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习部

脱套第五

作者:李渔朝代:类别:生活美学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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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场里的那些老套情节,事情多种多样,没法一一列举。那些极其粗俗、令人讨厌的桥段,一个人这么演,千万人跟着学,结果固定下来,成了不变的规矩,真是奇怪。西施捂着胸口,尚且不能模仿,更何况是模仿东施皱眉头呢?而且戏场里的情节,全在于出奇变化,让人猜不到。如果每个人都一样,每件事都相同,那么还没演出来,观众就已经知道了,该担心的地方不觉得可忧,该痛苦的地方不觉得痛苦,即使能让人发笑,也只是笑它和其他戏雷同,没有超出套路,并不是因为新奇、出人意料而让人觉得可喜。扫除这些恶习,就像拔掉眼中的钉子,也是高人造福的一件事。

○衣冠恶习

记得我小时候看戏,凡是遇到秀才赶考或者拜见当权显贵的人,穿的衣服都是青色圆领,没有穿蓝衫的。近三十年来才开始见到这种蓝衫。现在蓝衫和青衫一起用,用来区分君子和小人。凡是正生、小生以及外、末这些角色扮演君子的,照旧穿青色圆领;只有净、丑角色扮演小人的,才穿蓝衫。这个规矩是从谁开始的,实在搞不懂。青色的衣领,是朝廷规定的服饰。按贤愚来说,只有圣人的门徒才能穿;按贵贱来说,只有具备官员资格的人才能穿。名臣大贤都出自这些人,凭什么把蓝衫看成是小人的衣服,一定要让净、丑角色来穿?这是戏场恶习中首先应该革除的。要么还是照旧规矩,只用青衫,不设蓝衫。如果按新规矩,那么君子和小人都可以穿,千万不要只让花脸角色穿,让读书人蒙受羞辱。

近来歌舞的服装,可以说是穷奢极侈。富贵人家用来娱乐的东西,不得不这样,似乎很难用俭朴来要求。但有让人不解的地方:女人的衣服,贵在轻柔,而现在的舞衣,硬得像盔甲一样。云肩又大又厚,除了面子和夹层两层之外,还用销金锦缎围起来。下身前后两幅,名叫“遮羞”的,一定用硬布裱上骨子做成,这是战场上用的东西,叫做“纸甲”,在歌台舞榭上,怎么会出现呢?换成轻软的衣服,让它能随身转动,似乎是刻不容缓的事。至于衣服上绣的花样,只应该有两种,不要用其他的。上身绣凤鸟,下身绣云霞,这是固定的样式。因为“霓裳羽衣”四个字,已经有现成的法度,不像点缀其他衣服,可以随意使用色彩。我不是能创新,只是能恢复古制。

方巾和有带子的飘巾,都是读书人的服饰。飘巾显得儒雅风流,方巾显得老成持重,用来分别老少,可以说是合适的。近来戏班里,每逢演穷困忧愁患难的人,就戴方巾,不知道取的是什么意思?至于纱帽巾上有飘带的,样子原本不好看,戴在粗豪公子的头上,确实觉得相称。至于软翅纱帽,非常美观,从前《张生逾墙》等戏常常用它,近来都去掉了,也不明白为什么。

○声音恶习

花脸角色嘴里,声音应该混杂。比如学各地的乡音,以及一切可憎可厌的声音,无非是为了逗笑罢了,但也必须是有原因才这样。比如演的戏,角色是吴地人,就说吴语;是越地人,就说越语,这是从人物角度出发的。如果演戏的地方在吴地就说吴语,在越地就说越语,这是从地域角度出发的。可怪的是,近来戏班,不管在南方还是北方,在东边还是西边,也不管戏中人物生在哪里,长在哪里,只要是花脸角色,就说吴语,难道吴地人都是花脸吗?这和净、丑穿蓝衫一样,都是颠倒黑白的事。假如范文正公、韩襄毅公这些神灵有知,听到这种声音,看到这种戏,没有不在地下有遗憾,想要痛改这种弊端的。现在三吴地区身居要职的缙绅们,要改变这种习俗,不过是动动嘴皮子的事;但从来没有人想到这一点,这种包容宽大,真是比不上。而且戏班里的艺人都是吴地人,凡事都能自己顾全,唯独这一件事,不但不给自己争气,反而故意显露丑态,难道不是天下古今一件绝大的怪事吗?而且三吴地区的口音,只能通行于三吴一带,出了这个地区说,很多人听不懂,想逗笑反而让听众茫然,也太失算了。我请求为戏场改一改:花脸角色的声音,也像生、旦、外、末角色一样,全部说官话,只用话头来逗笑,不必故意说方言。即使说方言,也要随地方变换。比如在杭州,就学杭州人说话;在徽州,就学徽州人说话,让妇女小孩都能分辨。听懂的人多,那么笑的人也就多了。

