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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作者误用韵字,考证唐代律诗通韵例,发现唐人不以为病,遂不修改。
阅读提示
注意唐代律诗通韵现象,作者以此论证自己的用字。
通韵律诗唐代东韵真韵
我祝贺彭尚书的寿诗,在“七虞”韵里误用了“余”字,想要改掉。后来考证唐代人的律诗,通韵非常多,于是作罢。刘长卿《登思禅寺》五律,是“东”韵,却用了“松”字。杜甫《崔氏东山草堂》七律,是“真”韵,却用了“芹”字。苏颋《出塞》五律,是“微”韵,却用了“麾”字。唐玄宗《饯王晙巡边》长律,是“鱼”韵,却用了“符”字。李商隐属对最工整,但押韵很宽,如“东、冬”、“萧、肴”之类,律诗中竟然时常通用。唐人不认为这是毛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