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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十一职官八(合班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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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隆以后的合班制度:
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以上为宰相)。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京尹兼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以上均为使相)。尚书令、太师、太尉、太傅、太保、司徒、司空(旧礼仪,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太尉在太保之下。本朝以来,从太傅授太尉,现在按照这个顺序。三师、三公的称号如旧礼仪制度)。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旧在枢密使之下)。枢密副使(旧在知院之上)。同知枢密院事、宣徽南院使、宣徽北院使、签书枢密院事(参知政事以下班位临时听从皇帝裁决)。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左仆射、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府牧:开封、河南、应天、大名、江陵、兴元、真定、江宁、京兆、凤翔、河中。又有大都督、大都护,现在都兼任使职,没有单独设立的。御史大夫、观文殿大学士(旧无此位)。六部尚书(吏部、兵部、户部、刑部、礼部、工部)。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门下侍郎、中书侍郎(旧在尚书之下)。节度使(泰宁、武宁、彰信、镇海、天平、安化、武成、忠武、镇海、可阳、山南东道、武胜、崇信、昭化、保康、天雄、成德、镇宁、彰德、永清、安国、威德、静难、彰化、雄武、保大、淮南、忠正、保信、保静、集庆、建康、宁国、镇南、昭信、荆南、宁海、武昌、安远、武安、镇东、平江、镇江、宣德、保宁、康国、威武、建宁、益州、安静、武信、山南西道、昭武、安德、武定、宁海、宁江、武康、清海、静江、宁远、建武、高州定南、密州静海、凉州西河、沙州归义、洮州保顺、应州彰国、威城、昌化、丰州、天德、朔州振武、云州大同)。观文殿学士(旧称文明殿,如果学士官至尚书则依自身官品就班)。资政殿大学士。三司使(与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的班位临时决定)。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副使(与三司使、翰林学士的班位临时决定)。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翰林侍讲学士、龙图阁学士、天章阁学士、枢密直学士、龙图阁直学士、天章阁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旧在诸卫上将军之下)。六统军(左右龙武、左右羽林、左右神武)。诸卫上将军(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领军卫、左右千牛卫)。太子宾客、太常卿、宗正卿。御史中丞(权御史中丞立于中丞砖位。在内殿起居日只立于本官班位)。左右丞。诸行侍郎。节度观察留后。给事中。左右谏议大夫。中书舍人、知制诰。龙图阁待制、天章阁待制。观察使。秘书监。光禄卿、卫尉卿、太仆卿、大理卿、鸿胪卿、司农卿、太府卿。内客省使。国子祭酒。殿中监、少府监、将作监。景福殿使、延福宫使。客省使。开封尹、河南尹、应天尹、大名尹。太子詹事。诸王傅。司天监。诸卫大将军。太子左右庶子。引进使。防御使(齐、济、沂、登、莱、郑、汝、蔡、颍、均、郢、怀、卫、博、磁、洺、棣、深、瀛、雄、霸、莫、代、绛、解、龙、和、蕲、舒、复、眉、象、陆、果)。团练使(单、濮、濰、唐、祁、冀、隰、忻、成、凤、海、鼎)。三司盐铁副使、度支副使、户部副使(官至谏议大夫以上者,依本官班位)。玉清昭应宫判官、景灵宫判官、会灵观判官。太常少卿、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光禄等七寺少卿。宣庆使。四方馆使。国子司业。殿中少监、少府少监、将作少监。开封少尹、河南少尹、应天少尹、大名少尹。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各州刺史(淄、赵、德、滨、保、并、汾、泽、辽、宪、岚、石、虢、坊、丹、阶、乾、商、宁、原、庆、渭、仪、环、楚、泰、泗、濠、光、滁、通、黄、真、舒、江、池、饶、信、太平、吉、袁、抚、筠、岳、澧、峡、归、辰、衡、永、全、郴、邵、常、秀、温、台、衢、睦、处、南剑、汀、漳、绵、汉、彭、邛、蜀、嘉、简、黎、雅、维、茂、资、荣、昌、普、渠、合、戎、泸、兴、剑、文、集、壁、巴、蓬、龙、施、万、开、达、涪、渝、昭、循、潮、连、梅、英、贺、封、南雄、端、新、康、恩、春、惠、韶、梧、藤、龚、象、浔、贵、宾、横、融、化、窦、高、雷、南仪、钦、郁林、廉、琼、崖、儋、万安)。各王府长史、司马。司天少监。枢密都承旨(如由客省使以下官员充任者,依本职同班。如由閤门使充任,则在閤门使之上。如由现任内客省使以下转南班官充任,也与同班,仍在旧职之上。如由客省副使以下转南班官充任者,都在閤门使之上)。宣政使、昭宣使、东上閤门使、西上閤门使。枢密承旨、枢密副都承旨。诸军卫将军。起居郎、起居舍人。知杂御史、侍御史。诸行郎中(左右司吏部、兵部、司封、司勋、考功、职方、驾部、库部、度支、户部、金部、仓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门、礼部、工部、祠部、主客、膳部、屯田、虞部、水部)。皇城以下诸司使(皇城使、洛苑使、右骐骥使、尚食使、左骐骥使、御厨使、内藏库使、军器使、左藏使、仪鸾使、南作坊使、弓箭库使、北作坊使、衣库使、庄宅使、六宅使、文思使、东作坊使、内苑使、牛羊使、如京使、东绫锦香药使、崇仪使、榷易使、西京左右藏使、毡毯使、西绫锦使、西京作坊使、鞍辔库使、东染院使、酒坊使、本染院使、法酒库使、礼宾使、翰林医官使、供备库使)。枢密院副承旨、诸房副承旨(如带南班官者,在诸司使之下;不带南班官者,在皇城副使之上)。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诸行员外郎。客省引进副使、閤门副使。左右正言。