应转补职名申报枢密院降宣,其余都听从。七月,军头司引见殿前、马步军司拣选到的御龙各直人才事艺合格,并补各直将虞候,赐杖子。一名开弓弯腰不应法,罢黜。

八月,枢密院上言:

《转员旁通格》:"捧日、天武不带遥刺军都指挥使,换左藏库使,仍授遥刺;殿前班不带遥刺都虞候,换左藏库使。"看详殿前班带遥郡都虞候,系与捧日带遥郡军都指挥使理先后相压转迁;其不带遥郡殿前班都虞候、捧日军都指挥使换官班,合一等推恩。欲殿前班不带遥郡都虞候,依捧日不带遥郡军都指挥使换官。

又拱圣、神勇与骁骑以下军分有异,其逐军都虞候、指挥使理难一等换官。欲拱圣、神勇都虞候依旧换供备库使外,骁骑、云骑、宣武都虞候换左藏库副使,拱圣、神勇指挥使换内殿承制。捧日、天武、神、龙卫指挥使皆系上四军,其捧日、天武换西京左藏库副使,龙、神卫换内殿承制,比捧日、天武隔两官,理有未均,欲神、龙卫指挥使换供备库副使。

又殿前班上名副都知换供备库副使,下名副都知换内殿承制,自来以左右第一、第二班为资次,欲第一班换供备库副使,第二班换内殿承制。

又:"换前班差遣,州总管以下,并以五路缘边为优,诸路为次。正团练使,州总管;正刺史,州钤辖;诸司使副,都巡检使、驻泊都监;内殿承制、崇班,巡检、州都监;供奉官至借职,教押军队指使。"看详诸司使、副已上差遣,见依格施行外,承制以下,欲依今来转员所差遣例。

又:"拱圣、神勇、骁骑、云骑、宣武军都指挥使换文思,仍授遥刺,已带的依旧;御龙直都虞候,文思使,带遥刺的依旧;内殿直两次都虞候换左藏库使,一次文思使,带遥刺的依旧。"看详拱圣、神勇与骁骑以下军分有异,兼御龙直都虞候遇转员合次神勇军都指挥使转行,及系环卫各直人员最上名人,兼内殿直都虞候以次殿前班,及转员无缺,合随龙卫军都指挥使转行,理难于骁骑、云骑、宣武军都指挥使之下换官。欲御龙直、内殿直都虞候依格合换官外,并授遥刺;骁骑、云骑、宣武军都指挥使只与换文思使,更不授遥郡刺史,内已带遥刺的并依旧。内殿前班副都知并与换供备库副使。

今马步军各指挥事艺高强十将引见,取拣充员僚,内弓箭手短一指箭人合降一军安排;弩手括不发,事体颇同,并弩手坠箭与括不发亦同,欲并降一军安排。

皇帝听从。

十一月,枢密院上言:"《转员旁通册》内御龙直都虞候至都头副换官,惟指挥使上两直与文思副使系降两资,余只降一资,散员至金枪都知、副都知皆换内殿承制,不惟职名有差,自副都知约六迁方转都知;兼东西班、散直、钧容直系近下班分,副都知亦降都知一等换内殿崇班。其东西班、散直押班与副都知职名不等,两经转迁,方入近下班分副都知,理难与都知一等换内殿崇班。又散指挥至钧容直指挥使并换供备库副使,缘东西班、散直、钧容直遇转员,只迁入上班,亦难一等换官。"下诏:"御龙下两直指挥使换左藏库副使,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祗候,金枪都知换供备库副使,东西班、散直押班换东头供奉官,东西班指挥使换官依旧外,散直、钧容直指挥使换左藏库副使。"因《转员旁通册》内未载云、武骑军都指挥使转迁换官并恩例等,下诏并依骁骑军都指挥使格。

四年二月,军头司引见捧日等兵试艺,皇帝在行间召邢斌、韩扆问说:"开弓还有余力吗?"各自回答愿增二石二斗弓。派内侍监定斗力授予他们。射箭都符合法度,并特充殿前指挥使,赐缗钱。

