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
對甲為食官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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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甲为食官,按赦令应入五品。主管部门不许。〉
君有充庖,臣实司味,掌管公餗,以供王举。甲如同周朝仲咡,位涉膳夫;汉朝类似高祛,秩登食监。鼎俎摆设,刀匕供用,适逢恩泽降下紫书,荣颁朱组。黄香的秩位,都以云增;潘岳的阶位,独当不进。主管部门鄙视其烹饪,黜退其乘轩。昔日笥饵立诚,既加都尉;壶餐著节,也拜大夫。以愚所见,合该沾受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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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