监察御史。太常博士。皇城以下诸司副使。各次府少尹。大都督府左右司马(兖、徐、潞、陕、扬、杭、越、福)。通事舍人。国子博士。《春秋》博士、《礼记》博士、《毛诗》博士、《尚书》博士、《周易》博士。都水使者。开封县令、祥符县令、河南县令、洛阳县令、宋城县令。太常丞、宗正丞、秘书丞。著作郎。殿中丞。内殿承制。殿中省尚食奉御、尚药奉御、尚衣奉御、尚舍奉御、尚乘奉御、尚辇奉御。大理正。太子中允、左右赞善大夫。内殿崇班、閤门祗候。太子中舍、太子洗马。太子诸率府率(左右卫率、左右监门率、左右清道率、左右司御率)。枢密院兵房副承旨、吏房副承旨、户房副承旨、礼房副承旨。东头供奉官、西头供奉官。太子诸率府副率。诸卫中郎将(左右金吾、左右卫、左右千牛、左右羽林)。郎将(左右金吾、左右卫)。左右侍禁。诸王友。诸王府谘议参军(官高者依本官班)。司天春官正、夏官正、中官正、秋官正、冬官正。节度行军司马、节度副使。秘书郎。左右班殿直。著作佐郎。大理寺丞。诸寺监丞。大理评事。太学博士、广文博士。太常太祝、奉礼郎。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御史台主簿、诸寺监主簿。国子助教。广文助教、太学助教、四门助教、书学助教、算学助教。律学助教(书学、算学无助教)。司天灵台郎、保章正、挈壶正。三班奉职、三班借职。防御副使、团练副使。留守推官、京府推官、节度推官、观察推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防御判官、团练判官。留守判官、京府判官、节度判官、观察判官。军事判官。防御推官、团练推官、军事推官。军判官、监判官。诸军别驾、长史、司马。司录参军、录事参军。司理参军(三京府军巡判官在诸曹参军之下)。各州诸司参军。军巡判官。各县县令。赤县县丞。各县主簿、县尉。各军文学、参军、助教。
元丰以后的合班制度
诸位太师(按旧制,太尉为三公,位在太傅之上,政和年间改为三少。) 太傅 太保 侍中 中书令(政和二年,改为左辅、右弼,靖康后恢复。) 尚书令 少师 少傅 少保(原为太尉、司徒、司空,政和二年改。) 尚书左、右仆射(政和二年,改为太宰、少宰,靖康后恢复旧称,元丰年间规定位于左右仆射之下。) 开府仪同三司 知枢密院事 门下、中书侍郎 尚书左、右丞 同知枢密院事 签书枢密院事(元丰年间废除,元祐年间恢复设置,政和年间编入杂压。) 太子太师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 特进 观文殿大学士 太尉(原为三公,政和二年改为三少,后又以太尉为武选一品,位在节度使之上。) 太子少师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元祐年间恢复设置,政和年间编入杂压。) 御史大夫 观文殿学士 资政殿大学士(元丰年间规定在节度使之下。) 保和殿大学士(政和五年设置宣和殿大学士、学士,宣和元年改为保和学士,待制同。)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 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 左、右金吾卫上将军 节度使 翰林学士承旨 翰林学士 资政殿、保和殿、端明殿学士(政和四年改为延康殿。) 龙图、天章、宝文(元丰二年增设直学士,待制同)、显谟(元丰元年增设)、徽猷(崇宁二年增设)阁学士 左、右散骑常侍 御史中丞(原在直学士之下,元丰八年升格。) 开封府尹(崇宁三年升格。) 尚书各曹侍郎 枢密直学士(政和四年改为述古殿直学士。) 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阁直学士 宣奉、光禄大夫(原左光禄大夫,元祐年间置,大观二年改),正奉大夫(原右光禄大夫,元祐年间置,大观二年改),正议大夫、通奉大夫 殿中监(原在秘书监之下,崇宁二年升格。) 大司成(崇宁二年增设。) 左、右骁卫、武卫、屯卫、领军卫、监门卫、千牛卫上将军 太子宾客、太子詹事 给事中 中书舍人 通议大夫 承宣使(原为节度观察留后,政和七年始改。) 左、右谏议大夫 保和殿待制 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阁待制 太中大夫 太常卿 大司乐(崇宁二年增设。) 宗正卿 秘书监 殿中少监(崇宁二年升格。) 观察使 中大夫 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 中奉大夫(原左中散大夫,元祐年间置,大观二年改),中散大夫、通侍大夫(原内客省使,政和二年改,横行、正使、副使、大使臣、小使臣一并改称。) 枢密都承旨 国子祭酒 太常少卿 典药(崇宁二年增设。) 宗正少卿 秘书少监 正侍大夫(原延福宫使,政和二年改)、宣正、履正、协忠大夫(三阶系政和六年增设)、中侍、中亮大夫(原客省使。) 太子左、右庶子 中卫大夫(原引进使)、翊卫、亲卫大夫(政和六年增设。) 防御使、团练使 诸州刺史 左、右金吾以下诸卫大将军 驸马都尉 集英殿修撰(政和八年设置。) 七寺少卿 朝议大夫、奉直大夫(原右朝议大夫,元祐年间置,大观二年改。) 尚书左、右司郎中 右文殿修撰(原集贤殿修撰,不入杂压,政和六年改并增设。) 国子、辟雍司业(崇宁元年增设。) 少府、将作、军器监 都水使者 入内内侍省都都知(政和年间改知入内内侍省事。) 内侍省都都知(政和年间改知内侍省事。) 拱卫大夫(原四方馆使。) 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 入内内侍省副都知 内侍省副都知(政和年间一并改同知省事。) 左武、右武大夫(原东、西上閤门使。) 入内内侍省押班 内侍省押班(政和年间一并改签书省事。) 管干殿中省尚舍、尚药、尚酝、尚辇、尚衣、尚食局(崇宁二年增设。) 枢密副都承旨 起居郎 起居舍人 侍御史 尚书左、右司员外郎 秘阁修撰(政和六年增设。) 开封少尹(崇宁三年升格。) 尚书吏部、司封、司勋、考功、户部、度支、金部、仓部、礼部、祠部、主客、膳部、兵部、职方、库部、驾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 开封府司录事(原录参军事在两赤县令之上,崇宁三年升改。) 直龙图阁(元丰、元祐年间令,并不入杂压,政和年间增设,其余相同。) 朝请、朝散、朝奉大夫 直天章阁(政和六年增设。) 殿中侍御史 左、右司谏 左、右正言(原在监察御史之上,政和年间升格。) 符宝郎(大观元年增设。) 殿中省尚食、尚药、尚酝、尚辇、尚衣、尚舍典御(崇宁三年增设。) 内符宝郎(大观元年增设。) 枢密副承旨(元丰年间令,有知上州在此之下,元祐以后一并去除。) 