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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鸾凤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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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元和年间,有个叫陈鸾凤的人,是海康人,他讲义气,不怕鬼神,乡里人都称他为“后来的周处”。海康原来有座雷公庙,当地百姓虔诚地祭祀,祈祷过多,妖邪之事也常发生。当地百姓每年听到第一声春雷时,就记下那天干支,十天后再遇到相同干支的日子,各行各业的人都不敢干活,违反的人不出两天必定被雷震死,应验如回声。当时海康大旱,百姓祈祷却没有应验。陈鸾凤大怒说:“我的家乡,是雷乡,作为神灵不赐福,况且像这样接受人的祭品!庄稼已经枯焦,池塘已经干涸,牲畜祭品也享用尽了,还要这庙有什么用!”
于是点火烧了雷公庙。当地风俗,不能把黄鱼和猪肉混在一起吃,吃了也必定被雷震死。
这天,陈鸾凤拿着竹炭刀,在野地里,把禁忌的食物混在一起吃了,准备有所等候。果然怪云出现,恶风刮起,迅雷急雨向他袭来。陈鸾凤就用刀向上挥舞,果然砍中雷公的左腿,将它砍断。雷公坠落地上,形状像熊和猪,有毛和角,肉翼是青色的,手拿短柄刚石斧,血流如注,云雨都消失了。陈鸾凤知道雷公不是神,就急忙跑回家,告诉他的亲属说:“我砍断了雷公的腿,请你们去看看。”
亲属们惊愕害怕,一起去看,果然看见雷公腿被砍断,而陈鸾凤又拿着刀,要砍断雷公的脖子,咬它的肉。众人一起抓住他说:“雷霆是天上的灵物,你是下界的凡人,竟然伤害雷公,一定会让我们全乡遭殃。”众人拉着他的衣袖,使陈鸾凤无法奋力攻击。
过了一会儿,又有云雷,裹住那个受伤的雷公,连同断腿一起离去。大雨倾盆,从午时下到酉时,干枯的禾苗都立了起来。于是陈鸾凤被老少众人斥责,不许他回家。于是他拿着刀走了二十里,到了舅兄家。到夜里,又遭到雷击,天火焚烧了他的房子。他又拿着刀站在庭院中,雷始终不能伤害他。不久有人告诉舅兄之前的事,他又被赶出来。他又到僧人的房间,同样遭到雷击,被烧得像以前一样。他知道没有容身之处,就在夜里点着火把,进入乳洞石穴之中,后来雷不能再震他了。到天亮,他才返回家。从此以后,海康每当有旱灾,当地人就凑钱给陈鸾凤,请他按照以前的方法调制两种食物吃,拿着刀像以前一样,每次都有大雨滂沱,而雷终究不能震他。这样过了二十多年,民间称陈鸾凤为“雨师”。到了大和年间,刺史林绪知道了这件事,把他召到州府,询问事情的原委。陈鸾凤说:“我年轻力壮时,心像铁石一样坚硬,鬼神雷电,在我看来好像没有一样。我宁愿牺牲自己,来救活万民,那么上天怎么能让雷鬼敢肆意逞凶呢!”
于是把刀献给林绪,林绪给了他很丰厚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