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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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文献通考》卷一百八十七现代白话译文。
经仪注
《隋书·经籍志》:仪注的兴起,由来已久了。从君臣父子、六亲九族,各有上下亲疏的区别;养生送死、吊恤贺庆,就有进退威仪的礼数。唐尧、虞舜以前,分为三类,在周代因而分为五类。《周官》中,宗伯所掌管的吉、凶、宾、军、嘉五礼,用来辅佐君王安邦国、亲万民,而太史执掌文书以协调事务之类就是这种情况。这时典章都很完备,可以遵照施行。周朝衰落后,诸侯削除了这些典籍。到秦朝,又焚烧丢弃了它们。汉朝兴起,叔孙通制定朝仪,武帝时开始祭祀汾阴后土,成帝时初次确定南北郊祀,礼节仪式逐渐完备。后汉又派曹褒制定汉仪,此后相承,每代都有制作。然而仍因旧章残缺,各自遵循所见,彼此纷争,满篇满牍。而后代多变故,事情在于通变,有的是一时之制,不是长久之道,执笔之士,删削其大纲,编入史志。而有的失于浅近,有的失于未达,不能穷尽旨要。遗文余事,也大多散亡。现在汇集现存者,作为《仪注》篇。
《汉书·艺文志》:四家,一百一十五卷。
《隋书·经籍志》:五十九部,一千零二十九卷。通计亡书合六十九部,三千零九十四卷。
《唐书·艺文志》:六十一家,一百部,一千四百六十七卷。知姓名三十二家,窦维洗金以下不著录四十九家,八百九十三卷。
《宋三朝志》:三十一部,一百二十九卷。
《宋两朝志》:二十一部,四百三十九卷。
《宋四朝志》:五十五部,三千七百七十三卷。
《宋中兴志》:七十九家,九十四部,一千六百零七卷。
《宋志》又十部,三百八十三卷,元代归入礼门,今分出归入仪注门。
《宋志》谥志十二家,一百七十四卷。
按:谥号,是国家送终的大典,现今历代史志,都把谥法归入经解门,则伦类失当。
今除去《周公谥法》、《春秋谥法》二项归入礼门,而历代的谥法,则都附在仪注之后,希望以类相从。
※叔孙通《朝仪》
本传:汉王已经兼并天下,诸侯共同在定陶尊他为皇帝,叔孙通就取用其仪号。高帝全部除去秦朝仪法,实行简易。群臣争功,醉后有的妄呼,拔剑击柱,皇上忧虑此事。叔孙通劝说皇上道:“儒者难以与他们进取,可以与他们守成。臣请求征召鲁地诸生,与臣的弟子共同制定朝仪。”“采择古礼与秦仪杂糅而成。”皇上说:“可以试做,让它容易知晓,估计我所能施行而去做。”于是叔孙通派人征召鲁地诸生三十多人,以及皇上左右治学之人,左右,指近臣。为学,指素有学术,与他的弟子一百多人,在野外绵蕞应劭曰:立竹及茅索营之,习礼仪其中也。如淳曰:谓以茅翦树地,为纂位尊卑之次也。演习了一个多月,叔孙通说:“皇上可以试看。”皇上让他们行礼,说:“我能做到这样。”就令群臣演习。七年,长乐宫建成,施行朝仪。
先公说:按史书说叔孙通制礼,大抵都沿袭秦朝,所以少有改变。他的书后来与律令一同藏在理官处,法家又不再传,臣民没有能见到的。天高地下,而礼制施行,岂是专为尊君抑臣呢!叔孙通制礼,不过揣度帝王所能做;高帝观看它,不过说“我今天知道皇帝的尊贵”罢了,岂知它出于人心天理的本然呢!所以书的收录与律令相同,其收藏在理官。那么这不是礼,而是刑禁之书罢了。
※曹褒《汉礼》
