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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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经
现在的人只把贡生称为明经,这是不对的。唐朝制度有六科:第一是秀才,第二是明经,第三是进士,第四是明法,第五是书,第六是算。当时以诗赋选拔的称为进士,以经义选拔的称为明经。现在废除了诗赋而采用经义,那么现在的进士就是唐朝的明经。
唐朝时进入仕途的人数中,明经最多。考试的方法,让考生完整抄写注疏,称为帖括。议论的人批评这种方法不能通晓经义,权文公说:“注疏还可以用来验证,不然的话,如果主管官员随意行事,上下其手,既失去了末节,又得不到根本,那就全完了。”现在的学者连注疏都不看,恐怕是本末都丧失了,那么现在的进士难道还不如唐朝的明经吗?
秀才
《旧唐书·杜正伦传》:“杜正伦,在隋朝仁寿年间与兄长杜正玄、杜正藏都因秀才被选拔。”唐代推举秀才只有十几个人,杜正伦一家就有三个秀才,当时很受称赞。《唐登科记》记载:从武德到永徽年间,每年进士有时二十多人,而秀才只有一两个人。杜氏《通典》说:“当初秀才科等级最高,考试方略策五条,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共四等。贞观年间,有被推举却未考中的人,追究其州长的责任。从此这一科就废绝了。”古人所趋向的,只有明经、进士两科而已。显庆初年,黄门侍郎刘祥道上奏说:“国家拥有四海,至今已四十年,百姓和官员中还没有秀才被推举,未必是现在的人不如从前,而是荐举贤才的途径没有做到位,难道能说人才众多,却缺少这类人?请对六品以下以及山谷中的人,特别下达诏令,重新审慎搜求访寻。”唐朝人对秀才的重视,到了这种程度。玄宗御撰的《六典》说:“凡是贡举的人,有博识高才、强学待问、不失俊逸选拔资格的,称为秀才;通晓二经以上的,称为明经;明白时务、精通一经的,称为进士。”《张昌龄传》记载:“本州想以秀才推举他,张昌龄认为这一科已经废除很久,坚决推辞,于是以进士身份参加贡举并考中。”可见秀才的名称是考进士的人所不应当用的。还有《文苑英华·判目》中说:“乡里推举的进士,到尚书省求试秀才,考功司不批准,申诉不停。赵判词说:‘文辞小善,是进士的才能;应对不休,是秀才的资格。’”这又是进士求试秀才而不可得的情况。现在把生员冒用这个名称,是为什么呢?
明朝初期曾推举秀才。如《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四年四月辛丑,以秀才丁士梅为苏州府知府,童权为扬州府知府,都赐给冠带。十年二月丙辰,以秀才徐尊生为翰林应奉。十五年八月丁酉,以秀才曾泰为户部尚书。也曾推举孝廉。洪武二十年二月己丑,以孝廉李德为应天府尹。这是征召举荐的名称,不适用于科举考试的人。现在世俗称生员为秀才,举人为孝廉,是不对的。
举人
举人,是被举荐到的人。《北齐书·鲜于世荣传》:“以本官判尚书省右仆射事,与吏部尚书袁聿修在尚书省,选拔考试举人。”《旧唐书·高宗纪》:“显庆四年二月乙亥,皇帝亲自策试举人共九百人。调露元年十二月甲寅,亲临殿前考试应岳牧举人。”考中后便授予官职,不再称为举人。而没考中的人需要再次应举,不像现在的人把举人作为固定的名称。进士是各科目中的一科,而传记中有说“举进士”的,有说“举进士不第”的。只说“举进士”,那么是否考中还不一定,不像现在的人已经考中后才称为进士。从本人角度说,称为“举进士”;从朝廷角度说,称为“举人”。进士就是举人,不像现在的人把乡试榜上的人称为举人,把会试榜上的人称为进士。
永乐六年六月,翰林院庶吉士沈升上奏说:“近年来各布政司、按察司不体会朝廷求贤的盛意,只图虚名,有稍微能写文章而大义不通的人,都给予乡荐,冒名贡士。等到会试落第,其中文字稍好的人,得以授予教官;差一些的,也能升入国子监。以致天下的士子都心怀侥幸,不务求实学。”洪熙元年十一月,四川双流县知县孔友谅上奏说:“请求将此前落第的举人统计数量,设法清理。”可见明朝初期刚开辟举人这条路,弊端就已经如此。然而落第的举人还被允许入监读书三年,并可以省亲,没有让他们在社会上游荡。正统十四年,为了节省京城储备,才将他们放回原籍,那些放肆无耻的人便游说干谒,无所不为。这在成化十四年礼部的奏章中已有体现。到了末年,则挟制官府,武断乡曲。于是崇祯年间命令巡按御史考察所属的举人,偶尔有被革除的,但风俗的败坏已经无法挽回了。
进士
进士就是举人中的一种,那些在礼部参加考试的人,人人都可以称为进士。唐人未考中时称进士,考中后则称前进士。《雍录》引用唐人诗说:“曾题名处添‘前’字。”《通鉴》记载:“建州进士进京,曾参加宣武军的宴会,认识了监军的面容。后来考中,在长安与同年出游,在路上遇到监军,在马上作揖,因此议论纷纷,最终被废黜终身。”这是未考中而称进士的例子。考试结束后放榜,合格的人称为赐进士及第,又扩大称为赐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然后称为登科。所以与同试者不同的地方,在于赐及第、赐出身,而不在于进士这个名称。宋政和三年五月乙酉,臣僚上言:“陛下废除进士,设立三舍之法,现在赐承议郎徐进士出身,名实不符,请求改赐同上舍出身。”朝廷采纳了。
