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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通过夏侯胜、孔僖、崔骃、贾捐之三人对武帝的批评及不同结局,探讨汉朝诽谤法的适用。
阅读提示
注意正文中三个案例的对比:前两者针对诏书和先帝(诽谤),后者针对具体事务(指陈事实),结果不同。
汉诽谤法夏侯胜孔僖崔骃贾捐之
汉宣帝下诏让群臣讨论汉武帝庙堂的乐舞,夏侯胜说:“武帝耗尽了百姓的财力,奢侈无度,天下空虚,百姓流离失所,千里土地荒芜,对百姓没有恩德,不应该为他设立庙堂乐舞。”于是丞相、御史弹劾夏侯胜非议诏书,诋毁先帝,大逆不道,于是将他关进监狱,监禁了两年,遇到大赦,才得以免罪。汉章帝时,孔僖、崔骃在太学游学,一起议论武帝起初做天子时,崇尚信奉圣贤之道,后来放纵自己,忘记了先前的善行。被隔壁屋的学生告发他们诽谤先帝,讥刺当世,于是被交给官吏审问。孔僖写信为自己辩护,于是不再追究。汉元帝时,贾捐之议论珠崖的事情说:“武帝凭借兵力,驯服了夷狄,天下审理的案件数以万计,盗贼同时兴起,军队多次出征,父亲战死在前,儿子受伤在后,女子守卫亭障,孤儿在路上号哭,老母寡妇在街巷中哭泣,这都是因为疆域太大、征伐不停的原因啊。”考察这三个人所指出的武帝的过失,贾捐之的话最为恳切,而三位皇帝有的治罪有的不治罪,难道不是因为夏侯胜非议诏书,孔僖、崔骃诽谤先帝,都是汉朝法律所禁止的,而像贾捐之这样直接指陈事实,就放在一边不追究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