本传:肃宗章和二年想要制定礼乐,曹褒就上疏,请求著成《汉礼》。章下太常,太常巢堪认为是一世大典,不是曹褒所定,不可允许。皇帝知道群僚拘泥牵制,难以与他们图谋开始,朝廷礼宪,应该按时确定,就下诏说:“汉朝遭遇秦朝余绪,礼坏乐崩,且因循旧事,不可观省,有知说者,各尽所能。”曹褒就再上疏,详细陈述礼乐之本,制改之意。拜曹褒为侍中,召元武司马班固,询问改定礼制的适宜办法。班固说:“京师诸儒,多能说礼,应该广泛招集,共同议论得失。”皇帝说:“谚语说‘作舍道旁,三年不成’。会礼之家,名为聚讼,互生疑异,笔不得下。从前尧作《大章》,一夔就够了。”就召曹褒到嘉德门,令小黄门持班固所上的叔孙通《汉仪》十二篇,敕令曹褒说:“此制散略,多不合经,今应依礼条正,便可施行。在南宫、东观尽心集作。”曹褒接受命令后,就次序礼事,依照旧典,杂以《五经》谶记之文,撰次从天子到庶人的冠昏吉凶终始制度,作为一百五十篇,写在二尺四寸简上。当年十二月奏上。皇帝因众论难以统一,所以只接纳,不再令有司平奏。适逢皇帝驾崩,和帝即位,曹褒就为它作章句,皇帝就用《新礼》二篇加冠。后来太尉张酺等奏曹褒擅自制作《汉礼》,破乱圣术,应加刑诛。皇帝虽然搁置其奏,而《汉礼》终于没有施行。
致堂胡氏说:孔子删《诗》定《书》、系《易》作《春秋》,而不述礼乐之制。为什么呢?礼因人情,为之节文;乐以象功,所以难立一成不变之制。殷因于夏,周因于殷,其或继周者,都不免有损有益,夏质殷忠而周文,其不可一也明矣。虽然,圣人必因事以明其义,大概其数可陈,祝史有司之所能预也;其义难知,非仁且智,则不能本人情而约之于中道也。所以或先王有之,而不宜于今之世,或古未之有而可以义起,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而已。曹褒之志,大概也深见叔孙通之仪有未当者,所以愤然想正之,而章帝也以此命之。若请博征名儒,迟以年岁,还差不多不大违戾有可行者,而身当重任,决以独见,才数月间,遽成百五十篇,且又杂以谶记之文,大概不待见其书,而可逆知舛驳不纯乎古之正礼了!一世大典,既少有人留意,幸而有之,其成就乃尔,岂不惜哉!
按:三代之礼亡于秦。继秦者汉,汉之礼书,则前有叔孙通,后有曹褒。然通之礼杂秦仪,褒之礼杂谶纬,先儒所以议其不纯也。然自古礼既亡,今传于世者,惟《周官》、《仪礼》、《戴记》,而其说未备。郑康成于三书皆有注,后世之所欲明礼者,每稽之郑注,以求经之意。而郑注则亦多杂谶纬及秦、汉之礼以为说,则亦必本于通、褒之书了。此三书者,《汉》、《隋》、《唐》三史《艺文志》俱无其卷帙,则其书久亡,故后世无述焉。然魏、晋而后,所用之礼,必祖述此者也。故摭二传中所言二家著述之旨,以为《仪注》之首。
※《汉旧仪》四卷
卫敬仲撰。《隋志》四卷,今本止三卷。
※《独断》二卷
鼂氏曰:汉左中郎将蔡邕纂。杂记自古国家制度及汉朝故事,王莽无发,盖见于此。公武得孙蜀州道夫本,乃阁下所藏。
陈氏曰:言汉世制度、礼文、车服及诸帝世次,而兼及前代礼乐。舒、台二郡皆有刊本。向在莆田尝录李氏本,大略与二本同,而上下卷前后错互,因并见之。
※《江都集礼》一百四卷
《崇文总目》:隋诸儒撰。初,炀帝以晋王为扬州总管,镇江都,令诸儒集周、汉以来礼制因袭,下逮江左先儒论议,命潘微为之序。凡一百二十卷,今亡阙,仅存一百四卷。
※《开元礼》一百五十卷
