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
卷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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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女
《史记》记载:淳于缇萦是齐国人。她的父亲淳于意担任太仓令,生了五个女儿,缇萦是最小的。父亲犯罪应当受刑,于是骂他的女儿们说:"生女儿不生儿子,遇到紧急情况没有益处。"缇萦自己伤心流泪,跟随父亲到长安,到皇宫北门上书说:"我父亲做官吏,齐地的人都称赞他廉洁公平。如今他犯法应当受刑,我哀伤死去的人不能复活,受刑的人肢体不能接续,即使想要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愿意没入官府做奴婢,来赎父亲的刑罪,让他能够自新。"汉文帝怜悯她的心意,赦免了她父亲的罪过。
《汉书》记载:东海郡有一位孝妇,年轻时守寡没有孩子,侍奉婆婆非常恭敬周到,婆婆想要她改嫁她始终不肯。婆婆告诉邻居说:"孝妇侍奉我很勤苦,我年纪大了,长久拖累年轻人,怎么办呢?"后来,婆婆上吊自杀,婆婆的女儿告到官府说:"这个媳妇杀了我母亲。"官吏逮捕了孝妇,她屈打成招认了罪。于公认为这个媳妇以孝顺婆婆闻名,一定不会杀人。太守不听,于公争辩没有结果,于是抱着判决文书在官府中哭泣,因此称病离职,于是杀了孝妇。郡中干旱了三年。后来新太守到任,于公说:"孝妇不应当死,前任太守强行判决,灾异大概就在这里吧?"于是太守杀牛,亲自到孝妇墓前祭祀,天立刻下起大雨。
《后汉书》记载:和熹邓皇后名绥,是太傅邓禹的孙女。父亲邓训,担任护羌校尉;母亲阴氏,是光烈皇后堂弟的女儿。皇后五岁时,太傅夫人喜爱她,亲自为她剪发。夫人年纪大眼睛昏花,误伤了皇后的额头,她忍痛不吭声。身边侍从看到觉得奇怪而问她,皇后说:"不是不痛,太夫人怜爱我为我剪发,难以伤害老人的心意,所以忍住了。"
《晋书》记载:卫瓘遭祸时,太保主簿刘瑶等人冒着危险收殓卫瓘并安葬了他。楚王司马玮被处死后,卫瓘的女儿给王国臣子写信说:"先父的名号谥号还没有列入,和普通人没有区别,常常奇怪王国沉默不语。《春秋》记载的缺失,过错在哪里?我悲愤感慨,所以以此示意。"刘瑶等人拿着黄幡,敲击登闻鼓上书陈诉。
又记载:会稽有一位贫寒人家陈氏,有三个女儿没有儿子。祖父母年纪八九十岁,年老糊涂,又患有严重疾病。母亲不安于家室,遇到寒冷饥饿,女儿们一起到西湖采摘菱角,轮流到集市上卖,从未懈怠,乡里称她们为"义门"。很多人想要娶她们为妻,长女自伤孤苦,发誓不肯出嫁。祖母不久相继去世,三个女儿自己办理殡葬,在墓旁建造了庵舍房屋。
又记载:永兴概中里王氏的女儿,五岁时得了重病,两只眼睛都失明了。生性极为孝顺。二十岁时,父亲去世,她对着尸体大哭一声,眼中都流出血来,妹妹王娥舔舐她的血,左眼立即复明,当时人称这是孝心感动上天。
