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班的宗室成员,向来只以原有官职参加朝会。自从隆兴年间以后,才开始兼任宫观使和提举的职务。如今嗣濮王、永阳郡王、恩平郡王、安定郡王以下都是这样,这不符合制度。
《容斋随笔》/卷十卷十南班宗室第二百一十四作者:洪迈朝代:南宋类别:笔记 · 白话译文返回书目/返回目录复制链接复制标题和链接微信朋友圈XReddit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rongzhai-suibi-baihuawen-full/volume-10/chapter-12南班的宗室成员,向来只以原有官职参加朝会。自从隆兴年间以后,才开始兼任宫观使和提举的职务。如今嗣濮王、永阳郡王、恩平郡王、安定郡王以下都是这样,这不符合制度。上一篇《容斋随笔》致仕之失第二百一十三下一篇《容斋随笔》省郎称谓第二百一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