元符元年七月,枢密院上奏说:"将校、军头、十将等人需要转补的,委托本将考察,在不蒙眼的情况下测试五次,能在二十步远看见,如果一次不合格,减五步,蒙住一只眼再试。只要两只眼一共能看见二十步,或者一只眼完全看不见二十步,仍然要测试上下马。如果没有疾病,能拉弓射五斗,踏弩一石五斗,枪刀、标枪手法不生疏,都准许转补。如果有疾病,或者精神萎靡,或者将校年龄六十九岁,或者经过转补后犯下奸盗赃罪、情罪严重以上,即使遇到赦免,也要搁置下来上奏听候旨意。如果被差派出外,就调回本将考察,在别的州府的,通知所在地州府考察。排连长行充任承局、押官的,先选取五十五岁以下、有两次以上战功的人填补空缺,每六人再选取一名;其余选取四十岁以下、武艺高强、没有疾病的人,测试两只眼各五次,能在二十步远看见的进行选拔。其中步军以空缺六分为基准,先选取弓手一分,其次选取弩手三分,再其次选取枪牌刀手二分,还有零分按照六分比例,按次序选取,周而复始。长行犯徒刑经判决后满两年,或者军人因犯罪移配杖罪满三年、徒刑满四年,或者已经升拣军分又满一年,都没有再犯过失的,都准许排连。不应充当军人的人,已经投递状文后,经审查后释放回家,即使没有发给公凭,其粮饷和差使都停止,如果违反,罪加凡人二等。不应充当军人的人,在法律上允许回家的,都要追回原来领取的投军例物,然后通知所属部门,发给公凭释放回家。如果不是品官之家,没有例物可退回,愿意依旧充军的听任其便。"皇帝批准了。

三月,礼部上奏说:"查阅旧例,臣僚申请各州军府管押进奉的衙校等人,自祖宗以来,都加授散官。自从更改官制后,阶官和散官都废除了。既然废除了阶官和散官,如果给予转资,似乎过于优厚。想这样处理:每转一资,赏赐绢二十匹。如果一人管押两处,只允许在一处支取赏赐。或者一州一军差派两人一起押送,也共同给予上述赏赐。如果一名官员负责两处进奉,只按照该官员应得推恩的地方从一处支给。现在押送皇帝登宝位礼物的衙校等人,想按照旧例施行。"皇帝都批准了。

宣和七年十一月,南郊祭祀时下诏:"应发配到军头司还没有得到差遣的军员,如果后来没有其他过失,就给予差遣。应厢军人员任职满十五年还没有升迁补任的,命令所属部门保明上报。应禁军、厢军因一次犯罪情节严重不能补充人员及递迁资给的,如果经过判决后五年内没有再犯,并且没有犯贪赃罪的,委托所在部门在排连日审实,特别准许不受阻碍地升迁补任。"

建炎、绍兴年间,排连、转员多次有所增减,但大体上沿用旧制。

乾道六年,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李显忠上奏说:"本司各兵将官有缺额时,向来选拔众人推举的人,不论次序上报升迁。近年来必须从训练官充任准备将,准备将满两年升副将,副将满两年升正将,正将满三年升统领官,再满三年升统制官,我担心这样无法激励士气。请求今后兵将官有缺额时,不以年限为限,允许本司衡量人才胆勇服从的人上报补用。"皇帝下诏批准了他的请求。这确实是激励兵将的好方法。

嘉定年间,枢密院上奏说:

各军转员迁补,务求均衡一致。如内诸班直按照旧规排连,积习已久,往往越级升转,后来者反而排在前面,高低不齐,很失公平之意。

现在参照前后条例,均衡资历次序:第一,内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转任东西班西第二都知,内殿直左第二班副都知转任散直左班都知。第二,散员左第二班副都知升任内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散员右第一班副都知升任内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第三,散员右第一班副都知升任内殿直右第一班副都知,散中左第二班副都知升任内殿直右第二班副都知。第四,散指挥左第一班副都知升任散员左第一班副都知,散指挥右第一班副都知升任散员右第一班副都知。第五,散指挥左第二班副都知升任散员左第二班副都知,散指挥右第三班副都知升任右第二班副都知。第六,散都头左班副都知升任散指挥左第一班副都知,散都头右班副都知升任散指挥右第一班都知。第七,散祗候左班副都知升任散指挥左第一班副都知,散祗候右班副都知升任散指挥右第二班副都知。第八,内殿直左第一班押班迁转东西班西第一班副都知,内殿直右第一班押班转任东西班西第三班副都知。