《唐书》记载:刘寂的妻子夏侯氏,是滑州胙城人,字碎金。父亲夏侯长云担任盐城县丞,因病失明。碎金于是请求离开丈夫,以终身侍奉父亲。经过十五年,同时侍奉后母,以极孝闻名。到父亲去世时,她哀伤瘦弱几乎承受不了丧事,披头散发赤脚,背土堆成坟,在墓旁建庐居住,每天只吃一顿饭,如此持续多年。贞观年间,皇帝下令表彰其门庭,赐给粮食布帛。
又记载:于敏直的妻子张氏,是营州都督、皖城公张俭的女儿。几岁时父母稍微有病,她就观察脸色,不离左右,日夜探视侍候,像成年人一样。到长大些,更加恭顺。嫁给了延寿公于钦明的儿子于敏直。起初听说父亲张俭有病,就号哭悲伤,期望自己必死。张俭去世后,凶信传到,她号哭一声就气绝身亡。高宗下诏,赐给财物百段,并命令史官编录此事。
又记载:杨绍宗的妻子王氏,是华州华阴人。三岁时生母去世,由继母抚养。到十五岁时,父亲又远征辽东而战死。继母不久也去世。王氏于是收殓生母和继母的尸骨灵柩,并立了父亲的画像,招魂迁葬完毕后,又在墓旁建庐居住,陪伴祖母和父亲的坟墓。永徽年间,下诏说:"已故杨绍宗的妻子王氏,出于本心行孝,顺应天性成德。年事已高,体力衰退。因早年隋朝时,父亲死在辽东,她招魂迁葬,背土筑坟,又安葬祖父母等人,竭尽暮年之力,亲自筑造。晨昏悲痛,感动路人。长久思念她的志向行为,值得嘉许褒奖。应当表彰其门庭,以表彰美德。"赐给财物三十段、粟米五十硕。
又记载:孝女贾氏,是濮州鄄城人。当初十五岁时,父亲被同宗人贾玄基杀害。她的弟弟贾强仁年幼,贾氏抚养他,发誓不嫁人。到贾强仁成年,想一起报仇,于是伺机杀了贾玄基,取出他的心肝,用来祭奠父亲坟墓。让贾强仁自己去县衙自首,司法官判处死刑。贾氏到朝廷自陈是自己所为,请求代替弟弟死。高宗哀怜她,特别下诏贾氏和贾强仁免罪,将他们的家迁到洛阳。
又记载:汴州李氏孝女,八岁时父亲去世,灵柩停放在堂上十多年,每天哭泣不止。到长大后,母亲想让她出嫁,她就剪断头发发誓,请求在家终身侍养。到母亲去世时,她哀号毁伤几乎丧命。家中没有男子,她自己办理棺椁,州里敬佩她的至孝,送葬的人有一千多。安葬完毕,在墓旁建庐居住,蓬头赤脚,背土堆成坟,亲手种植松柏数百棵。季昶列举上报她的情况,皇帝下令特别表彰其门庭,赐给粮食布帛。
《颜氏家训》记载:张建的女儿三岁时母亲去世,灵床上的屏风是母亲生前旧物,屋子漏雨沾湿了,拿出来晒,女儿一见,伏在床上流泪。家人奇怪她不起身,于是去抱她,垫席被泪水浸湿,她精神沮丧,不能饮食。家人将要请医生,诊脉后说:"这女儿肠断了。"于是便吐血,几天后死亡。内外亲人都怜惜她,没有不悲叹的。
《宣州图经》记载:宛陵管氏的女儿,名瑶,十七岁时,和母亲同睡。母亲被老虎叼走,管瑶哀叫着追赶,因而咬住虎耳坠下,老虎才放开她母亲。管瑶立即背着母亲回家,气绝身亡。武帝表彰她的家门,以旌表孝行。
王韶之《孝子传》记载:周青,是东郡人。母亲生病多年,周青在身旁扶持,身体瘦弱。村里于是凑钱帮助买汤药,母亲病愈,将她许配给同郡的周少君。周少君生病,未能成婚,于是向周青求婚。母亲见到周青,托付给她的父母,周青答应了,不久周少君去世。周青供养公婆十多年中,公婆感动,劝她改嫁,周青发誓"不像石头那样可转"。后来公婆都自杀,小姑告周青杀害。县衙逮捕拷打,于是屈打成招,七月在市上处决周青。周青对监刑官说:"请求立一根长竿挂白幡。我如果杀了公婆,血流入地下;如果没有杀,血升上天。"血于是沿着幡竿升上天。