陈氏曰:唐集贤院学士萧嵩、王仲邱等撰。唐初有《贞观》、《显庆礼》,仪注不同,而《显庆》又出于许敬宗,希旨傅会,不足施用。开元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函请删《礼记》旧文,而益以今事。张说以为《礼记》不可改易,宜折衷《贞观》、《显庆》以为唐礼。乃诏徐坚、李锐、施敬本撰述,萧嵩、王仲邱继之。书成,唐五礼之文始备,于是遂以设科取士。《新史·礼乐志》大略采摭著于篇。然唐初已降凶礼于五礼之末,至显庆遂削去《国恤》一篇,则敬宗谄谀讳恶鄙陋亡稽,卒不正也。
※《开元礼百问》二篇
陈氏曰:不著名氏。以古今异制,设为问答。凡百条。
《开元礼义鉴》一百卷
《崇文总目》:唐萧嵩撰。既定《开元礼》,又以礼家名物繁夥,更取历代沿革,随文释义,与礼并行。
※《开元礼京兆义罗》十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据《开元》已有《义鉴》,申衍其说,今此又网罗其遗坠云。
※《开元礼类释》二十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以唐礼繁重,故汇其名物,粗为申释。
※《大唐郊祀录》十卷
陈氏曰:唐太常礼院修撰王泾撰。考次历代郊庙沿革之制,及其工歌祝号,而图其坛屋陟降之序。贞元中上之。
※《礼阁新仪》三十卷
陈氏曰:唐太常修撰韦公肃撰。录开元以后礼文损益,至元和十年。其一卷为目录。按《馆阁书目》云卷数虽存,而书不全,又复差互重出。今本不尔,但目录稍误。
南丰曾氏序曰:《礼阁新仪》三十篇,韦公肃撰。记开元以后至元和之变礼。史馆、秘阁及臣书皆三十篇,集贤院书二十篇,以参相校,史馆及秘阁及臣书多复重,其篇少者八,集贤院书独具。然臣书有目录一篇,以考其次序,盖此书本三十篇,则集贤院书虽具,然其篇次亦乱。既正其脱谬,因定著从目录,而《礼阁新仪》三十篇复完。夫礼者,其本在于养人之性,而其用在于言动视听之间。使人之言动视听一于礼,则安有放其邪心,而穷于外物哉?不放其邪心,不穷于外物,则祸乱可息,而财用可充,其立意微,其为法远矣。故设其器,制其物,为其数,立其文,以待其有事者,皆人之起居出入、吉凶哀乐之具,所谓其用在乎言动视听之间者也。然而古今之变不同,而俗之便习亦异,则法制度数,其久而不能无弊者,势固然也。故为礼者其始莫不宜于当世,而其後多失而难遵,亦其理然也。失则必改制,以求其当,故羲、农以来,至于三代,礼未尝同也。後世去三代,盖千有馀岁,其所遭之变,所习之便不同,固已远矣,而议者不原圣人制作之方,乃谓设其器,制其物,为其数,立其文,以待其有事,而为其起居出入、吉凶哀乐之具者,当一二以追先王之迹,然後礼可得而兴也。至其说之不可求,其制之不可考,或不宜于人,不合于用,则宁至于漠然而不敢为,使人之言动视听之间,荡然莫之为节,至患夫为罪者之不止,则繁于为法以禁之,故法至于不胜其繁,而犯者亦至于不胜其众,岂不惑哉!盖上世圣人,有为耒耜者或不为宫室,为舟车者或不为棺椁,岂其智不足为哉?以谓人之所未病者,不必改也。至于後圣,有为宫室者,不以土处为不可变也;为棺椁者,不以衣薪为不可易也,岂好为相反哉?以谓人之所以既病者,不可因也。又至于後圣,则有设两观而更采椽之质,攻文梓而易瓦棺之素,岂不能从俭哉?以谓人情之所好者,能为之节,而不能变也。由是观之,古今之变不同,而俗之便习亦异,则亦屡变其法以宜之,何必一一以追先王之迹哉!