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唐代笏制沿革与品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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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记载唐代笏的形制、材质及使用规定的沿革。

阅读提示

注意本章对不同品级笏的形制和材质规定的区分,以及从周礼到唐代的演变过程。

象笏竹木笏武德四年开元八年

武德四年八月十六日,诏令五品以上官员执象牙笏,五品以下执竹木笏。按照旧制,三品以下官员的笏,前端挫低而后端笔直;五品以上官员的笏,前端挫低而后端弯曲。自武德年间以来,一律改为上圆下方。当日敕令:笏的规制,周代有七种。《周礼》规定,诸侯用象牙笏,大夫用鱼须纹饰的竹笏。晋宋以来,称为手板。自西魏以后,五品以上通用象牙笏,六品以下兼用竹木笏。近代只有尚书郎执笏,公卿只用手板。后周保定四年,百官开始执笏。到晋宣帝时,内外妇人执笏,其行拜礼、俯身、伏地、起立时都执笏。

开元八年九月敕令:诸笏,三品以上,前端弯曲而后端笔直;五品以上,前端弯曲而后端挫低,都用象牙。九品以上用竹木,上端挫低下方方正。男以上官员允许依品爵执笏,代理板官也依照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