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牲牢

唐代祭祀牲牢制度的减省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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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记载唐代各时期关于祭祀用牲牢数量的敕令,体现对祭祀礼制的调整与减省原则。

阅读提示

注意各敕令的时间顺序和具体数字增减,对比不同皇帝对祭祀用牲规定的差异。

祭祀牲牢少牢特牲

武德元年十一月九日下诏说:祭祀的根本,都是为了百姓。穷尽民事而侍奉神明,有违正直之道。杀牛祭祀不如用薄祭,明德才是馨香。观古推今,民神是一样的。除了祭圜丘、方泽、宗庙以外,其余祭祀都可以只用少牢。过去用太牢的应当改用特牲。等到时和年丰,然后再修正常的礼制。

开元二十二年正月一日敕令:自古以来圣帝明王,祭祀岳渎海镇,用牲牢;其余都用酒脯作为祭品。

天宝三载闰二月敕令:祭祀必须奉上牺牲,礼制有归胙之仪。将要施行施惠的教化,以广布神明的福佑。近来进献的胙肉很多,从今以后,应当少进献。仍分赐给祭官,以及应入衙的常参官,在官厨一同食用。

六载正月敕文:祭祀的典礼,牺牲是必备的。将要表达虔诚,不在于多杀生。从今以后,每次大祭祀应当用的红色牛犊,命令有关部门酌量减少其数量,并永远作为常规。从这一年起,请求天地合祭,四时各用两头牛犊;五帝迎气各用一头;冬至圜丘用一头;夏至方泽用一头;九宫贵神四时祭祀,每祭各用一头;神州用一头;太庙五享,每次用一头;东京按此标准。文宣王三祭,每祭各用一头;东京三祭。五岳每年一祭,各用一头。根据旧的规定,每年用牛犊五百一十四头。如今请求减少一百六十五头,只用三十九头,其余祠享都请停止用牛犊。到上元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敕文:国家的大事,郊祀为先。贵在至诚,不在于祭品多。黍稷虽然陈设,或许仍然不香。牲牢虽多,未能算是能享祭。圜丘方泽,依照常规。宗庙诸祠,只临时献熟食,以怀明德之馨香,或许符合西邻之祭。从这一年起,请求昊天上帝、太庙各用太牢一头,羊豕各三头。其余祭祀随事供应。太庙的羊豕,旧例各九头。

大历六年十二月三日敕令:五方上帝、九宫,都是大祠。朝日、夕月、百神、太社、先农、释奠,都是中祠。从今以后,太社用牛犊,中祠用猪羊各一头。委派有关部门支给,送入太常涤养备用,副品按前例。

贞元十八年五月太仆寺上奏:每年四季,送太常寺入涤的羊犊,送后有的称为暴死,按例埋掉,真伪难以分辨。考虑到毛色羊犊很难挑选,如果有病死的,希望归还太仆寺卿,按数送替代。这样容易分辨,永久作为常规。皇帝下制说: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