武功大夫(原皇城使,自以下并政和六年改)、武德大夫(原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原翰林、尚食、军器、仪鸾使)、武显大夫(原左藏、东西作坊使)、武节大夫(原庄宅、六宅、文思使)、平和大夫(原绫锦使,初改保和,政和五年因犯殿名改保痊,宣和六年又改为平和)、武略大夫(原内园、洛苑、如京、崇仪使)、保安大夫(原榷易使)、武经大夫(原西京左藏库使)、武义大夫(原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使)、翰林良医(原翰林医官使)、武翼大夫(原供备库使) 尚书诸司员外郎 直宝文阁(政和六年增设。) 开封府司六曹事(崇宁三年增设。) 枢密院诸房副承旨 朝请、朝散、朝奉郎 直显谟阁(政和六年增设。) 少府、将作、军器少监 诸卫将军 太子侍读、侍讲 正侍、宣正、履正、协忠郎(自宣正至协忠,并政和六年增设)、中侍、中亮、中卫、翊卫、亲卫、拱卫、左武、右武郎(原横行副使,政和六年改。) 监察御史(元丰年间令,有知中州在此之下。) 殿中丞(原秘书丞之下,崇宁二年升格。) 直徽猷阁(政和六年设置。) 承议郎 武功至武义郎 翰林医正 武翼郎(诸司副使。) 太子中舍 太子舍人 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原侍读、侍讲,政和年间改。) 太常丞 大晟乐令(崇宁二年增设。) 太医令 宗正、大宗正 秘书丞 直秘阁(政和六年设置,元丰年间令,知下州在此之下。) 奉议郎 大理正 著作郎 太史局令 直翰林医官局 殿中省六尚奉御(原在大理正之上,政和年间改。) 太医丞(元祐年间增设。) 閤门宣赞舍人(原閤门通事舍人,政和六年改。) 两赤县令 太子左右卫、司御、清道、监门、内率府率 七寺丞 秘书郎 太常博士 陵台令(元祐年间增设。) 著作佐郎 殿中省主簿(崇宁二年增设。) 国子监丞 辟雍丞(崇宁二年增设。) 宗子博士(崇宁元年增设。) 国子博士 大理司直、评事 敦武郎(原内殿承制,政和六年改,下同)、通直郎 修武郎(内殿崇班。) 内常侍(元丰年间令,上州通判在此之下。) 太史局正 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 开封府参军事(崇宁三年增设。) 太医局正 秘书省校书郎、正字 亲王府记室(元丰、元祐年间令有“参军”字,政和三年除去。) 太史局五官正 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元丰年间令在监丞之上,元祐年间在监丞之下。) 九寺、大晟府(崇宁三年增设)主簿 閤门祗候 枢密院逐房副承旨(元丰年间令,中下州通判在此之下。) 供奉官(原内东头供奉官,政和六年改,下同)、从义郎(东头供奉官)、左侍禁(内西头供奉官)、秉义郎(西头供奉官) 太子诸率府副率 干当左、右厢公事(崇宁年间增设。) 右侍禁 左班殿直(殿头高品)、忠训、忠翊郎(左、右侍禁)、宣教郎(原宣德郎,政和四年改。) 太学、辟雍(崇宁元年增设)、武学、律学、开封府(大观元年设置)博士 太常寺奉礼郎 大晟府协律郎(崇宁二年增设。) 太常寺太祝、郊社、籍田令 光禄寺太官令(元丰、元祐年间令,在太学博士之上。) 五监、辟雍(崇宁元年增设)主簿 宣义郎 成忠、保义郎(左、右班殿直)、承事、承奉、承务郎 宗子博士(崇宁元年增设)、国子、太学、辟雍正 武学谕(崇宁元年设置。) 律学正(崇宁元年设置。) 太医局丞 京府、诸州司录事 承直郎(崇宁三年,以留守节度判官改,凡选人七阶,儒林至迪功。) 京畿县令 两赤县丞 三京赤县令 右班殿直(高班。) 黄门内品 承节、承信郎(原三班奉职、借职。) 京府、诸州司六曹事(元丰、元祐年间令,并六曹参军。政和三年,除去“参军”字,为司录事、司仪曹事,其余各曹照此。) 儒林郎(原掌书记)、文林郎、从事郎 三京畿县令 京畿县丞 三京赤县、畿县丞 两赤县主簿、尉 诸州上、中、下县令、丞 从政郎(原司录事参军、县令。) 京府、诸州掾官 修职郎(原知录事参军、知县事。) 京畿县主簿、尉 诸州上、中、下县主簿、尉 城砦主簿 马监主簿 迪功郎(原巡判官、司理、司法、司户。) 诸州司士 文学 助教(原参军事。)
唐代法令,规定流内一品至九品,有正从上下阶的制度。其后,升侍中、中书令为正二品,御史大夫、散骑常侍、两省侍郎为正三品,御史中丞为正四品。谏议大夫分左、右,改将作大匠为监,太史局为司天监,设置大监正三品,少监正四品上,丞正六品上,寺簿正七品上,主事正八品下,五官正五品上,副正正六品,灵台郎正七品下,保章正从七品上,挈壶正八品上,五官监候正八品下,司历从八品上,司辰正九品上。又设置国子、五经博士为正五品上,左、右金吾卫上将军为从二品,左、右龙武、神武军大将军为正三品,将军为从三品。又设置内侍监为正三品,少监从四品,改诸州府学博士为文学,位在参军之上。五代时恢复设置尚书令为一品,升右丞为正四品上,降谏议大夫在给事中之下。
宋初,沿袭了唐代的制度,只是将宗正卿提升为正四品,宗正丞提升为从五品。另外,军器监、少监,甲弩坊署的令、丞、监作、录事,昭文馆校书郎,司辰、司历、监候,殿中诸署的监事、计官,太常寺下属的诸陵庙、太医、太公庙署的令、丞,医针博士、助教,按摩、咒禁博士,卜正,卜博士,宗正寺崇玄署的令、丞,大理寺狱丞,鸿胪寺典客,太府寺下属的平准、左右藏、常平署的令、丞,都水监下属的舟楫、河渠署的令、丞,官苑总副监、牧监副、丞、主簿,诸园苑司以及百工等监、副监及丞,诸仓、诸冶、诸屯、温汤监及丞,掌漕,诸军卫的录事、诸曹参军、司阶、中候、司戈、执戟、校尉、旅帅、队正、队副、正直长、长上、备身、左右备身,左右亲、勋、翊卫府的中郎将,兵曹三卫,折冲、果毅、别将、长史、兵曹参军、校尉、旅帅、队正、队副,镇军司马、判司,太子詹事府的丞、主簿、司直,司议郎,舍人,文学,校书,正字,崇文馆校书,侍医,通事舍人,左、右春坊的录事、主事,三寺的丞、主簿,诸署的令、丞,典仓署园丞,厩牧典乘,内坊的典内及丞、典直,率府的长史、录事、诸曹参军、司阶、中候、司戈、执戟、校尉、旅帅、队正、队副、直长、千牛备身,亲、勋、翊府的中郎将,兵曹三卫,王府文学,东西閤祭酒,掾、属、主簿、录事、诸曹参军、行参军、典签,典军、执杖执乘亲事、校尉、旅帅、队正、队副,国令,大农尉、丞,公主邑的令、丞、邑司录事,河南、应天以及诸次府都督都府的功曹、仓曹、兵曹参军,诸州的司功、司仓、司兵参军,诸县丞,京县录事,诸镇的仓曹、兵曹参军,戍主、戍副,关津的令、丞,以及门下省城门、符宝郎,太常寺协律郎,军器监丞、主簿,太常寺郊社、太卜、廪牺,光禄寺太官、珍羞、良酝、掌醢,卫尉寺武器、守宫,太仆寺乘黄、典厩、典牧、车府,鸿胪寺典客、司仪,司农寺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太府寺诸市,少府监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将作监左校、中校、甄官署的令、丞、监膳,殿中省六局的直长、食医、侍御、医司、医佐、掌辇、奉乘、司廪,太子典膳、典药、内直、典设、宫门郎以及各局丞,这些都只保留了官职名称但很少实际任命,实际上只有经常被任命的官职才记载在册。诸司的主事、事等官职都保留了,但没有士人担任。另外设置了中书、枢密、宣徽院、三司以及内廷各机构,沿袭旧制并有所增减。
