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
史可法奏泗州将
史可法奏泗州将更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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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史可法上奏泗州将事,请以李世春弟遇春继任,另用张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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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史可法上奏中各方对泗州将任免的立场,以及最终朝廷采纳建议的结果。
泗州镇将李世春李遇春张天福
三月甲申朔日,史可法上言道:“泗州镇将李世春廉洁而有威严,一病突然去世。他的弟弟李遇春队伍精严,地方安定;已经奉旨任用为代理了。黄得功坚决驱逐浦口将张天福,部议改任张天福于泗州;高营各将认为泗州是他们的分地,如果张天福来了,恐怕难以相安。等到他的兄长张天禄迁移家属到来时,总兵卜从善在泊所扼守;夺走他们的马匹骡子,家眷惊落水中。请求敕令部中仍用李遇春,张天福另外任用。”皇上听从了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