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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崇龟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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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崇龟镇守南海那年,有一个富商的儿子,年纪轻轻皮肤白皙,与一般商贩略有不同,把船停泊在江岸上。岸上有门楼,里面见到一个女子,二十多岁,容貌艳丽妖娆,不是平常能见到的,也不回避人。他得以纵情观看,趁便又说:“我黄昏时当到你家。”女子没有为难的神色,只是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到了黄昏,果然开门等候他。等那富商子还没赴约,有个盗贼径直进去行窃。见到一间房没有烛火,就闯了进去。女子便欣然迎向他。盗贼以为被抓了,用短刀刺死了她,丢下刀逃跑了。她家人也没有察觉。富商的儿子随后到来,刚进房门,就踩到血迹,滑倒在地上。起初以为是水,用手去摸,闻到鲜血的气味未止,又摸到有人躺着。于是跑出来,直接上船,连夜解开缆绳。到天亮时,已经行驶了百余里。那家人顺着血迹追到江岸,于是递状告官。主审官员追问,仔细盘问岸上的居民,有人说:“某日夜里,有某客船,一夜直接开走。”
便派人追赶上,将他戴上刑具关进监狱。严刑拷打,全部如实招供,只是不承认杀人。那家人将厨房用的刀交给了府主。府主于是下令说:“某日大设宴席,全境厨师,应集中到球场,等候宰杀。”
屠夫们集合后,便传令说:“今天已经结束,可明天再来。”
于是各自留下刀在厨房离去。府主便命人取来各人的刀,用杀人的刀换下一把。第二天早上,各自让他们到衙门领刀。众人都认领自己的刀离去,只有一个屠夫最后,不肯拿刀。府主便责问他,回答说:“这不是我的刀。”又问是什么人的刀,便说:“这应该是某乙的。”于是问明他的住址,便命人擒拿,但已经逃窜了。于是用其他囚犯中应当处死的,代替商人的儿子,在夜里处死在街市上。逃窜者的家人,早晚偷偷派人侦察,等到假囚犯被处死后,不到一两夜,果然回家。立即擒获他,全部招认杀人的罪行,于是依法处置。商人的儿子,夜里进入人家,以奸罪判处杖背而已。彭城公审理案件,可算是明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