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县令下〈录事参军附〉
五代州县官考核奖惩制度汇编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wudai-huiyao-baihuawen-full/volume-20/chapter-1
本章概要
本章记载后晋、后周关于县令、录事参军等州县官在管户、征税、赃罪连坐等方面的考核奖惩制度。
阅读提示
阅读时注意各条敕令的时间顺序和具体规定,区分不同罪名和奖惩等级。
后晋天福五年六月二十日,详定院上奏说:“依据《刑法统类》大中二年正月三日的敕令:‘天下州县官吏犯贪污罪,都互相蒙蔽,不肯揭发,纵然有申报的,一百个里面也没有一两个。从今以后,辖内的县令有犯贪污罪被揭发的,州府不检举的,连坐录事参军;录事参军有犯贪污罪被揭发的,刺史不检举的,连坐刺史;刺史有犯贪污罪被揭发的,观察使不检举的,连坐廉使。’又依据大中二年二月十七日刑部起请:‘今后县令有贪污罪,录事参军不检举;录事参军有贪污罪,刺史不检举;刺史有贪污罪,观察使不检举:所司上奏听候敕旨。’臣等详细参酌,县司本典知情不报的,一并同罪;告发的人免除三年租税和差徭,并将免除的数额配给包庇犯罪的人。录事参军不检举的,请减县令所犯罪二等。”敕令说:“从今以后,如果有县令犯贪污罪,录事参军知情却不检举的,应该依据敕文处分;不知情的,不在此限制之内。”
天福八年三月十八日敕令:
各道州府的县令、佐官,在任期间招揽抚集户口,比照刚到任时交接的数目,如果多出一百户以上,酌量增加租税的,县令加一阶,主簿减一选。多出二百户以上,并且增加租税的,县令加二阶,主簿减两选。多出三百户以上,并且增加租税的,县令加两阶,减两选,另外给予转官。主簿加两阶,减一选。多出四百户至五百户以上,并且增加租税的,县令加朝散大夫阶,破格转官资,罢任后允许不按常规时间参选,并记录名字送交中书省;如果已经授予朝散大夫,以及已经出选门的,就另外商议奖励酬劳。主簿加三阶。多出不足一百户的,依据户口及增加租税的数量,县令加一阶,参选日破格一资注官。主簿加一阶。如果是一乡收到三十或五十户以上,一村收到三户五户以上的,本乡村的节级等,免除本户二年各种杂差使和科配。如果一乡收到一百户以上,一村收到十户以上,本乡村的节级等,免除本户三年各种杂差徭。如果愿意继续充当节级,所由不得替换,如果愿意归农,便给予免除。仍要本县依据敕令,分明确切地发给凭据。
自从灾祸以来,户口流亡散失,如果有归业的,要切实安抚。那些寄居的户口,有桑田的,仍收为正户。那些归业户,天福五年以前逃亡迁移的,免除一年秋夏租税,并免除两年各种杂差遣。天福七年以前逃亡迁移的,免除一年秋夏租税的一半,并免除一年杂差遣。新创立的户如果原先有租税,就依照原额缴纳;如果原先没有租税,就根据所开垦的亩数,暂时收取一半税收,并免除两年差徭。如果乡村有虚设的创户,以及坐家破逃亡的,允许他人举发告发,查明属实,本府与乡村所由,各自判处脊杖八十,刺面发配到本处牢城服役。县司本典知情的一并同罪。告发的人免除三年租税差徭,并将免除的数额配给隐匿虚设创户及坐家破逃户、本乡所由平均分摊缴纳。今后天下州县,征收的新增户口租税,限于十二月二十日以前,申送户部查点。如果超过期限,本处判官、录事参军罚五十直,并削减一级,孔目官、句押官、本案人吏杖七十,降一资。
后周广顺元年二月敕令:
今后各道州府的录事参军、判司、县令、主簿等,应该让本州府在到任的月日,迅速详细申报上奏,并报告吏部。此后中书及铨司,依据到任月日使用官阙,永远作为定制。那些现任的州县官,限敕令到达后,立即申报先到月日,一并分别申奏及报告吏部。如果有各种事故及丁忧,并请假十旬期满官阙的,也迅速详细申报,同时报告吏部。那些新授的官员,依据令式给予路程期限外,如果不到任参上,导致本处无法申报到任月日,就由吏部按违程不上收阙使用。那些各种现任官阙,也不得差官代理,擅自隐瞒扣留。如果违反敕条,罪责在本判官、录事参军、孔目官以下。
当年八月敕令:
从今以后,秋夏征收赋税,省限满后,十分中欠三分以上的,县令、主簿罚一百直,停职。录事参军、本曹官罚七十直,殿两选。孔目官罚七十直,降职次。本孔目官、句押官典决停,本判官罚七十直。如果欠三分以上,上奏听候处理。欠三分以下,按等级科断殿罚。各州县征收科配的节级所由,委派本州重新判决责罚。本判官、录事参军、本曹官、孔目、句押官典,取一州上比较,县令、主簿取本县都征上比较分数。各州县的县令、录事参军、佐官,在任期间征收科配,按照期完成了的,到参选日,四选以上者减一选,不及四选者就给予转官。
当年九月敕令:
各州县官招揽新增的户口课绩,自今日以前罢任的,都依据晋天福八年三月十日敕令施行。汉乾祐三年七月二十五日敕令不再施行。从今以后,罢任的县令、主簿招添到的户口,一千户以下的县,每增添满二百户,减一选;三千户以上的县,每三百户减一选;四千户以下的县,每四百户减一选;万户以下的县,每五百户减一选。所有增添的户口及租税,必须分明在历子解由内记录总数。如果减到三选以上,更有增添及户数的,县令与改服色,已赐绯的与转官。主簿与加阶转官。
显德五年十月诏书:“淮南各县令仍旧兼任知镇事。”这是沿袭江南的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