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论六厄第五十七
作者:万民英朝代:明类别:命理术数 · 白话译文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sanming-tonghui-baihuawen-full/volume-3/chapter-18
厄,是指遭遇灾难的情况,通常位于驿马前一辰、劫煞后二辰,死亡而不能复生就称为厄。申子辰构成水局,水在卯位死亡;寅午戌构成火局,火在酉位死亡;亥卯未构成木局,木在午位死亡;巳酉丑构成金局,金在子位死亡,所以称为厄。如果有救护、有扶持,遇到生旺并且有贵气相助,则吉利,但终究一生困顿阻滞。《壶中子》说:“六厄是剥官之煞,李广不能封侯就是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