建隆三年三月,有关部门呈上《合班仪》:"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东宫三太,嗣王,郡王,仆射,三少,三京牧,大都督,大都护,御史大夫,六部尚书,常侍,门下、中书侍郎,太子宾客,太常、宗正卿,御史中丞,左、右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丞,诸行侍郎,秘书监,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国子祭酒,殿中、少府、将作监,前任、现任节度使,开封、河南、太原尹,詹事,诸王傅,司天监,五府尹,国公,郡公,中都督,上都护,下都督,庶子,五大都督府长史,中都护,副都护,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光禄等七少卿,司业,三少监,三少尹,少詹事,谕德,家令,率更令、仆,诸王府长史、司马,司天少监,起居郎、舍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补阙,拾遗,监察御史,郎中,员外郎,太常博士,五府少尹,五大都督府司马,通事舍人,国子、五经博士,都水使者,四赤县令,太常、宗正、秘书丞,著作郎,殿中丞,六尚奉御,大理正,中允,赞善,中舍,洗马,诸王友,谘议参军,司天五官正。凡是各种杂坐的次序,都以此为准。"
下诏说:"尚书中台是万事根本,但班位却大多比两省官低;节度使出镇一方,其检校官多至师傅、三公,但位次却在九寺卿监之下,很不合理。应将给事中、谏议、舍人降到六曹侍郎之下;补阙次于郎中、拾遗,监察次于员外郎、节度使,升到中书侍郎之下。"乾德五年正月初一,在乾元殿接受朝贺,将节度使的班位升到龙墀内金吾将军之上。
淳化三年八月,有关部门重新制定《合班仪》,下诏将尚书令升到三师之上。四年,节度使升到常侍之上,观察使在秘书监之上,防御、团练使在庶子之下,刺史在太子仆之下,又升诸行郎中到殿中侍御史之上。至道三年七月,命令节度观察留后在给事中之上。大中祥符元年八月,升两省侍郎的班位到常侍之上。
天禧三年十一月,命令节度使的班位在中书侍郎之下。关于排班次序和视品的规定:枢密使、副使、参知政事、宣徽使都排在宰相之后。(枢密使不兼平章事的,立在参知政事之前,在宣徽使之下。至道三年升在上面。大中祥符九年九月,下诏从现在起参知政事、枢密副使都按任职先后为次序。宣徽使同。)资政殿大学士立在文明殿学士之上。(旧制文明殿学士在枢密副使之上,太平兴国五年移到了下面。)资政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在翰林学士之下。(建隆三年,命令翰林学士班位在诸行侍郎之下,官至丞、郎的在常侍之上,官至尚书的按本班。淳化五年,升到丞、郎之上。枢密直学士同。)龙图阁学士在枢密直学士之上,龙图直学士在其下,并且稍微退后。待制在知制诰之下。(景德元年,最初设置待制,赴内朝,其五日起居,只按本班排。大中祥符二年,升到侍知制诰,仍然在其下。)权三司使立在知制诰之上。带学士职的按本班。三司副使立在少卿、监之上。(官高的按本班,都为内品职。宫观副使立在学士班。在翰林学士之上,如果是学士兼任的,只按本班。)判官立在三司副使之下。(知制诰以上兼任的,按本班。)给事中、谏议大夫暂代御史中丞的,命令在正衙立在中丞砖位。其余按本班。凡是起复的,都如同初次任命,在本官之末,也有特旨命令恢复旧班的。内客省使视同七寺大卿,景福殿使、客省使视同将作监,引进使视同庶子。宣庆使、四方馆使视同少卿,宣政、昭宣、閤门使视同少监。客省等副使视同员外郎。皇城使以下诸司使视同郎中,副使视同太常博士。内殿承制视同殿中丞,崇班及閤门祗候视同赞善大夫,供奉官视同诸卫率,侍禁视同副率。殿直视同著作佐郎,奉职、借职在诸州幕官之上。枢密都承旨在閤门使之下,副承旨、诸房副承旨在诸司使之下,逐房副承旨在洗马之下。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都在节度使之上,六统军、诸卫上将军在常侍之下,(乾德二年,命令上将军在中书侍郎之下。淳化四年,升金吾、左右卫在尚书之下,并在节度使之上排列。)大将军在太常少卿之下,将军在少监之下。(仍在閤门使之下。)金吾卫立在本班。(指中郎将。)诸卫率、副率在洗马之下。凡是内职,视同朝官的在其下,视同京官的在其上。
皇亲的规定:开宝六年,下诏:"晋王地位声望都很高,亲贤无人可比,应该位在宰相之上。"太平兴国八年,楚王、广平郡王出阁,命令宰相立在亲王之上。(天禧四年七月先天节,群臣上寿,宰相空缺,命泾王元俨代理太尉。)
景德年间,皇侄武信军节度使惟吉加同平章事。当时驸马都尉石保吉先为使相,史馆引用唐代制度,宗室在同品官之上,于是升惟吉在上。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有关部门呈上《都亭驿酺宴位图》,皇从侄孙内殿崇班守节与从侄右卫将军惟叙等同一班。皇上说:"族子与诸父,怎能同列?"于是命令重行设位。九年正月,兴州团练使德文言:"儿子侍禁承显赴起居,请求排在惟忠之子从恪之上。"当时从恪虽是侄辈,但任职在前,于是下诏宗正寺制定《宗室班图》上报。宗正寺说:"按《公式令》:朝参行立,职务相同的先论爵位,爵位相同的先论年龄。现在请宗子官职相同而兄叔与弟侄,都虚一位而立。"天禧四年五月,左正言、知制诰张师德说:"奉命知颍州,因为皇弟德雍现任本州防御使,其署衔希望降下规制。"中书门下说:"据御史台称,每次大朝会立班,皇亲防御、团练、刺史次于节度使之下,稍后退后序立。"下诏张师德在署位上排在德雍之下。外官制置、发运、转运使副使,不限官品,位次都在提点刑狱之上。(旧制只从官品,大中祥符七年,下诏制定此制。)朝官知令、录在判官之上,京官在判官之下、推官之上。长史、司马、别驾在幕府官之下、录事参军之上,见长史庭参。监当朝官殿直以下,在通判、都监之下,判官之上。其通判与都监都按官次排列。京官奉职、借职监当的,依知令、录排列在判官之下。元丰制度实行后,参酌寄禄官品高低,变更很多,另外制定了班序。其后元祐、崇宁、大观、政和年间,又有增加变更,另外附在后面。
至道二年,祠部员外郎主判都省郎官事王炳上言说:
"尚书省是国家收藏典籍、主管政教的府署,因此要全面了解天下地理广袤、风土适宜、民俗利害等事。在周朝时,政治安定制定礼仪,首先建立六官,汉、唐沿袭。自从唐末混乱,急于治理,无暇顾及政教,所以钱谷之政由三司主管,曹名虽然存在,但实际已经消亡了。谨按:吏部四司,是天官之职,掌管文官选拔,全面了解天下官吏的功过能否,考核确定升降之类;户部四司,是司徒之职,掌管国家五教,全面了解天下户口数量;礼部四司,是宗伯之职,掌管国家五礼,辨别仪式制度,全面了解天下祠典祭祀之类;兵部四司,是司马之职,掌管武人选拔,全面了解天下兵马器械数量;刑部四司,是司寇之职,掌管国家法令,全面了解天下狱讼刑名徒隶数量;工部四司,是司空之职,掌管国家百工,全面了解天下封疆、城垣、山泽、草木、川渎、津渡、桥船、陂池数量。凡此二十四司所掌管的事务,各自封存图书,详细记载名目数量,收藏在本曹,称为载籍;因此能全面了解天下事,由中枢控制地方,如同指掌。"