○语言恶习

说白里有“呀”字,是表示惊吓的声音。如果心里并没有这件事,却突然遇到;一向没见过这个人,却偶尔碰上,就用这个字开头说话,来表示异常。近来戏班不明白这个意思,凡是见到一个人,遇到一件事,不管心里想到还是没想到,久别还是乍逢,就用这个字开头说话。甚至有差人去请客,客人来了,也用“呀”字作为接见的声音,这样迷乱荒谬,还能说吗?所以提出来,让大家知道斟酌使用。

戏场里常用的,还有“且住”两个字。这两个字有两种用法。一种是相反的事情,用来做转折,比如正说这件事,忽然想到那件事,那件事和这件事势难并行,刚想到还没说出口,先用这两个字截断前面的话。“且住”就是停住这话,另外说下面的话。另一种是心里犹豫,自己想到一件事,觉得好是好,但未必尽善,一定要让它妥当,应当在好的里面找出毛病,所以用这两个字来代替内心的商量。“且住”就是稍等一下,不可马上行动的意思。而如今的戏班,不问是非好坏,开口说话就用这两个字当助词,常常有一段说白里,连着说几十个“且住”的,这都是不懂字义的原因。一旦点破,犯这个毛病的人就少了。

上场引子和下场诗,是一出戏的开头和结尾。结尾之后不能再加结尾,就像头上不能再加头一样。可怪的是近来的新规矩,下场诗念完,仍然不下台,一定要加几句淡话,把本来很紧凑的戏文,反而弄成很宽松的场面。这是什么意思,让人不明白。曲子有尾声和下场诗,是因为曲调声音散漫,没有几句紧板,怎么能截得住节拍?说白冗长杂乱,没有几句简练的话,怎么能收得住话头?如果结束之后又再说起来,还不如不收场直接演下去更好呢?而且首尾一个道理,诗后面可以添话,那为什么不直接在引子前面也加几句说白,说完之后再唱呢?这是积习中最没道理、最可厌的,应该赶紧改革,但又不能全部革除。比如两个人或三个人在场,两个人先下场,一个人话还没说完,一定要稍停一下让他把话说完,这叫“吊场”,本来是古来的格式。但必须是万不得已,少了这几句,一定会多出后一出戏,或者少了这几句,就会埋没前面说话的意思的,才可以用。(也有来不及换衣服的,所以借此作为缓兵之计。)这是画龙添足,不是画蛇添足。但只能偶尔用一次,如果每出戏都这样,那就成了貂尾都可以续接了,世间哪来那么多狗尾呢?

○科诨恶习

插科打诨的地方,陋习更多,要革除都革不完,而且看过就忘,不能全记下来,大概举几个例子罢了。比如两个人打架,一个胜一个败,有人来劝架,一定要让被打的人逃脱,而误打了劝架的人,《连环计·掷戟》里的董卓就是这样的例子。主人偷香窃玉,书童吃醋拈酸,说找新的不如守旧的,说完一定把屁股对着人,比如《玉簪记》里的进安、《西厢记》里的琴童就是这样的。戏中串戏,特别让人觉得讨厌,而戏子们惯常增加这种内容,唱腔一定学弋阳腔,《幽闺记·旷野奇逢》里的酒保就是这样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