以上各项各升四级之外,御龙直御龙左第一直十将转任御龙弓箭直副都头,御龙直右第一直十将转任御龙弩直副都头,御龙骨朵子直左第一直十将升任御龙左第一直十将,御龙弩直左第一直十将升任御龙弓箭左第三直十将,是各升六级。

从此越级升迁的积弊全部革除,成为定制。

淳祐十一年,御史台上奏条陈军功赏格违法的弊端:"按照法令,边境戍守获得胜利、立有奇功、暴露行迹、撤防的,由制置司、军帅举荐上奏授官,必须本人亲临战阵,有战守功劳。现在从守阙进勇副尉到承信郎、承节郎的人,弊端尤其多,他们以此奉承权要,酬谢私恩,或者转手卖给他人。正当评定功劳等级赏赐之初,就混入其中姓名,朝廷审核,动辄经过几年,已经无法查考。甚至承受官、厅吏、厮卒之流,足迹从未出过都门,却沾了亲冒箭石、往来军旅的恩典,被授以名位。请求申令统帅部门,让立功人亲自接受告身,以革除假冒滥充。"

宝祐五年,枢密院上奏说:"所有从军担任职务的,必须立有战功,并且是队伍中的人曾经经过拍试武艺;如果训练官按级升迁的,或者年限未到仍带'权'字,等到年限到了才升为正统制,这是定法。近年来任子、杂流冒领授官的人,才没有差遣,便请求从军,从统领到总管,没过多久,就越级升进。刚得到总管,却耻于军职,就称私事不便,或者假托父母年老生病,巧计离开军队,又借口体力未衰,请求差任正职,很不符合立法本意。"

到咸淳年间,大将如吕文德、夏贵、孙虎臣、范文虎等人,仗恃功劳,依仗宠信,轻慢上级,残害下属,把行伍的功赏看作自己的私有物,偏私自己的族人姻亲故旧,致使战士身死草野,而奸人却坐享其功勋爵位。

屯戍制度:凡是派遣上军,由军头司引见对答,赐给装钱。换防回来,也要入朝觐见,犒赏饮食,挑选精锐,淘汰老弱。至于各州的禁军、厢军也都轮换戍守,隶属州府称为驻泊。戍守蜀地的将校,不派遣都虞候,应当出发的人改管其他营。凡是屯驻将校带有遥郡官衔的,以客礼参见长官,其余如同屯驻将校。凡是驻泊军,如果防御边境敌寇,就由总管、钤辖共同商议,州府长官等不得干预。事务涉及本城,以及屯驻在城的兵马,由知州、都监、监押共同统领。如果州府与驻泊事务相关,用公文互相通报。凡是轮换戍守有规定期限: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江、淮、两浙、荆湖、川峡、广南东路三年,广南西路二年,陕西城寨巡检和将领下的兵半年。

景祐元年,皇帝下诏:"听说陕西戍守士兵,大多被大将选置在麾下,等到偏将临阵时,很少有精锐跟随自己。从今以后以全军隶属各将,不得选占。"三年,下诏命令广、桂、荆、潭、鼎、澧六州各设置雄略营一个,与归远军轮换戍守岭外。

康定元年,颁布铜符、木契、传信牌。铜符上篆刻"某处发兵符",下面铸造虎豹为装饰,从中间分开。右符五个,左旁刻虎豹头四个;左符五个,右旁刻四个孔,以便勘合。又用篆文相向侧面刻十个天干字为号:一甲己,二乙庚,三丙辛,四丁壬,五戊癸。左符刻十个天干的半字,右符只刻甲己等两个半字。右边五个符留在京师,左边五个符降给总管、钤辖、知州军官中职位高的人掌管。凡是发兵,枢密院下发符一到五,周而复始。指挥三百人到五千人用一个虎符一个豹符,五千人以上用双虎符双豹符。枢密院下发符以右符第一为起始,放入匣中,封缄加印,命令使者带着诏书一同下发,说下发第一符,发兵给使者,再封缄右符送回,同时急速驿站上报。所在地登记下发符的资次、日期、月数和兵数,不得交给有关机构。