其要在于养民之性,防民之欲者,本末先後,能合乎先王之意而已。此制作之方也。故元樽之尚而薄酒之用,太羹之先而庶羞之饱,一以为贵本,一以为亲用,则知有圣人作,而为後世之礼者,必贵俎豆,而今之器用不废也;先弁冕,而今之衣服不禁也,其推之皆然。然後其所改易更革,不至乎拂天下之势,骇天下之情,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意矣。是以羲、农以来,至于三代,礼未尝同,而制作之如此者,未尝异也。後世不推其如此,而或至于不敢为;或为之者特出于其势之不得已,故苟简而不能备,希阔而不常行,又不过用之于上,而未有加之于民者也。故其本在于养人之性,而其用在于言动视听之间者,历千馀岁,民未尝得接于其耳目,况于服习而安之者乎?至其陷于罪戾,则繁于为法以御之,其亦不仁也哉。此书所纪,虽其事已浅,然凡世之记礼者,亦皆有所本,而一时之得失具焉。昔孔子于告朔,爱其礼之存,况著于一代之典籍哉!故其书不得不贵,因为之定著,以俟夫论礼者考而择焉。
※《续曲台礼》三十卷
陈氏曰:唐太常博士太原王彦威撰。元和十三年,尝献《曲台新礼》三十卷,至长庆中,又自元和之末次第编录,下及公卿、士庶婚姻丧祭之礼,并目录为三十卷。通前为六十一卷。按此惟续书,而亦无目录,前书则未之见也。《馆阁书目》亦无之。文宗朝,彦威仕为尚书、节度使。
※《五礼精义》十卷
《崇文总目》:唐太常博士韦彤撰。首载唐礼,参引古义,申释其文。
※《服饰图》三卷
鼂氏曰:唐李德裕编。共五十五事。
※《咸镐故事》一卷
鼂氏曰:唐韦慎微撰。纂长安自元日至除夜朝廷庆贺事。
※《崇丰二陵集礼》
太常丞裴瑾封叔撰。柳子厚序略曰:自开元制礼,大臣讳避,去《国恤》章,而山陵之礼无所执。世之不学者,乃妄取预凶事之说,而大典阙焉。由是累圣山陵,皆摭拾残阙,附比伦类,已乃斥去,其后莫能征。永贞、元和间,天祸仍遘,自崇陵至于丰陵德宗葬崇陵,顺宗葬丰陵不能周岁,司空杜公杜黄裳由太常相天下,连为礼仪使,择其僚以备损益,于是河东裴瑾以太常丞、陇西辛秘以博士用焉。内之则攒涂秘器、象物之宜攒,与菆同,徒丸切,殡也;秘器作棺。象物,涂车刍灵之属,外之则复土斥土,因山之制《汉文纪》:张武为复土将军,谓穿圹下棺。又《惠帝纪》斥土注:斥,开也,谓开土地为冢圹。又《文帝赞》:因其山,不起冢上之则顾命典册,与文物以受方国方,一作万;下之则制服节文,颁宪则以示四方。由其肃恭,礼无不备。且晏本作具包并总统千载之盈缩,罗络旁午百氏之异同。搜扬翦截,而毕得其中;顾问关决,而不悖于事。议者以为司空公得其人,而邦典不坠。裴氏乃悉取所刊定及奏复于上,辨列于下,联百执事之仪,以为《崇丰二陵集礼》,藏之于太常书阁,君子以为爱礼而近古焉。
※《五服志》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据《江都》、《开元》二礼,参引先儒所论轻重之制,盖唐人所编次云。
※《丧服加减》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杂记服制增损,文无伦次。
※《开宝通礼》二百卷
鼂氏曰:皇朝刘温叟等撰。开宝中,诏温叟同李昉、卢多逊、扈蒙、杨昭俭、贾黄中、和岘、陈谔损益《开元礼》为之,附益以国朝新制。
