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治盗法不同第三百一十九
作者:洪迈朝代:南宋类别:笔记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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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崔安潜担任西川节度使,到任后不追究盗贼。他说:“盗贼如果没有相关人员的纵容包庇,就不能成事。”于是拿出府库的钱放在三个市场上,并张贴告示说:“告发并抓捕一名盗贼,赏钱五百缗。同伙告发抓捕,免除其罪,赏赐与普通人一样。”不久,有人抓捕盗贼到来。盗贼不服,说:“你和我一起做盗贼十七年,赃物都是平分,你怎么能抓我?”崔安潜说:“你既然知道我有告示,为什么不抓他来?那样他该死,你受赏。你既然被他抢先,死还有什么可说的?”立即命令给捕贼者赏钱,让盗贼看着,然后在市场上杀死盗贼。于是盗贼们与他们的同伙互相猜疑,没有立足之地,等不到天亮,就四散逃出境外,境内于是没有一人做盗贼。我每次读到这件事,认为是上策。等到得知李公择治理齐州的事,却又不同。齐州一向多盗贼,李公择严厉惩治,却始终不止。后来抓到一名狡猾的盗贼,观察他可用,便刺字为兵,让他直接在自己身边值勤。空闲时问他盗贼一发生就能抓到却为何不能减少停止的原因。他说:“这是因为富家充当他们的窝主。假使盗贼们相互推举为首领,官吏巡捕上门,擒获一人作为头目举报,那么其他人就免罪了。”李公择说:“我明白了。”于是下令凡是藏匿盗贼的人家,都拆屋断柱,盗贼于是被清除。我于是知道治理世间事务,不可拘泥于纸上的陈迹。像崔安潜的方法可说是好的,而齐州的盗贼反而依仗它作为保全性命之计,那么灵活变通,难道不取决于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