木契上下题写"某处契",从中间剖开,上面三枚中间刻鱼形,题写"一、二、三",下面一枚中间刻空心鱼,以便勘合,左旁题写"左鱼合",右旁题写"右鱼合"。上面三枚留给总管、钤辖中职位高的人掌管,下面一枚交给各州军城寨主管掌管。总管、钤辖要调动兵马,百人以上,先发上契第一枚,用皮袋盛装,封缄加印,派遣指挥带着公文一同前往。所在地验对下契与上契相合,就发兵,再封缄上契送回,同时报告总管、钤辖。调发第二、第三契也如此。掌契官登记发契的资次、日期、月数、兵数作为凭证。

传信牌中间挖出池槽,藏笔墨纸,由主将掌管。每当临阵传递命令,写在纸上放入牌中,持送报告兵官,再书写事宜放入牌中带回。主将秘密用字为号验证,不得泄露军中事务。

吕夷简上奏说:"自从元昊反叛,边境城寨各自为自守计,万一贼寇奔冲,关中就要惊扰。虽然夏竦等人屯驻永兴,其实兵力少。从永兴到鄜延、环庆各路,都有数百里,如果有紧急情况,内外不能互相救援。请求招募勇敢之士三万人,训练武艺,分置十队,用有谋略勇猛的人三人统领,分营驻扎永兴。西部敌寇到来,就举烽火相应,或者乘势讨伐攻击,进退不以地域为限,都受夏竦等人节制。"皇帝下诏批准。起初,赵元昊反叛,用夏竦、陈执中掌管永兴军,节度陕西各军,很久没有功效。于是分割秦凤、泾原、环庆、鄜延为四路,用秦、渭、庆、延的知州分别统领本路马步军。这一年,废除铜符、木契。皇帝下诏说:"陕西屯驻重兵,用尽本路租税,加上内库钱帛,以及西川每年输送,但军储仍然不足。应该度量空闲田地设立营田务,四路总管、转运使都兼任使职。"

庆历二年,下诏:"已经派遣三万士兵戍守永兴,委托总管司部署检阅教练。每年八月派一万五千人戍守泾、原、仪、渭州、镇戎军,十二月用一万五千人替换,到次年二月没有警报就返回,每年以此为常。"葛怀敏等人兵败丧师,命令范仲淹、韩琦、庞籍重新统率四路,军期禀报来不及的,可以自行决断处置。四年,西夏人已经纳款投降,于是停止。四月,皇帝对辅臣说:"湖广攻打蛮族的官吏士兵,正值夏季瘴热,患病的人很多,应派医生前往诊治。"

六年,下诏:"骑兵因为盛夏出外戍守,马匹多在路上死亡。从今以后在八月到二月期间派遣出发。"又下诏:"广南地方春时瘴疠,戍守边疆的士兵暂时休整在好地方。从岭外戍守回来的军士,给予休假两个月。"李昭亮上奏说:"旧制,调发各军要先引见,用战阵测试,升迁补任校长。现在有时来不及测试战阵,请求挑选强壮有武技的人,每十人引见转资后派遣。"皇帝下诏批准。

当时契丹派使者来商议关南土地,朝廷在河北地区进行军事部署,议论的人想增加驻军。程琳从大名府调任陕西安抚使,上奏说:"河朔地区方圆数千里,相连的城池有三十六座,百姓物产繁盛,河流平原平坦开阔。自景德年间以前,边境多次有警报,官军虽然众多,却很少成功。大概因为定州、真定府、高阳关三路的军队,形势上互不相连,调动征发的时候,交错不便。何况设置全魏来制衡北方,而军队却隶属于定州、真定府路,这种形势是颠倒的。请求将河朔的军队分为四路,以镇州、定州等十州军为一路,合计兵力十万人;高阳关十一州军为一路,合计兵力八万人;沧州、霸州等七州军为一路,合计兵力四万人;北京九州军为一路,合计兵力八万人。各地驻泊的钤辖、都监各自掌管训练,使士兵熟悉主将的号令,紧急时就能立即形成编制。"