《朱子语录》曰:《开宝礼》全体是《开元礼》,但略改动。《五礼新仪》其间有难定者,皆称“御制”以决之。如祷山川者,只《开元礼》内有。祖宗时有《开宝通礼》科,学究试默义,须是念得《礼》熟,方得。礼官用此等人为之。介甫一切罢去,尽令做大义。故今之礼官,不问是甚人皆可做。某尝闻朝廷须留此等专科,如史科亦当有。
※《开宝通礼义纂》一百卷
《崇文总目》:皇朝翰林学士卢多逊等撰。多逊既定新礼,复因《开元礼义鉴》增益为《开宝通礼义纂》一百卷,上之。诏与《通礼》并行。
※《太常新礼》四十卷
陈氏曰:提举编修贾昌朝子明等上。景祐四年,同知太常礼院浦城吴育春卿言,本院所藏礼文故事未经刊修,请择官参定。至庆历四年始成。凡《通礼》所存,悉仍其旧,裒其异者,列之为一百二十篇。编修官孙祖德、李育、张方平、吕公绰、曾公亮、王洙、孙瑜、余靖、刁约。
※《太常因革礼》
陈氏曰:皇朝姚辟、苏洵撰。嘉祐中,欧阳修言礼书文书放轶,请礼官编修。六年,用张洞奏,以命辟、洵,至治平二年乃成,诏赐以名。李清臣云:“开宝已修,辑三礼书,推其要归,嘉祐尤悉。”然繁简失中,讹阙不补,岂有拘而不得骋乎?何楦酿之甚也!
雁湖李氏跋:古者“经礼三百,曲礼三千。”自后世以礼著书者,仅存其大概,或阙其弥文,经礼粗详,曲礼尽废,以故往往不可复考。嘉祐独于损益去取同异之际,莫不咸在。时知制诰张环奏以为国朝礼不合古制,欲命大臣与礼官厘正紬绎,然后传之永久。苏先生争之,以为今亦编辑故事,使后世毋忘之耳,非曰制为典礼,遂使遵而行之也。遇事而载之,不择善恶,是记事之体也,盖其凡例条目之定论若此,而昧者顾谓繁简失中,以楦酿目之,抑未之思欤!其书以《开宝通礼》为本,而以《仪注例册》附见之,且参以《实录》、《封禅记》、《卤簿记》、《大乐记》及他书,经礼、曲礼于是两备。张文定谓其事业不得举而措之,于天下独新礼百篇,今为太常施用者此也。
※《封禅记》五十卷
鼂氏曰:皇朝丁谓等撰。大中祥符元年,诏谓与李宗谔、陈彭年以景德五年正月三日天书降于左承天门鸱吻之上,迄十月泰山修封事迹仪注诏诰,编次成书上之。御制序冠之于首。
※《祀汾阴记》五十卷
鼂氏曰:皇朝丁谓撰。大中祥符三年八月,降祀汾阴御札,至明年春礼成。四年,诏谓与陈彭年编次事迹仪注,逾二年,成书上之。
※《吉凶书仪》二卷
鼂氏曰:皇朝胡瑗翼之撰。略依古礼,而以今礼书疏仪式附之。
※《天圣卤簿记》十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常山宋绶公垂撰。始,太祖朝卤簿以绣易画,号“绣衣卤簿”。真宗时,王钦若为记二卷,阙于绘事,弗可详识。绶与冯元、孙奭受诏质正古义,傅以新制,车骑、人物、器服之品,皆绘其首者,名同饰异,亦别出焉。天圣六年十一月上之,其考订援证,详洽可稽。
※《大飨明堂记》二十卷,《纪要》二卷
陈氏曰:宰相河汾文彦博宽夫等撰。国朝开创新以来,三岁亲郊,未尝躬行大享之礼。皇祐二年,诏以季秋择日有事于明堂,而罢冬至郊祀。直龙图王洙言,国家每岁大享,止于南郊寓祭,不合典礼。古者明堂、宗庙、路寝同制,今大庆殿即路寝也,九月亲祀,当于大庆殿行礼。诏用其言。礼成,命彦博及次相宋庠、参预高若讷编修为《记》,上亲制序文。已而彦博以简牍繁多,别为《记要》。首载圣训,欲以大庆为明堂礼官之议,适与圣意合云。
※《元丰郊庙礼文》三十卷
