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金陵乙第三百七十二

作者:蒲松龄朝代:类别:志怪小说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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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有个卖酒的人某乙,每次酿好酒后,就往里面掺水并下毒,即使是酒量很好的人,喝不过几杯,就烂醉如泥。因此他的酒得了“中山”的名号,他也积攒了万贯家财。

一天早上,某乙看见一只狐狸醉倒在酒槽边,就捆住了它的四肢。正要去找刀,狐狸已经醒了,哀求说:“不要杀害我,你想要什么我都答应。”某乙就放了它,狐狸一转身已经变成了人。当时巷子里孙家的长媳正被狐狸作祟困扰,某乙就问这个狐狸,狐狸回答说:“那就是我。”某乙见孙家长媳的小姑尤其美貌,就求狐狸带他去。狐狸觉得为难,某乙再三恳求。狐狸便带某乙离开,进了一个山洞,取出一件褐衣递给他说:“这是我已故兄长留下的,穿上它就能去。”某乙穿上褐衣回家,家人都看不见他;他又在外面套上自己的衣裳再出门,大家才看见他。某乙非常高兴,和狐狸一同前往孙家。看见墙上贴着一道巨大的符,画着蜿蜒如龙的图案,狐狸害怕地说:“这个和尚太厉害了,我不去了!”于是离开。某乙犹豫着靠近,只见一条真龙盘在墙上,昂起头好像要飞起来,他也非常害怕,退了出来。原来孙家找了一个外域僧人,来施法镇压邪祟,僧人先给了符咒让人贴好,自己还没到。

第二天僧人来了,设坛作法。邻居们都来观看,某乙也混杂在人群中。忽然某乙脸色大变,急忙奔逃,样子像被抓住一样;跑到门外扑倒在地,变成了一只狐狸,四肢还穿着人的衣服。众人要杀死它,某乙的妻子儿女跪地求情。僧人命令把狐狸牵走,每天给它饮食,过了几个月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