天子将他的奏章下发,判大名府夏竦上奏说:"镇州、定州两路处于内外要冲,万一有警报,各自需要重兵,控制防守要害,相互策应支援。如果合并为一路,那么兵权太重,减少兵力又不足以防备敌人。况且沧州长期隶属高阳关,距离较近,靠近海边盐碱地,地形低湿,东北三百里,野外没有百姓居住,不是贼寇的路径。万一有警报,可以决开漳河、御河东流灌溉,塘泊水淀阻隔,贼兵不容易突进,不必另外建立一路。只有北京是河朔的根本,应当驻扎重兵,控制扼守大河南北,对内则可以屏障京城,对外则可以声援各路。请求将大名府、澶州、怀州、卫州、滨州、棣州、德州、博州、通利军建为北京路。四路各设置都总管、副都总管一人,钤辖二人,都监四人。平时只以河北安抚使总管制各路,有警报,就在北京设置四路行营都总管,选择曾经担任两府的重臣来担任。"

议论未决,夏竦入朝担任枢密使,贾昌朝判大名府,又命他规划调度。贾昌朝请求按照夏竦的建议,只是保州沿边巡检和雄州、霸州、沧州界河二司的兵马,自建国初年以来,开拓边境最为强劲,现在没有归属,请求设立沿边巡检司隶属定州路,界河司隶属高阳关路。

于是下诏将河北的军队分为四路:北京、澶州、怀州、卫州、德州、博州、滨州、棣州、通利保、顺军合并为大名府路;瀛州、莫州、雄州、霸州、贝州、冀州、沧州、永静、乾宁、保定、信安军合并为高阳关路;镇州、邢州、洺州、相州、赵州、磁州合并为真定府路;定州、保州、深州、祁州、北平、广信、安肃、顺安、永宁军合并为定州路。所有军队驻屯和将领,都按照他的建议。韩琦认为军队力量过于分散,请求将定州、真定府合并为一路,高阳关、大名府合并为一路。朝廷认为更改设置刚刚完成,没有答复。下诏四路军队按照陕西的做法派遣部将往来巡视检阅。又下诏从今以后军队戍守期满回来,挑选补充到捧日、龙卫、天武、神卫等军。

皇祐元年,调发禁兵十个指挥戍守京东,因为年成饥荒防备盗贼。下诏陕西边境警报已经平息,本地士兵可以用于守御,东部驻屯的军队调往内地州郡,以节省粮饷供应。二年,下诏:"听说河北各驻屯的将校,有年老有病不能办事却不知道退让的,有善于管理部队立有功劳却不能晋升的,帅臣、监司要仔细考察,秘密把名字上报。"

四年,下诏:"戍守士兵期满,有关部门根据名册,距离远的提前两个月,距离近的提前一个月派遣替代,戍守期满回到本管部队休息。"五年,又下诏:"广西戍守士兵满两年而没有得到替代的罢免遣回,钤辖司用本地士兵每年轮换一次。"自从侬智高叛乱以来,戍守士兵超过二万四千人,到这时允许他们回去,而命令本地士兵代替戍守。

至和元年,下诏陈州、许州、郑州、滑州、曹州各驻屯禁兵三千人。嘉祐五年,采纳贾昌朝的建议,京北路设置都监三人,驻扎许州、蔡州、郑州,分别监督京城附近的驻屯军队。七年,下诏陕西本地士兵轮番戍守的不要超出本路。

治平二年,调发军队指挥二十个,分别戍守永兴军、邠州、河中府,并派官员专门掌管训练。三年,下诏员僚直、龙卫不要出外戍守,神卫曾经留十个指挥在营地。又下诏:"近来派东部军队戍守岭南,遭受瘴气瘟疫,能回来的不到十分之五六。从今以后期满,用江淮地区训练有素的忠节、威果军队替代。"

