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四
火
唐代火灾记录:从贞观至大顺的灾异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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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记载唐代贞观至大顺年间各地发生的火灾事件。
阅读提示
本章通过记载多次火灾事件,反映了唐代火灾的频繁及其对宫室、仓库、寺庙、市场等设施的影响,并涉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官员处罚,显示出火灾在唐代社会中的重要性。
贞观二十三年三月,少府监的甲弩库发生火灾。证圣元年正月十六日夜晚,明堂发生火灾,到天亮时,全部化为灰烬。
景龙四年二月,东都的凌空观殿宇全部化为灰烬,只有一尊真人像独自留存,眼睛上有泪迹。
开元十八年二月十一日,天下大雨雪,不久又打雷,飞龙厩发生火灾。
天宝二年六月七日,应天门观发生火灾,蔓延到左右延福门,经过一天火势仍不熄灭。九年三月,西岳庙发生火灾。十年正月,陕州运船发生火灾,烧毁船只二百一十五只,损失大米一百万石,船夫死者六百人,商人船只烧毁数百只。八月六日,武库发生火灾,烧毁二十八间十九架房屋,烧毁兵器四十七万件。广德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夜晚,鄂州失火,烧毁船只三千只,蔓延到岸上住户二千余家,死者四千余人。
贞元七年四月,苏州发生大火。
十三年正月,东都尚书省发生火灾。
十九年四月,家令寺发生火灾。
二十年四月,开业寺发生火灾。元年四年三月,御史台佛舍发生火灾,当值御史李应被罚一季俸禄。
七年六月,镇州甲仗库发生火灾,蔓延烧毁一十三间房屋,兵器全部烧尽。王承宗长期蓄谋叛乱,到此时凶气稍有平息。
十年四月,河阴转运院发生火灾,是盗贼所为。当天黄昏时分,有盗贼在河桥发起行动,总共数十人,放箭射弓,人员吏卒惊慌奔逃,因此砍毁院门,又捆绑苇草点火焚烧。十一月,盗贼焚烧献陵寝宫永巷。
十一年十一月,元陵发生火灾,罚李祐一个月俸禄。十二月,未央宫及飞龙草场发生火灾。
十二年五月,神龙寺发生火灾。
十四年十一月戊寅日,度支司发生火灾。
十五年正月,京城西市发生火灾,被烧死的人很多。
太和二年十一月,宫中昭德宫发生火灾,蔓延烧及宣政殿东墙,以及门下省。到傍晚时,北风刮起,火势更加猛烈,将近天黑才熄灭。起初火灾发生时,皇上命令神策军士兵救火。公卿及内臣,聚集在日华门外。御史中丞温造未到,与两巡使崔蠡、姚合等人,各自被罚一个月俸禄。
八年五月,飞龙神驹中厩发生火灾。九年六月,西市发生火灾。
开成四年十二月,乾陵发生火灾。
会昌三年六月,万年县东市发生火灾,烧毁房屋财物,不计其数。又西内神龙宫发生火灾。大顺二年七月,汴州相国寺佛阁发生火灾。当天早晨,下小雨,有雷电。寺僧看到块状火落在三门楼藤网中,过了一段时间,火燃起,又飞越前殿,蔓延烧到佛阁,两夜才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