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城篇第四十五

作者:李筌朝代:类别:兵书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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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书上说:先王制定的制度,大城市的规模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城市不超过五分之一,小城市不超过九分之一。所以说:城墙周长超过一百雉,是国家的祸害。如今诸侯的城池,与两京的城池相比,宽度符合五分之一的规则,高度则用以防守边疆,不能随意控制。古今度量城池的方法,是城墙下部的宽度与高度相等,上部的宽度是下部宽度的一半。城墙高五丈,下部宽二丈五尺,上部宽一丈二尺五寸。高度与宽度的标准以此为准。

计算工程量:将下部宽度加上上部宽度,得到三丈七尺五寸,取其一半得到一丈八尺七寸五分,再乘以高度五丈,一丈长的城墙体积为九十三丈七尺五寸。每个工匠每天能修筑二丈体积的城墙,计算下来,筑一丈长的城墙需要四十六个工日。剩余七尺五寸,一步(六尺)计算,需要二百七十八个工日。土方剩余五丈,一百步计算,需要二万七千八百二十个工日。剩余一丈土方,一里(三百步)计算,需要十万一百九十个工日。剩余一丈土方,按一里推算,则十里可以类推。其中取土和背篓装运的工程量,一并按二丈土方计算。在护城河内修筑羊马城,高度八尺,上端筑至女墙,工程量按上述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