神宗即位,军政有很多改革。熙宁初年,曾经与辅佐大臣讨论河北守备。韩绛等人说:"汉、唐时期重兵都在京城,边境戍守的军队只够守备而已。所以边境没有过多的耗费,加强中央削弱地方,这种形势也是顺当的。开元以后,有事于四方外族,权臣都节制一方,重兵在西北。天宝年间的叛乱,是由于京城空虚,贼臣得以肆意妄为。"皇帝说:"边上的老人也说现在的边兵比过去多,这种形势就像倒立的佛塔。我也常常为这件事忧虑。"三年,下诏:"各路戍守的士兵,零星不成编制,导致违反纪律,或者互相派遣州郡的军队,来回往来,道路艰难阻塞,应该全部停止,改用上番全军或就粮兵来戍守;应当派遣的部队全部隶属总管司,按照诏令行事。"

旧制,河北的军马不出外戍守,皇帝担心他们骄纵懒惰,五年,开始命令河北、河东的军队轮流戍守,减少一年来优待他们。这年,下诏迁移河州的军马驻扎熙州,熙州的军马驻扎通远军,这样调集容易,可以节省极边的军粮储备。皇帝曾说:"耗尽国家财用的,是多余的士兵。应该商议迁移军队到内地州郡,用弓箭手替代他们,希望节省边防费用。"

九年,下诏:"京城部队留下十万,其余用来防备四方驻屯戍守,数量减少很多。从今以后戍守士兵不是应当调发京城的不要派遣。"之后,谏官多次请求裁减河北多余的士兵,下诏规定数额只留禁兵七万,而京东增加设置武卫军四十二营,训练精锐,都分别隶属河北,而用三千人分别戍守东南的杭州、扬州、江宁各州,用来防备盗贼。岭外只有广州、韶州、南雄州经常有戍守士兵千人,桂林因为瘴气瘟疫,有时迁移军队到全州、永州。元丰年间,有人请求派遣陕西路骑兵五七百人戍守桂林,皇帝下诏派遣在京城的军马去戍守。

元祐元年六月,右谏议大夫孙觉说:"将兵的禁令,应该可以稍微解除,而责令所在地的守臣与州郡的兵官,可以让他们乘时机广泛招募,稍微补充之前的数额。遵循祖宗的法度,使驻屯三边以及川、广、福建各道州军的军队,往来道路,足以习惯劳苦,南北轮番戍守,足以平均他们的劳逸。"下诏:"陕西、河东、广南的将兵不轮换戍守其他路,河北轮流派遣近里的一将前往河东,开封府界、各路逐将与不隶属将兵的军队,都互相轮换差拨出戍其他路。前往三路的派遣全将或半将,其余路允许全指挥分差,仍然不超过半将。"

十月,枢密院说:"东南十三将,自从组建将兵以来,未曾平均规定出戍的路分,以及不隶属将兵的军队中有出戍名额少、所管辖指挥数量多的地方,没有平均适当。想要除广南东、西两路驻扎的三将只充当本路守御差使,虔州第六将、全州永州第九将准备广南东、西路紧急时抽调配合作战,并不差戍其他路外,其余八将及不隶属将兵的军队按照平均规定的路分到都钤辖司驻泊,分配差使。其中将兵、不隶属将兵的路分,却从京城差拨步兵前去补充戍守,等将兵回来时,再行抽调。"皇帝听从。

十二月,广西经略安抚使、都钤辖司说:"请求除桂州、宜州、融州、钦州、廉州属将、不属将的步骑兵轮差前往邕州极边水土恶劣的砦镇监栅及巡防并都同巡检等处,并请求按照邕州条例,一年一换;其余各州差往邕州永平、古万、太平、横山、迁隆砦镇及左、右江溪洞巡检并钦州如昔峒驻扎抵棹砦,都二年一换;各州巡检下的,一年一换。"皇帝听从。

