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八

辰日

太宗辰日哭张公谨及礼俗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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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记载唐太宗在辰日为大臣张公谨哭泣,以及王方庆奏请禁止有丧事者参与朝贺。

阅读提示

注意本章分两部分,前有韦挺奏表,后有太宗实例,以及后来的王方庆禁断。阅读时体会其对当时社会迷信的批评和对人伦尊重的强调。

辰日丧服哭泣阴阳之书吉凶之说

贞观六年,御史大夫韦挺上奏《论风俗失礼表》说:我听说父母的恩情,像苍天一样无边无际;创伤巨大的悲痛,终身如何能止?至于丧服的等级,哭泣的哀痛,圣人立下规范,写在礼经之中。失去俸禄的人家,很少能遵循礼制。如今朝廷的贵臣,士绅大族,衣冠相承,教义有所听闻。他们遭遇父母的重大丧事,却拘泥于世俗忌讳,到辰日就不哭,称之为“重丧”。相信阴阳之书,迷惑于吉凶之说,忽视仁孝的最高道理,忘记圣哲的伟大训诫。逐渐形成习俗,已经很久了。有损国家风尚,此事必须惩戒改正。到了四月,茹国公张公谨去世。太宗听说后,将要出宫到次所举行哀悼仪式。有关部门上奏说:“日子在辰日,不可哭泣。”太宗说:“君臣之间的义理,等同于父子。情感发自哀痛,何必避开辰日?”于是为他哭泣。

【杂记】

圣历元年十月,凤阁侍郎王方庆上奏说:按照法令,服期丧和大功之丧而未安葬的,都不得参与朝贺,并且整个丧期不得参与宴会。近来朝中官员,不遵循礼法,自身有丧事哀痛,却列位朝贺,手舞足蹈,公然违背宪章。礼教已经亏损,实为玷污皇上的教化。请求申明禁令,加以禁止。诏令说:“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