现在各职能部门长期废弛,档案文献散失殆尽,只有吏部四司的官署还算齐备,祠部存有各州僧道名册,职方存有各州闰年图经,刑部存有详覆各州已决死刑案卷及勾禁奏状,此外大多没有旧规。希望下令各州,每年编制户口、税租实行的簿册账目,用长卷书写,另外抄写一本送尚书省,藏于户部。以此类推,其余天下官吏、民户人口、机构废置、祠庙、甲兵、刑徒奴隶、百工、疆界田亩、封疆水利等,也可以登记其名目数量,送尚书省,分配给各司,让它们封存掌管;等满一年之后,文献档案大体完备,然后可以振兴官职,兴隆治教。希望选拔几位博通治体的大臣,参考古今礼典及各种法令条例,与三司所收的金谷、器械、簿账等类,一并详细制定各州供送二十四司档案的格式。这样,尚书省就能完备收藏天下事物名目的档案,如同秘阁收藏图书、太学收藏经典、三馆收藏史传一样,这都是其职责所在。
太宗看了奏章,赞赏他。下诏让尚书丞、郎及五品以上官员集中评议。
吏部尚书宋琪等上奏说:"帝王设六官,效法天地四时的权柄,是百官的根本,典章教化由此而出,希望委托崇文院检讨六曹所掌管的图籍,从哪一年开始不隶属都省,详查其废置的起始,探究其增减的根源,以期恢复。"但后来这个提议也被搁置了。
大中祥符九年,真宗与宰相谈到尚书省制度,言事者多次请求恢复二十四司的体制。杨砺曾说:"实行起来并不难,只要让郎官、诸司使共同掌管同一职务,就可以逐渐改变。"王旦说:"唐朝设置内诸司使,全部仿效尚书省:如京使相当于仓部,庄宅使相当于屯田,皇城使相当于司门,礼宾使相当于主客。虽然名目品级可以仿效,但事务职责不同。唐朝诸司所管辖的,只是京城内外而已,各道的兵赋都归藩镇,不是尚书省一个郎中、员外郎所能控制的。朝廷所得只有三分之一,名为上供,其他留州、留使的名目,都是藩臣所有。现在的三司就是尚书省,旧制都在,但一丝一毫的赋税都归于县官而依赖供给,所以减免赋税则恩泽下及百姓,赏赐则恩德归于皇上,这是本朝不可改变的制度。"
咸平四年,左司谏、知制诰杨亿上疏说:
国家遵循旧制,同时建立众多官署,但只是空有其名,不履行其职责。就像尚书省这个会府,上法文昌星,是治理根本所依托,政典由此而出,条目都具备,可以推行实施。现在存在的,只有吏部铨选拟官,刑部详覆案件。其余租税、专卖等,由别的使职总领;军籍、兵符,不是本司所校定。职守虽然存在,但事务有所分掌;纲领虽然存在,但政令并非由本司发出。丞、辖的名义空设而没有过错可纠,尚书左右仆射的任重却没有事务可亲理。周代的六官,从此废除了。而且如寺、监向来掌管具体事务,台、阁都有规定的规程,明确的法规,记载在典籍中。国家担心铨选拟官不公允,所以设置审官院;忧虑审议定罪可能泛滥,所以设置审刑院;害怕命令可能有失误,所以建立封驳机构。臣认为关键在于纪纲的树立,而不在于乐器的更换。如果辨论官员才能归于宰相府,那么审官院可以废除了;详审刑罚属于司寇,那么审刑院可以撤销了;出纳诏命由给事中负责,那么封驳机构可以罢除了。至于尚书二十四司各自履行其职责,寺、监、台、阁全部恢复旧制,按照《六典》的法度,振兴百官中被废弃的职责,在于我们自己,难道有什么困难吗?这样朝廷更加尊崇,堂陛更加威严,品流更加清正,垂拱而天下治,就是由此途径。
又认为唐尧、虞舜的时候,设置官职只有一百,夏、商时期官员加倍,秦、汉更加繁多。到了唐朝,六种制度都在,从三公的最高贵到九品的最低微,都记载在令文中,都有员额数目。《传》说:"官不必齐备,只在于合适的人。"大概缺员是可以的,但如果员外加置,如果不是合适的人才,那么"灶下"、"羊头"之类的讽刺就会产生,"斗量车载"的民谣就会传播,这是国体优先考虑的事,尤其需要慎重。私下观看官员名册,员外郎有三百多人,郎中也有上百人,其余太常国子博士、殿中丞、舍人、洗马,都不下几百人,都是常参官,都有门籍,不知道他们职守是什么,大多由恩泽而按序升迁。希望请求按照唐制,所有九品以上官员都确定员额。
又想到从前秦朝设置郡守,汉朝将天下分为十三部,任命刺史统领。后来由郡改为州,以太守为刺史,到了唐朝,也曾变更,但没过几年,又恢复旧制。现在多命令省署的官职出去担任知州,又设置通判之官作为副职,这是权宜的制度,怎么能作为长久的法则呢?臣请求各州都设置刺史,根据户口多少设置俸禄,分为下、中、上、紧、望、雄的等级,品秩的制度全部依照旧章,与常参官比较阶资,出入调任,省去通判的职位,只设置从事的属员,建立廉察府来统辖管理,按照舆地图来分区处置。从前兴国初年,下诏废除支郡,是出于一时之计;十国相连,周朝的制度就在于此,一道设使,唐朝的制度可以遵循。至于号令的施行,风教的发出,先到府,府到州,州到县,县到乡里。自上而下,由近及远,就像身体指挥手臂,手臂指挥手指,提起纲绳网眼就张开,提起衣领皮毛就理顺。由此说来,支郡不可废除是很明显的。臣请求恢复设置支郡,隶属于大府,根据地理距离分割,如同漕运的统辖,名分有次序,官业自然振兴。
又看到唐朝制度,内外官俸钱之外,有禄米、职田,又给防閤、庶仆、亲事、帐内、执衣、白直、门夫,各按官品等级确定数量,每年收取他们的课税以资助家用。本司又有公廨田、食本钱,用于公用。自唐末离乱,国家用度不足,百官的俸钱都减去一半,其余另外的给与全部暂时停止。现在官员在半俸之中已经扣除陌钱,又在半俸的三分之中,其中二分以其他物品给予,拿到市场上卖,只能得到十分之一二,连糊口都不够,哪里谈得上代耕?从前汉宣帝下诏说"官吏能勤勉做事而俸禄微薄,想要他们不侵夺百姓很难。于是增加官吏俸禄,记载在史书中。我看到现在刚入朝做官、尽力量身列官位的,他们的俸禄不能养活九个人,比不上周代的上等农夫;他们的禄米不曾有百石的收入,比不上汉代的小吏。至于左右仆射,是百官的师长,地位没有比这更高的,每月俸禄所得,比不上军中的千夫之长,这难道是考察古制的意思吗?希望从今往后百官的俸禄及杂项供给,都遵循旧制,既然增加了他们的收入,就可以用廉洁来要求他们。官职要限定常员,按理应当比旧费用有所减少,这才是唐、虞的制度。
凡品官,各设资历考核,评定他们的优劣,由有关部门负责,有的逐级升迁,有的越级补任。本朝多借郊祀大恩而稍加升官,考功的升降制度不施行,士流的清浊没有区分。陛下深刻认识到这一弊端,开始致力于革新。昨日在明堂祭祀时,只是普遍增加阶爵;虽然纠正了前失,但没有振兴旧规。一并请求依旧规定内外官各立考核年限,再令考功修举其职,每年设使考核,以表明完全公正,资秩改迁,赏罚惩劝,一律遵循旧典,以振拔滞淹之人。
又西汉以来,沿用秦的武功爵位,只有列侯受封,有的超过万户,至于关内侯,有的有食邑,不过数百家。由此因循,到唐朝,有食邑的大多是虚设,说实封的每年收入有等差。到了本朝,什么也不给,以至于拜官授职的时候,名数也未改变,空有食采的称号,真如同画饼一样虚妄。希望依照元和年间所定的实封条规支给,削去虚邑,只实行实食,以宠待勋臣。又国家每逢大祭,就施大恩,叙封追赠,不限常法。以至于太医的小官、司历的贱职,都承受恩泽,也赐予封地,恩惠虽然出于特殊,但职官不遵循经制。
又官勋的设置,名品实在繁多,现在朝散大夫、银青光禄大夫,还缺少命服,护军、柱国,全是虚名,希望从今以后常参官,勋、散都达到五品的允许封赠,官、勋都达到三品的允许立戟。又五等爵位,施于贤才,虽然有启封的称号,却没有分封土地的实质。分封诸侯建立社稷,固然不可以仓促实行,但庇护子孙,也足以依据旧典。内外官封到伯、子、男的,允许荫子;封到公、侯的,允许荫孙;封国公的允许嫡子、嫡孙一人袭封。
