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致仕之失第二百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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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七十岁退休,称为“得谢”,是个美名。汉朝的韦贤、薛广德、疏广、疏受,有人悬挂安车向子孙展示,有人卖掉黄金来炫耀君王的赏赐,认为这是极大的荣耀。至于龚胜、郑弘这些人,也得到诏书褒扬表彰,郡县派人慰问,符合三代敬老的义理。本朝尤其重视此事。大臣告老退休,必定用东宫师傅、侍从等官职来尊崇他们。年高德劭如晁迥、孙奭、李柬之等人也是如此。宣和年间以前,大概没有已经死了才请求退休的。南渡之后,旧制散失,于是朝奉郎、武翼郎以上官员,不论内外官职高低,大都这样做。其中最过分而无理的是,即使是宰相辅臣,在职寿终,他家发丧服丧,朝廷降旨敲钟给予赙赠,已经过了几天,才为他向朝廷报告颁发命令,诏书中不免有“亲自医药”“祝寿安康”之类的话。如秦太师(秦桧)、万俟丞相(万俟卨)、陈鲁公(陈康伯)、沈必先(沈该)、王时亨(王纶)、郑仲益(郑亿年)就是如此。那些在外任职的,不到临终换床单、弥留之际,不再提出申请。偶尔千百人中有一两个这样做的,那么认识和不认识的人都惊骇惋惜他的死。子弟在远方做官,往往哭泣不安,急忙请假奔命,所以在无事之日,不敢这样做。绍兴二十九年,我任吏部郎,趁着轮对,上奏说:“请求让吏部立法,从今以后,那些应当得到退休恩泽的人去世了,就告知所在州,州上报到省部,然后考察他平生,如果没有贪污私利等过错对规定有妨碍的,就给他后人官职。如果真能陈述道义告老,或者辞去荣华知道止步的,请求加厚他的礼节,以激励风俗,这比引导天下人作假要好。”太上皇(宋高宗)看了奏章,高兴地采纳说:“我记得这件事废止,才四十年,应当像你说的那样。”已经下到三省,各位官员大多认为对,但首相汤岐公(汤思退)独自认为难办,这个建议于是搁置了,现在不能再纠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