宋躬《孝子传》记载:贾恩,是会稽诸暨人。母亲去世停尸在家,被火灾烧着,贾恩和妻子伯氏号哭冲进火中。火来不及避开,邻近的人来救助,棺材得以保全。贾恩和伯氏二人皮肤毛发焦裂,片刻都死了。元嘉四年,在门上挂匾"孝",免除三代徭役。
师觉授《孝子传》记载:北宫氏的女儿婴儿子,是齐国人。没有兄弟而父母年老,于是撤去首饰,发誓不嫁人,以奉养父母。国中人听说后,没有不互相带领以孝道请求女儿的。作为赵王后,齐国使者问候,使者说:"北宫氏的女儿婴儿子还好吗?她撤去首饰,到老不嫁,以奉养父母,这是帮助君王率领民众行孝啊。"齐王听说后,表彰她的家门以显示异于常人。
《异苑》记载:顺阳南乡县杨丰和女儿杨香在田里收粟米。杨丰被老虎咬住,杨香当时十四岁,手无寸铁,就扼住老虎的脖子,杨丰因此得以逃脱。杨香因诚孝感动,猛兽为之徘徊不前。太守平昌孟肇之赐给钱财谷物,表彰她的家门。
《列女传》记载:陈寡孝妇,是陈地的寡妇。十六岁出嫁,没有孩子。她的丈夫将要从军,嘱咐孝妇说:"我有老母亲,我如果不回来,你肯好好照顾我母亲吗?"孝妇说:"好。"丈夫果然战死,孝妇供养婆婆不衰减。父母想要她改嫁,孝妇说:"受人之托,怎么能抛弃呢!"于是想要自杀。父母害怕,不敢让她改嫁。供养婆婆二十八年,婆婆八十四岁寿终,她卖掉田地房屋来安葬她。
《列女后传》记载:珠崖二义,是珠崖令的后妻和前妻的女儿。女儿名初,十三岁。珠崖多产珍珠,继母把大珠串起来作为臂饰。等到县令去世,要送丧回家。法令规定,携带珍珠入关者处死。继母丢弃了珠子,她的儿子九岁,捡起放在母亲的镜奁中,都不知情。等到关吏搜查,在镜奁中发现珠子,吏问:"谁应当承担罪责?"初以为是她的继母拿的,于是自己说:"君不幸,夫人解下臂饰丢弃了,我初爱惜它,捡起放在夫人镜奁中,夫人不知道。"母亲也以为是这样的,怜爱她,于是说:"这些珠子,是我的臂饰。君不幸,我解下它,心中不忍丢弃,而放在镜奁中,我应当承担罪责。"于是哭泣哀痛感动旁人,关吏拿笔,写不了一个字。关候流泪,终日不能决断,于是说:"母子如此有义,我怎能判罪,不忍心加刑。"后来查问,原来是九岁男孩的恶作剧。
又记载:酒泉庞孝妇,是赵君安的女儿,名娥亲。赵君安被同县李寿杀害,而娥亲的三个兄弟同时病亡,李寿于是高兴自贺,以为仇已报。娥亲听说后,暗中想要报仇,准备兵器伺机李寿十多年,在县门前砍杀李寿完毕,到县衙自首。县长认为她义烈,解下印绶离职,想要放走娥亲,娥亲说:"报仇杀身,是我的本分;审理案件定罪,是您的常理。怎敢苟且偷生而枉屈国法!"后来遇到赦免得以免罪。太常张奂听说后,嘉奖她,以束帛为礼。
又记载:颍川公孙何,是公孙氏的女儿,十三岁时,仇家报复她的父亲,父亲逃跑得以免死。公孙何和母亲一起逃亡,母亲先遇到仇人,非常高兴,争着要取心肝。公孙何便跑出来,叩头流泪说:"老母亲常有重病,将死之人哪里值得残杀来发泄愤怒呢!我是她的儿子,父母所怜爱,不如杀我。"于是杀了她,而放过了她的母亲。
《会稽典录》记载:孝女曹娥,是上虞人。父亲曹旴,能弹唱,是巫师。五月五日,在县里逆江而上迎婆娑神,落水而死找不到尸骨。曹娥十四岁,于是沿江号哭,日夜不停声。过了十七天,于是投江而死。县长将曹娥改葬在路边,为她立碑。