又当今功臣的称号始于唐德宗,护驾的将士都加"奉天定难功臣"的称号,因一时的赏典,成为万世的通规。近代以来,将相大臣有加至十多个字的,尤其没有根据,不可遵行,应该削除,以明确法度。从前讲求礼典,晋国得以清明;考核名实,汉朝号称大治。在文化广布之时,正是旧章完备之际,期盼太平,正在今日了。
评论者称赞他,但是因为因袭已久,难以骤然变革。
不久言者相继请求恢复二十四司的制度。神宗即位后,开始命令馆阁校勘《唐六典》,将摹本赐给群臣,并设置机构详定。于是凡省、台、寺、监领有空名的,全部改为阶官。元丰三年,详定所进上《寄禄格》,适逢明堂礼成,即用新制,升迁近臣的官秩。起初,新阶还少,而转行者得以容易。到元祐初年,朝议大夫六阶以上开始分左、右,绍圣年间,罢除了。崇宁初年,从承直郎到将仕郎,共换选人七阶,又增宣奉到奉直大夫四阶。政和末年,从从政郎到迪功郎,又改选人三阶,文阶才完备;而武阶也改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其横班十二阶的使、副也是如此。接着又增置宣正、履正大夫、郎,共十阶,通为横班。此后,又改开封守臣为尹牧,而内侍省全部仿效机廷的称号,六尚局的修建,三降郎的设置,以及左辅、右弼、太宰、少宰的称呼,员额既滥冗,名目更加繁杂,从此官有视秩,元丰的制度,至此大坏。到宣和末年,王黼又请求修订《官制格目》,但边事兴起,最终没有完成。
起初,太平兴国八年五月,太宗写了《戒谕百官辞》两篇,交付给閤门。一篇告诫在京朝官中被任命到外地任职的人,一篇告诫幕职和州县官,在朝辞和另外的日子里,命令舍人向他们宣读,各自抄写带回任职的地方,尊奉作为训诫。大中祥符元年,真宗因为祥符降临,阐述大中清净的治国之道,再次告诫百官,又作了《诫谕辞》两篇,替换旧的文辞,赐给出使的京朝官以及幕职、州县官。之后,又作了《文七条》和《武七条》。《文七条》赐给担任转运使、提点刑狱、知州府军监、通判、知县的京朝官:第一是清心,意思是平心对待事物,不被喜怒爱憎所影响,那么各种事务自然会端正。第二是奉公,意思是公正廉洁,那么百姓自然敬畏服从。第三是修德,意思是用德行教化人,不必只崇尚威猛。第四是责实,不要追求虚名。第五是明察,意思是勤于考察民情,不要让赋役不均,刑罚不当。第六是劝课,意思是劝导百姓,勤于孝悌的行为和农桑的事务。第七是革弊,意思是寻求百姓的疾苦并加以改革。《武七条》赐给州牧、各司使以下担任部署、钤辖、知州军县、都监、监押、驻泊巡检的人:第一是修身,意思是整饰自身,让士卒有所效法。第二是守职,意思是不超越自己的职权,侵扰州县的民政。第三是公平,意思是均等地安抚士卒,没有偏私。第四是训习,意思是训练教导士卒,勤于练习武艺。第五是简阅,意思是观察士卒,了解他们的勤惰和勇怯。第六是存恤,意思是安抚士卒,同甘共苦,应当使他们齐心,不要让他们流离失所。第七是威严,意思是控制驾驭士卒,不让他们违反禁令。还允许所在的地方刻在石碑上或写在厅堂墙壁上,尊奉作为法则。又将《礼记·儒行篇》赐给亲民管理事务的文臣,幕职、州县官使臣赐予敕令告诫勉励。命令崇文院刻板模印,送到閤门,在辞行那天分别发给。
淳化元年,国子祭酒孔维上奏说:“朝廷内外的文、武官员在称呼上假借,逾越班次制度,请求一律禁止。”太宗命令翰林学士宋白等人议论此事。宋白等人请求:“从今以后,文武台省官以及卿、监、郎中、员外都称呼本官,太常博士、大理评事不得称呼‘郎中’,各司使、各卫将军没有兼任刺史的,以及各司副使不得称呼‘太保’,供奉官以下不得称呼‘司徒’,校书郎以下令、录事不得称呼‘员外郎’,判、司、簿、尉不得称呼‘侍御’,待诏、医官不得称呼‘奉御’,那些文武职事的州县官,如果有检校、兼、试、同正官的,就称呼这些官职。”
太宗时期,郊祀举行庆贺,官员大多得到晋升改任。真宗初年,右司谏孙何上奏说:“我看到国家安抚各地,同时设置众多职务。外任的郡将、通守,由朝士代理;关征、榷酤,由使者兼管;下至幕府中卑微的职掾,有时从朝廷选补授予。用人已经很广泛,推选难以精确。贡部上报的名额,动辄超过千人;门荫入仕的,也达到百人。稍有功劳,就升为京官;奉命出使,冗员特别多。每次亲自祭祀圆丘,广泛施恩,无论贤与不贤,都允许按次序升迁。以至于评事、寺丞,才几年就进入朝廷名籍;赞善、洗马,不到十年就登上台郎之位。我私下估计现在的班簿,台、省、宫、寺共有八百员,玉石混杂,名号品类泛滥。这与《虞书》考绩、《周官》计治的方法不同。唐代旧制,郊祀庆典,只加阶、勋而已。现在如果十年之内,接连大赦,恐怕京官会超过胥吏,朝臣多于州县官,岂止有连车平斗的讽刺,也有败坏财政、假借官器的失误。何况俸禄所赋予的,都来自田赋征收,必须依靠民力,何必空竭国库,来增益私人。已经授予的难以削减,未升迁的应当严加防范,古人所说的‘减少无用的费用,罢除不急需的官职’,正在于此。希望下诏书,从今以后郊祀,群官一律不得升迁,如果确实有政绩闻名、才名早著的,自然可以破格等待,不必依次升迁。至于省并吏员,由皇上决定。”当时左司谏耿望也这样说,所以咸平二年亲自郊祀,只加阶、勋,命令有关部门考核他们的优劣而进行升降。然而三年差遣更换,大多考核引见,多数获得进升改任,很少被贬退,官籍逐渐增加了。
绍兴以后的合班制度
太师、太傅、太保、左丞相、右丞相、少师、少傅、少保、王、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太尉、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冀州牧、兖州牧、青州牧、徐州牧、扬州牧、荆州牧、豫州牧、梁州牧、雍州牧、御史大夫、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左金吾卫上将军、右金吾卫上将军、左卫上将军、右卫上将军、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殿学士、保和殿学士、端明殿学士、龙图阁学士、天章阁学士、宝文阁学士、显谟阁学士、徽猷阁学士、敷文阁学士、左散骑常侍、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枢密直学士、龙图阁直学士、天章阁直学士、宝文阁直学士、显谟阁直学士、徽猷阁直学士、敷文阁直学士、宣奉大夫、正奉大夫、正议大夫、通奉大夫、左骁卫上将军、右骁卫上将军、左武卫上将军、右武卫上将军、左屯卫上将军、右屯卫上将军、左领军卫上将军、右领军卫上将军、左监门卫上将军、右监门卫上将军、左千牛卫上将军、右千牛卫上将军、太子宾客、太子詹事、给事中、承宣使、中书舍人、通议大夫、殿前副都指挥使、左谏议大夫、右谏议大夫、保和殿待制、龙图阁待制、天章阁待制、宝文阁待制、显谟阁待制、徽猷阁待制、敷文阁待制、权六曹侍郎、太中大夫、观察使、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马军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