科目
唐朝制度,取士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而明经的类别有五种,经学有三经、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这是每年常选的科目。天子亲自下诏的称为制举。如姚崇下笔成章、张九龄道侔伊吕之类,见于史书的共有五十多科,所以称为科目。现在只有进士一科,那么就只有科而没有目了。仍沿用其名,称为科目,是不对的。王维桢想在科举之外仿照汉唐旧制,再设几个科目,以收罗天下的奇才。但他不知道进士偏重的弊端已经积累二三百年,不大破成规,即使有别的才能,也无法被进用。
制科
唐朝制度,天子亲自下诏的称为制举,用来对待非常之才。《唐志》说:“所谓制举,由来已久。自汉朝以来,天子常称制诏,说明自己想要问的问题并亲自策问。唐朝兴起,世代崇尚儒学。虽然当时的君主贤愚好恶不同,但乐善求贤的心意从未稍有懈怠。所以从京师到州县有司,常选之士按时推举,而天子又亲自下诏征召四方的德行、才能、文学之士,或隐居幽僻处所、不能自我显达的人,下至军谋将略、翘关拔山、绝艺奇伎,无不兼收并取。其名目随皇帝临时所想而定。而列为固定科目的,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率、详明政术、可以理人之类,名声最显著。而天子巡视行幸,封禅泰山、梁父,常常在行在所接见他们,对待他们的礼节非常优厚。而宏材伟论、非常之人也时常出现在其中,并非没有收获。
宋朝初年,继承后周显德的制度,设立三科,不限以前资历,现任官员、黄衣草泽之人都允许应诏。景德年间增为六科。熙宁以后,屡次废除又屡次恢复。宋人称之为大科。
宋人徐度《却扫编》说:“本朝制科最初沿袭唐朝制度,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明吏理、达于教化,共三科。应内外职官、前资见任、黄衣草泽人,都允许各州及本司解送,上报吏部,御试策一道,限三千字以上。咸平年间,又下诏文臣于内外幕职州县官及草泽中,举荐贤良方正各一人。景德年间,又下诏设置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武足安边、洞明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详明吏理、达于从政等六科。天圣七年再次下诏,应内外京朝官,不带台省馆阁职事,不曾犯赃罪及私罪情节轻微者,都允许少卿监以上官员奏举,或自己递状请求应上述六科。仍先递交所著策论十卷,每卷五道。等送到两省看详,如果词理优长,能应制科,列出姓名奏闻。差官考试论六首,合格即御试策一道。又设置高蹈丘园、沉沦草泽、茂才异等三科。应草泽及贡举人中非工商杂类者,都允许当地转运司逐州长吏奏举,或在原籍投状请求应举,州县考察其品行端正、没有玷污犯法,即缴纳所著策论十卷,每卷五道,看详词理稍优,即上报转运司审察其乡里名誉,在部内选有文学官再看详确实,有文行可称者,即把文卷送礼部,委派主判官看详,选词理优长者列出姓名奏闻。其余如贤良方正等六科,熙宁年间全部废除。而让进士廷试时,废除三题而只试策一道。建炎年间,下诏恢复贤良方正一科,但没有人应诏。
高宗设立博学宏词科,共十二题:制、诰、诏、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从中杂出六题,分为三场,每场体制一古一今。南渡以后,得人最多,很多做到卿相、翰林官。现在的第二场诏、诰、表三题,内科一道,也是大致模仿这个意思。但苟且简略、滥竽充数、质量低劣,甚至全无典故、不知平仄的人,也都考中,这是过分重视初场的过错。
甲科
杜氏《通典》:“按令文分科第,秀才与明经同为四等,进士与明法同为二等。然而秀才科已长期废除,而明经虽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两科。自武德以来,明经只有丙丁第,进士只有乙科而已。”《旧唐书·玄宗纪》:“开元九年四月甲戌,皇帝亲自策试应制举人于含元殿,下敕说:‘近来没有甲科,朕将保留上等第。’”《杨绾传》:“天宝十三载,玄宗驾临勤政楼,考试举人,登甲科的共三人,杨绾为第一名,破格授予右拾遗,登乙科的三十多人。”杜甫《哀苏源明诗》说:“制可题未干,乙科已大阐。”那么现在的进士一概称为甲科,是不对的。
《隋书·李德林传》:“杨遵彦选拔人才非常慎重,选举秀才,擢第很少有甲科。李德林对策五条,考核都列为上等。”可见北齐时期,就已经有很多没有甲科的了。
甲乙丙科开始见于《汉书·儒林传》:“平帝时,每年考核博士弟子,甲科四十人,任郎中。乙科二十人,任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萧望之传》:“因射策甲科任为郎。”《匡衡传》:“多次射策不中,到第九次,才考中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