二年,河东经略安抚使曾布说:"河外上番的四将,每将内抽调步兵前往岚州、石州,分派沿河等处差使,替代开封府界等五将的兵马回营;以及前往岢岚军、火山军驻扎,替代东兵两个指挥前往太原府就食。"皇帝听从。当月,枢密院说:"先前因为熙河兰会路戍守士兵数量多,不久因年限满,二千余人陆续抽调回营,加上本路目前所管辖的戍守士兵比定额还多一千三百余人。现在朝旨命令熙河兰会路都总管司遇到本路紧急缺人,允许在秦凤路抽调一将应付。因为本路目前情况,担心到秋季缺人防守,想要熙河兰会路都总管司遇到本路紧急缺人,允许全部抽调秦凤路九将应付差使,从京东差拨步兵五个指挥前往永兴军、商州、虢州暂时驻扎,以备秦凤路抽调。"皇帝听从。

绍圣四年,枢密院备录吕惠卿所说:"近来沿边情报报告,西夏集结本路叛卒。目前缺少守御兵力,加上本地士兵未填满缺额,并且蕃兵弓箭手比元丰元年少二千二百余人,东部步兵骑兵比元丰四年、七年少十六个指挥。请求在东部步兵内差拨十六个指挥添助防守。'加上本路从去年泛差过军马三十六个指挥,比其他路已经多出一倍,现在戍守士兵二万六千余人,比元丰四年的人数也不算缺少,自可调剂使用。"下诏:"鄜延路都总管司详细照此办理,如果遇到贼兵侵犯边塞,或者本路出兵,确实缺人,那些年限满的指挥士兵,命令酌情考虑情况,暂时留用三两月,等情况稍息后遣还。"当月,下诏:"河东路总管司那融替换上番兵马,不要让戍边时间太长,导致劳苦疲惫。如果无人替换,等春季情况稍息,就先后将上番四将抽调一番兵马回营。"

元符二年闰九月,派遣秦凤戍兵十个指挥应付熙河新边戍守。十一月,因吕惠卿上奏,减少鄜延戍兵五十个指挥。三年八月,下诏派遣虎翼军六千人戍守熙河路,命令替代蕃兵及弓箭手回家休息。十二月,下诏边帅减少额外戍兵。

崇宁四年,下诏:"广南是瘴气瘟疫之乡,东西虽然不同,气候没有差异。西路戍兵二年一换,而东路唯独限制三年,替代不按期,有死于瘴气瘟疫的,朕很同情。东路也命令二年一换,提前半年差人,如果违反,按违制论处。"

大观二年六月,下诏:"陕西各路,自从停止战争以来,数年于此,士兵未曾撤除。大概因为边将怯懦,白白耗费边防储备,戍卒劳苦。可除新边确实需要的人外,其余全部按照元丰年间停止战事时的戍额人数外,其余全部直接抽调回营。有关部门不得占留吝啬,如果违反,按违制论处。"又下诏:"东南除现有兵额外,帅府另外屯驻二千人,望郡一千人。帅府设置奉钱五百一指挥,以威捷为名;望郡奉钱四百一指挥,以威胜为名;帅府三指挥、望郡一指挥各奉钱三百,以全捷为名:都以步军五百人为额。"三年六月,下诏:"国家承平一百五十年,东南一方,地大人多,已经出现兵少势弱,不是长久之道。可除现有兵额外,帅府另外屯驻士兵二千人,望郡一千人。"

宣和二年,下诏河北军马与陕西、河东轮流戍守。

三年正月,下诏:"河北的军队与陕西、河东轮换戍守,不是元丰年间的法规,于是废除了这一命令。所有拖延后行的人一律免罪,依旧收管。"闰五月,江、浙、淮南等路宣抚使童贯上奏:"查勘江南东路、两浙东西路各设有东南一将,平日从未训练武艺,临敌时必然耽误驱策。先前睦州贼寇刚起时,朝廷大军未到之前,派遣上述将兵捕贼,于是导致失败,损失军兵很多。如今睦州贼寇讨平之后,被胁迫跟从的叛亡者才开始恢复本业,不增驻戍兵镇守遏制,无法暗中消除凶暴。臣现在拟留下戍兵二万五千五百七十八人,分别布置在江南东路、两浙东西路的州军防守把守,一年期满轮换出军一次,依照平定蛮族的旧例,每月另外给钱三百文,每年给鞋钱一千文。这些兵士全部隶属本路安抚司统辖训练。"下诏批准。这一年,权知婺州杨应诚上奏:"凡是屯戍的将兵,必须隶属守臣,使兵和民的职责统一,那么号令就不会不一致,然后才可以成事。"下诏批准。随后有旨意改回旧制。