马军副都指挥使、步军副都指挥使、中大夫、光禄卿、卫尉卿、太仆卿、大理卿、鸿胪卿、司农卿、太府卿、中奉大夫、中散大夫、内客省使、通侍大夫、枢密都承旨、国子祭酒、太常少卿、宗正少卿、秘书少监、正侍大夫、宣正大夫、履正大夫、协忠大夫、中侍大夫、中亮大夫、太子左庶子、太子右庶子、中卫大夫、翊卫大夫、亲卫大夫、知閤门事、殿前都虞候、马军都虞候、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四厢都指挥使、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龙卫四厢都指挥使、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左金吾卫大将军、右金吾卫大将军以下诸卫大将军、驸马都尉、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朝议大夫、奉直大夫、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司郎中、尚书右司郎中、右文殿修撰、国子司业、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使者、入内内侍省都知、内侍省都知、宣政使、拱卫大夫、太子少詹事、太子左谕德、太子右谕德、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内侍省副都知、昭宣使、左武大夫、同知閤门事、右武大夫、入内内侍省押班、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枢密副都承旨、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带御器械、尚书左司员外郎、尚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太子侍读、太子侍讲、尚书吏部郎中、尚书司封郎中、尚书司勋郎中、尚书考功郎中、尚书户部郎中、尚书度支郎中、尚书金部郎中、尚书仓部郎中、尚书礼部郎中、尚书祠部郎中、尚书主客郎中、尚书膳部郎中、尚书兵部郎中、尚书职方郎中、尚书驾部郎中、尚书库部郎中、尚书刑部郎中、尚书都官郎中、尚书比部郎中、尚书司门郎中、尚书工部郎中、尚书屯田郎中、尚书虞部郎中、尚书水部郎中、开封府判官、开封府推官、直龙图阁、朝请大夫、朝散大夫、朝奉大夫、直天章阁、殿中侍御史、左司谏、右司谏、左正言、右正言、符宝郎、内行宝郎、枢密副承旨、武功大夫、武德大夫、和安大夫、春官大夫、成和大夫、夏官大夫、成安大夫、中官大夫、成全大夫、秋官大夫、武显大夫、武节大夫、平和大夫、冬官大夫、武略大夫、保安大夫、武经大夫、武义大夫、武翼大夫、尚书诸司员外郎、直宝文阁、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枢密院诸房副承旨、朝请郎、朝散郎、朝奉郎、直显谟阁、少府少监、将作少监、军器少监、诸卫将军、正侍郎、宣正郎、履正郎、协忠郎、中侍郎、中亮郎、中卫郎、翊卫郎、亲卫郎、拱卫郎、左武郎、右武郎、监察御史、直徽猷阁、直敷文阁、承议郎、中郎将、翰林良医、武功郎、武德郎、和安郎、成和郎、成安郎、成全郎、武显郎、武节郎、平和郎、武略郎、保安郎、武经郎、武义郎、武翼郎、太子中舍人、太子舍人、亲王府翊善、亲王府赞读、亲王府直讲、太常丞、判太医局、宗正丞、大宗正丞、秘书丞、直秘阁、左郎将、右郎将、奉议郎、大理正、著作郎、閤门舍人、宣赞舍人、翰林医官、翰林医效、翰林医痊、两赤县令、太子左卫率、太子右卫率、太子左司御率、太子右司御率、太子左清道率、太子右清道率、太子左监门率、太子右监门率、太子左内率、太子右内率、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枢密院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陵台令、著作佐郎、国子监丞、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国子博士、大理司直、大理评事、训武郎、通直郎、修武郎、内常侍、少府监丞、将作监丞、军器监丞、都水监丞、监尚书六部门、开封府功曹参军事、开封府仓曹参军事、开封府户曹参军事、开封府兵曹参军事、开封府法曹参军事、开封府士曹参军事、左右军巡使、左右军巡判官、主管太医局、秘书省校书郎、秘书省正字、亲王府记室、太史局五官正、御史台检法官、御史台主簿、九寺主簿、閤门祗候、枢密院逐房副承旨、从义郎、秉义郎、太子诸率府副率、干办左右厢公事、忠训郎、忠翊郎、宣教郎、太学博士、武学博士、律学博士、太常寺奉礼郎、太常寺太祝、郊社令、籍田令、光禄寺太官令、五监主簿、宣义郎、成忠郎、保义郎、承事郎、承奉郎、承务郎、国子正、太学正、武学谕、国子录、太学录、律学正、太医局丞、京府判官、京府司录参军、承直郎、京畿县令、两赤县丞、三京赤县令、承节郎、承信郎、节度判官、观察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防御判官、团练判官、京府推官、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军事判官、防御推官、团练推官、军事推官、军判官、监判官、节镇录事参军、京府诸曹参军事、军巡判官、儒林郎、文林郎、从事郎、京畿县丞、三京赤县丞、上州录事参军事、中州录事参军事、下州录事参军事、三京畿县丞、两赤县主簿、两赤县尉、诸州上县令、诸州中县令、诸州下县令、诸州上县丞、诸州中县丞、诸州下县丞、从政郎、诸府司理参军事、诸府诸曹参军事、节镇司理参军事、节镇司户参军事、节镇司法参军事、上州司理参军事、上州司户参军事、上州司法参军事、中州司理参军事、中州司户参军事、中州司法参军事、下州司理参军事、下州司户参军事、下州司法参军事、修职郎、京畿县主簿、京畿县尉、三京赤县主簿、三京赤县尉、三京畿县主簿、三京畿县尉、诸州上县主簿、诸州上县尉、诸州中县主簿、诸州中县尉、诸州下县主簿、诸州下县尉、城砦主簿、马监主簿、迪功郎、诸州司士、诸州文学、诸州助教。这些是官职杂压的顺序。
官品在绍兴、乾道、庆元年间先后修订,中间有些官职和勋位已经罢省,但命令仍然不废除,现在详细记载如下。
太师、太傅、太保、左丞相、右丞相、少师、少傅、少保、王,为正一品。
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嗣王、郡王、国公,为从一品。
金紫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开国郡公、上柱国,为正二品。
银青光禄大夫、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左金吾卫上将军、右金吾卫上将军、左卫上将军、右卫上将军、冀州牧、兖州牧、青州牧、徐州牧、扬州牧、荆州牧、豫州牧、梁州牧、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开国县公、柱国,为从二品。
