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三
诸司应送史馆事例
诸司应送史馆事例:唐代史事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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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规定诸司应报送史馆的事例,包括祥瑞、灾异、朝贡、攻伐等,并限时报送。
阅读提示
注意区分各事项的报送责任司别和报送时限,以及史馆有权直接索取事由的规定。
祥瑞,〈礼部每季度记录报送。〉天文祥异,〈太史每季度连同占候的祥验一起报告。〉蕃国朝贡,〈每位使者到达时,鸿胪寺询问土地、风俗、衣服、贡献、道路远近,以及其君主姓名并报告。〉蕃夷入侵及来降,〈表状,由中书省录状报告。露布,由兵部录报。军队返回时,军将记录攻陷的城堡、杀伤的官吏百姓、掠夺的牲畜财产,一并报告。〉变改音律,以及新造的曲调,〈太常寺记录缘由和乐词报告。〉州县废置,以及孝义旌表,〈户部如有就报告。〉法令变改,断狱新议,〈刑部如有就报告。〉丰收及饥荒,以及水、旱、虫、霜、风、雹及地震、流水泛滥,〈户部及州县,每有就勘察其年月日,以及赈贷存恤的事项一同报告。〉各种封建,〈司府勘察报告,袭封的不在报告范围内。〉京中诸司长官及刺史、都督、都护、行军大总管、副总管的授任,〈一并录制词,文官由吏部送,武官由兵部送。〉刺史、县令的善政异迹,〈有显著事迹的,本州记录附考使送。〉硕学异能、高人逸士、义夫节妇,〈州县有此类人物,不限官品,勘察确实,每年记录附考使送。〉京中诸司长官去世,〈本司责成记录履历状迹送。〉刺史、都督、都护及行军副大总管以下去世,〈本州本军责成记录履历状,附便使送。〉公主百官定谥,〈考绩记录行状、谥议一同送。〉诸王来朝。〈宗正寺勘察报告。〉以上事项,都按照本条,所司如有就勘察报告史馆,修入国史。如果史官访知事由,可以写入史书的,虽然与前件类别不同,也允许直接发牒索取。承牒之处,即依状勘察,并限一个月内报告。
建中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史馆上奏:「前件事条,虽然标有格式,但沿袭而不执行,时日已久。请求申明旧制,分别下发各本司。」皇帝听从了。
大历十四年正月以后,至今年十月以前,所有事迹,各限敕令到达后一个月内报告。从此以后,外州县及诸军诸使,每年一次,附考使送纳。在京城就每季度申报,便成为常例。敕旨批准奏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