《益部耆旧传》记载:孝女雄,是犍为人。父亲江和,担任县功曹。县长派遣江和送文书到郡太守处,乘船坠入湍急水流中,死亡,尸体没有回来。雄昼夜号哭,心中不想活下去。她生的两个儿子,都才几岁,于是各做一个袋子,装上珠环系在儿子手臂上,多次说诀别的话。家人常常防范她,过了一百多天后渐渐松懈,雄于是乘小船到父亲落水处痛哭,于是自己投水而死。弟弟江贤,那天晚上梦见雄告诉他说:"六天后,将和父亲一起出来。"到日期去等候,果然和父亲互相扶持浮在江上。郡县长官上表为雄立碑,画了她的像。
《续述征记》记载:梁邹城西有笼水,发源于长城山,一直向北流到梁邹西,注入济水。有人说这是齐地的孝妇,诚心感动神明,泉水从室内涌出。(事情见于水部。)
《晏子春秋》记载:齐景公喜爱一棵槐树,命令官吏守护,触犯槐树的受刑,伤害槐树的处死。有人不知道禁令,路过而触犯了槐树,官吏逮捕并拘禁了他,将要加罪。他的女儿前往晏子家说:"贱妾请对相国说句话。我听说贤明的君王不因为禽兽伤害人,如今君王因为树木的缘故要杀我的父亲,我恐怕损害了贤明君王的道义。"晏子第二天早朝,向君主报告了这件事。景公命令官吏撤去守护槐树的差役,释放了触犯槐树的囚犯。
《纪闻》记载:吴国宣城郡青阳县有个叫梅根冶的地方,住着一位孝女李娥。她的祠庙建在会阜山顶,周围林木繁茂,方圆十里之内,当地人都不敢砍柴,恭敬地侍奉她,每天供奉水草。李娥的父亲在吴大帝孙权时期担任铁官,负责冶炼铸造兵器。有一天晚上,炼金的炉火燃尽,但金却没有流出。当时吴国刚刚建立,法令极为严厉,凡是损耗官府财物达到十万的,就要判处斩首,还要加倍抄没家产。而李娥父亲损耗的数目超过了十万。李娥当时十五岁,非常悲痛,趁着炉火猛烈,纵身跳入炉中,火焰冲天而起,于是金液沸腾涌出,溢满炉口。李娥脚上穿的一双鞋浮出炉外,她的身体却融化了。那些金汁顺着炉膛流下,形成沟渠,泉水奔涌二十里,汇入江水。这次冶炼共收取金子亿万斤,沟渠里的铁至今还在。所以吴地习俗,每当冶炼铜铁时,必定为李娥立祠祭祀,并祈求福佑。
《歙州图经》记载:章顼是歙县合阳乡人。他的妻子程氏带着两个女儿进山采药,程氏被猛虎咬住拖走,两个女儿悲愤哭喊,拉着母亲的衣服与老虎奋力争夺。老虎于是放开了程氏,程氏因此得救。当时刺史刘赞嘉奖她们,供给汤药,免除她家的赋税,并把乡名改为“孝女乡”。
《宣室志》记载:郑邯是个农民。天宝年间,他母亲生病,有人告诉他说吃杏子可以治愈。他的妻子杨氏说:“这不是应季的东西,必须辛苦寻找,希望上天哀怜赐予。你暂且雇工耕作侍奉病母,我想要走遍城乡寻找,也许能像解叔谦、丁公藤那样感动上天。”于是她到邻郡改换装束扮成男子出行。忽然在路边荒草丛中发现一颗杏子,她悲喜交加,拜了两拜取回来,洗净后带回家。她奉给婆婆说:“别的郡有人同情我们的事,给了这颗杏子。”婆婆高兴地吃了,病情渐渐痊愈。第二年夏天忽然有一天,雷声大作,狂风呼啸,房屋摇动轰隆声不断,好像就在屋檐边聚集。乡里人大惊失色,逃走的不可计数。杨氏哭着告诉婆婆说:“去年冬天我把荒草中的杏子给您吃,谎称是别人给的,如今上天要惩罚我死,从此永别了。”于是她伸开双臂站在庭院中,详细陈述了这件事。话没说完,忽然有声音好像从庭院中发出,乌云昏暗,默默无法辨别。不久杨氏觉得手臂像托着千斤重物,沉重得抬不起来。过了很久天才放晴,一看,有两条金龙,长数尺,盘绕在她的左右手臂上。龙顶上刻着字说:“赐给杨氏。”从此她家日益丰裕,成为富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