四年,臣僚上言:"东军远戍四川,都是京师及府界有武艺且无过错的人。到了川路后,分散屯驻各处,多不成队伍,而差使没有定时,实在造成劳累疲弊。大概四川的土兵已有诏令不得差使,那么他们的役事都加在东军身上,确实偏重。如果让四川所有的土兵、禁军与东军一同差使,不仅劳逸得均,也不失熙宁、元丰年间设置东军弹压蜀人并防备蛮寇的意图。"下诏令本路钤辖、转运两司共同相度利害并上报。

五年,制置所上奏:"江、浙增加屯戍后的兵士,相度节镇增加两指挥处,其余州各增加一指挥,各不隶属将官。其中两指挥处,一指挥以威果为名,一指挥以全捷为名,其余州都以威果为名。"批准。

七年三月,下诏:"广南东、西路地方偏远山势险要,盗贼间或发生。内地的戍兵前往那里屯守,多因瘴疠疾病,不能胜任捕盗,又不熟悉山川道路、林壑曲折,所以盗贼无法禁止。可命令每个巡检下招置当地健勇轻捷的人,占戍兵的一半,互相关防,易于擒捕。令枢密院执行。"

靖康元年四月,任命种师道为太尉,依旧担任镇洮军节度使、河北河东宣抚使,后来加同知枢密院事。当时师道驻军滑州,实际上没有兵跟随,请求会合山东、陕西、京畿的兵屯驻在青、沧、滑、卫、河阳,预先做好防秋的准备。徐处仁等人说:"金人带着沉重物资刚回去,怎能再来?不应先自扰耗费,示弱于人。"议论被阻止没有实行。

七月,河北东路宣抚使李纲上奏:"臣两次详细论述,认为七月七日指挥停止各路防秋之兵的做法不可行,必定蒙受圣上明察。如今宣抚司已经无兵可差,不知朝廷既然停止各路防秋之兵,将用什么来应付。加上远方的人兵已经在路上,又已借请了数月钱粮,本路漕司、州县也已预备了半年、百日的粮草,现在一旦放散,都成虚费,而实在需要兵的地方无可抽调,深恐误了国家大计。"下诏依从所奏。

绍兴初年,群盗四起,有像岳飞、刘光世诸位大将率领的兵尤其多,根据情况调发,屯驻扼守要害,控制捍卫,这也是权宜之计的好处。此后枢府、帅臣屡次上言久戍的弊端,严重的有的十年或二十年不更换兵士,尤其值得怜悯。因为出戍的都已年老疲惫,而各州留下的,大多都是少壮及工匠,三司多以坐甲为名,占留违制,有终身未尝一日戍守的。于是命令帅臣、钤辖司设置各州的尺籍,确定姓名,按期轮换戍守。帅臣又说:"比如贵溪戍兵,三个月一换,从贵溪到池州,往返一千五百里,就是一个多月在路上,徒有劳费。希望以一年为期限更换。"

考察绍兴年间边境不安宁,所以用大军屯戍,而轮换的期限,近的三个月,远的三年。等到和议达成后,各军移屯的逐渐回归营地,只有防秋仍用移屯更戍之法,沿边备御也倚重此法。乾道、淳熙、绍熙年间,一概遵守这一制度。开禧初年,再次商议用兵,驻札的各兵开始又移屯。和议再次达成后,边地一二处重要郡虽然遵循旧例,但各处驻札更戍之法不再讲究,而常驻的兵越来越多。等到端平年间攻破川蜀,咸淳年间失去襄樊、分裂淮甸,疆域缩小而兵法败坏。叛将卖降,庸夫执掌兵权,间或有为国忘死之士,则被权奸在远方牵制,移屯更戍,没有固定章程。于是戍卒疲于奔命,不战而死的很多。至于将校的部曲,各军的名号,士卒的多少,详细列于屯驻部分的,这里不再重复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