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司勋
后唐整顿勋阶之制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wudai-huiyao-baihuawen-full/volume-14/chapter-7
本章概要
后唐两次下令恢复勋官制度,要求自武骑尉始经十二转方授上柱国。
阅读提示
注意两则材料的先后顺序及敕、奏的区别,理解勋官转次的制度规定。
柱国上柱国武骑尉勋十二转
后唐天成三年五月十九日敕令:“近代以来,文武官员官阶稍高,便授予柱国,任职时间不长,便转为上柱国;武官初任官职便授予上柱国。官爵并非没有次序,阶勋各有等级,应当从此时起,重新修订旧制。今后加勋,先自武骑尉开始,经过十二转方可授予上柱国,并永远作为常例。”
清泰元年八月,尚书司勋郎李盈休上奏:“近日朝廷凡初次授予勋级,便直接到柱国。臣见本朝官至宰相、藩镇的官员,其勋级都从初次授予开始,大概是重视其仕途经历和功绩的重要性。勋格自武骑尉七品至柱国正二品,共十二转。今请凡群臣得以叙封者,均请自武骑尉开始依次授予。”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