宣奉大夫、正奉大夫,观文殿学士,翰林、资政、保和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代理六部尚书,上护军,为正三品。
正议大夫、通奉大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府尹,尚书省各部侍郎,各卫上将军,太子宾客、太子詹事,开国侯,护军,为从三品。
通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各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开国伯,上轻车都尉,为正四品。
太中大夫,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代理六部侍郎,九寺卿,国子监祭酒,少府监、将作监,各卫将军,轻车都尉,为从四品。
中大夫,马军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开国子,上骑都尉,为正五品。
中奉大夫、中散大夫,太常少卿、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太子左庶子、右庶子,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各州刺史,驸马都尉,开国男,骑都尉,为从五品。
朝议大夫、奉直大夫,集英殿修撰,九寺少卿,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省左司郎中、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太子少詹事、太子左谕德、右谕德,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使、宣政使、昭宣使,拱卫大夫、左武大夫、右武大夫,入内内侍省、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枢密副承旨,骁骑尉,为正六品。
朝请大夫、朝散大夫、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左司员外郎、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右文殿修撰、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尚书省各司郎中,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少监、将作少监、军器少监,和安大夫、成和大夫、成安大夫,陵台令,飞骑尉,为从六品。
朝请郎、朝散郎、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左司谏、右司谏,尚书省各司员外郎,侍讲,直龙图阁、直天章阁、直宝文阁,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枢密副承旨,枢密院诸房副承旨,武功大夫至武翼大夫,成全大夫、平和大夫、保安大夫,翰林良医,太子侍读、侍讲,两赤县县令,云骑尉,为正七品。
承议郎,左正言、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阁、直徽猷阁、直敷文阁,太常丞、宗正丞、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正侍郎至右武郎,武功郎至武翼郎,和安郎至保安郎,翰林医官,閤门宣赞舍人,太子中舍人、太子舍人、诸率府率,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武骑尉,为从七品。
奉议郎、通直郎,九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国子博士,大理司直、大理评事,训武郎、修武郎,内常侍,开封府各曹参军事、军巡使、判官,京府判官,亦畿县令,两赤县县丞,三京赤县县令、畿县令,太史局五官正,中书省录事、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为正八品。
宣教郎、宣议郎,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少府监丞、将作监丞、军器监丞、都水监丞,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博士、武学博士、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閤门祗候,枢密院逐房副承旨,东头供奉官、西头供奉官,从义郎、秉义郎,太子诸率府副率,亲王府记室,节度判官、观察判官、防御判官、团练判官、军事判官、监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京府推官、节度推官、观察推官、防御推官、团练推官、军事推官,各州签书判官厅公事,节镇录事参军、上州录事参军、中州录事参军、下州录事参军,京府各曹参军事、军巡判官,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从事郎、从政郎、修职郎,京畿县丞,三京赤县丞、畿县丞,各州上县令、中县令、下县令、丞,两赤县主簿、尉,各府各曹,节镇诸司参军事、上州诸司参军事,节度副使、行军司马,防御副使、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三省枢密院主事,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为从八品。
承事郎、承奉郎,(有亲民资历的,按从八品,承务郎同此。)殿头高品,郊社令、籍田令、太官令,国子监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郎、忠翊郎、成忠郎、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主簿、尉,三京赤县主簿、尉,各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为正九品。
承务郎,高班,黄门内品,承节郎、承信郎、迪功郎,中州诸司参军、下州诸司参军,各州上县主簿、中县主簿、下县主簿、尉,城砦主簿、马监主簿,各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为从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