鼂氏曰:皇朝杨完撰。元丰初,以郊庙礼文讹舛,诏陈襄、李清臣、王存、黄履、何洵直、孙谔、杨完就太常寺检讨历代沿革,以诏考其得失。又命陆佃、张璪详定,后以前后尝进《礼文》,独令完编类,五年,成书奏御。其书虽援据广博,而杂出众手,前后屡见,繁猥为甚云。
※《阁门仪制》十二卷
陈氏曰:学士李淑等修定。皆朝廷礼式也。
※《政和五礼新仪》二百四十卷,《目录》五卷
陈氏曰:议礼局官知枢密院郑居中、尚书白时中、慕容彦逢、学士强渊明等撰。首卷祐陵御制序文,次九卷御笔指挥,次十卷御制冠礼,余二百二十卷,局官所修也。
石林叶氏曰:国朝典礼初循用唐《开元礼》旧书一百五十卷,太祖开宝初始命刘温叟、卢多逊、扈蒙三人补缉遗逸,通以今事,为《开宝通礼》二百卷。又《义纂》一百卷,以发明其旨。且依《开元礼》设科取士。嘉祐初,欧阳文忠公知太常礼院,复请续编,以姚辟、苏洵掌其事,为《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议者病其太简。元丰中,苏子容复议以《开宝通礼》及近岁详定礼文,分有司、仪注、沿革为三门,为《元丰新礼》,不及行,至大观中,始修之,郑达夫主其事。然时无知礼旧人,书成,颇多抵牾,后亦废。
《朱子语录》曰:唐有《开元》、《显庆》二礼,《显庆》已亡,《开元》袭隋旧为之。本朝修《开宝礼》,多本《开元》而颇加详备。及政和间修《五礼》,一时奸邪以私智损益,疏略抵牾,更没理会,又不如《开元礼》。
※《政和五礼撮要》十五卷
陈氏曰:绍兴中,有范其姓者,为湖北漕,取品官、士庶冠昏丧祭为一编,刻板学宫,不著名。以《武昌志》考之,为漕者有范正国、范寅秩,不知其为谁也。
※《政和冠昏丧祭礼》十五卷
陈氏曰:绍兴中,南康黄水颢商伯为礼官,请于《政和五礼》内掇取品官、庶人礼,摹印颁之郡县,从之。其实即前十五卷书也。
※《训俗书》一卷
陈氏曰:许洞天撰。述庙祭、冠笄之礼,而拜扫附于末。谢绛希深、王举正皆有序跋。洞,淳化三年进士,希深之舅也。
※《孟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侍御史平昌孟诜撰。曰《正祭》、《节祠》、《荐新义例》,凡四卷。
※《徐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左金吾卫仓曹参军徐润撰。
※《郑氏祠飨礼》一卷
陈氏曰:唐侍御史郑正则撰。
※《范氏寝堂时飨礼》一卷
陈氏曰:唐泾县尉南阳范傅式、殿中侍御史傅正修定。
※《贾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武功县尉贾顼撰。
※《刘岳书仪》
欧阳氏《归田录》曰:岳《书仪》,婚礼有“女坐婿之马鞍,父母为之合髻”之礼,不知用何经义。据岳自序云:“以时之所尚者益之”,则是当时流俗之所为尔。岳当五代干戈之际,礼乐废坏之时,不暇讲求三王之制度,苟取一时世俗所用吉凶仪式,略整齐之,固不足为后世法矣,然而后世犹不能行之。今岳《书仪》十已废其七八,其一、二仅行于世者,皆苟简粗略,不如本书。就中转失乖缪,可为大笑者,坐鞍一事耳。
※《新定寝祀礼》一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中兴馆阁书目》有此书,云前后有序,题太常博士陈致雍撰集。今此本亦前后有序,意其是也。致雍,晋江人,及仕本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