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诗,很不喜欢叠韵、和韵以及用古人韵。认为诗是抒发性情的,只随我意。一个韵部有千百个字,任我选择,还有选定后不满意而另外改的;怎么能用一两个韵来约束呢?既然被约束,就不得不凑合;既然凑合,哪里还有性情呢?《庄子》说:“忘足,履之适也。”我也说:忘韵,诗之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