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八
夺情
唐代夺情起复制度的争议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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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唐代关于官员丧期起复(夺情)制度的争议与规定。
阅读提示
注意本章所载案例跨越武德至大中,时间跨度大,前后政策有变化,体现了朝廷对夺情制度从宽松到限制的演变。
武德二年正月四日,尚书左丞崔善上奏说:“想要寻求忠臣,必定要在孝子之中寻找。近来因为战事频繁,人们多遵循墨衰(黑色丧服)之义。遭逢丧事的人,照例被重新起用任职。没有见识的人,不再有悲伤的面容。如果不加以弹劾纠正,恐怕会伤害风俗教化。”到了九月,下诏说:“文官遭父母之丧,允许离职守丧。”
仪凤二年十一月六日,太常少卿韦万石上奏说:“太常博士、弟子等,有遭逢丧事的,请求在百日之后,酌情追回赴任。”奉敕令同意。侍御史刘思立上奏说:“我认为移风易俗,没有比音乐更好的;亲近亲人教化人民,没有比孝道更先的。所以三年之丧的礼制,贵贱都要遵守。战争之事,才有墨衰之礼。纵然这些人本是卑微小民,先前没有屈就,还需要在上面的人劝勉他们努力达到。如果让他们脱下丧服去奏乐,那就极为扰乱礼经;带着丧带治理音乐,又完全损害国家体统。岂能因为他们居家不能报答礼教,就想让官署约定做非法之事?万石身居礼乐之官,动辄糊涂吉凶的根本,把它颁布给士卒,恐怕不妥。既然违反教化的本源,请求举发纠察的典制。万石请求交付法司审断。音声人请求停止追还。”到了开元十三年,皇帝将前往东岳。太常追召孝假中的音声人随从车驾。华州刺史杨玚上奏说:“臣私下考证经传,丧礼有明文记载。历代相承,减损增益没有改变。这是大事,谁人敢违背?国家以孝道治理天下,超越历代百王。怎么可以让穿苴绖(丧服)的人,配和钟磬之乐?既伤害过去的教化,又玷污清明的谋略。良史见到记载,难以秉笔直书。臣的职责是宣扬教化,期望不遵奉诏令。”皇上赞赏他。调露二年,中书舍人欧阳通,被起复本官。每次入朝,必定光脚走到城门外,然后穿上靴子戴上面纱上朝。值夜在省中,就坐在地上垫着草席。非公事不说话,也未曾开口笑。回家必定穿上衰绖(丧服),号哭不断。本朝夺情的人很多,只有欧阳通能合乎典礼。
长安三年正月二十六日敕令:三年之丧,除非是跟从军队改变户籍的人,不得随意上奏请求起复。到广德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敕令:三年之丧,称为通行的礼制。除非战争,不可从权变通。那些文官从今以后,都允许完成丧期,一切不得随意上奏报告。
景龙三年,前工部侍郎张说被起复为黄门侍郎。张说请求完成丧制,上表请求,皇帝同意了。同年十一月,前昭容上官氏被起复为婕妤。
贞元十三年七月,张茂宗将要娶公主。太常博士裴堪上疏说:“看到驸马都尉张茂宗,还在母亲丧期之中。圣恩念及他亡母的遗表,允许公主今年八月出嫁,仍令茂宗借吉日成婚。我认为夫妇之义,是人伦的大端。所以关雎是诗经之首,因为王化的开端。天性的亲属,孝行是根本。所以齐衰是丧服中最重的,因为人道深厚。圣王知道这两种是人伦教化的根本,不可改变,所以制定婚礼,说纳采、问名、纳吉、纳征,都由主人在几筵前听命于宗庙。称量事建立礼制,通称为嘉礼。所以上承宗庙延续后代。又制定丧礼说:创伤巨大的人时间长久,悲痛深重的人愈后迟缓。三年之丧,二十五个月而结束。称量情感树立文理,通称为凶礼。所以送死者有终结,复生有节制。然后夫义妇顺,父慈子孝,循序渐进不失,达到太和。历代珍视它,以为至高的教化。从前鲁侯改换衣服,晋襄公墨衰出征,事情重于夺情,义理允许权变。又兵法凿门而出,用丧礼来对待,因为情理相依,体例或有类似。如果茂宗脱下丧服而穿戴衣冠,离开垩室而举行亲迎,虽然说停止悲哀借吉日,也是以凶事亵渎嘉礼。岂只失去先王的重大典制,也是国家的坏法。倘若茂宗留下等待丧期结束,那么日子不会太久。如今公主指日下嫁,又礼仪有嫌疑,确实不可废重而就轻,舍大而取小。我恳请陛下,体察上天抚运,统天立法,何曾不守先王的至德,往圣的明谋。下尽群言,上留元鉴。常理有序,美范昭明。所以八方肃清,四夷归化。正当弘扬礼义之日,大崇名教之时。在无为的朝廷,有异议之事,众情未达,疑惧交深。恳请抑制茂宗亡母的遗诫,顾及典章不易之义,等待他丧期结束,然后赐婚。收天情于至难中,察有司的恳守。垂之史册,圣德更加光大,那么天下幸运极了。”
大中五年八月,宰臣上奏说:“我们认为通丧三年,臣民一致。金革之事没有回避,军旅从权变通。近日诸使及诸道多上奏请求与人吏职掌官并进奏官等起复。因循已久,讹弊转深。不仅大开侥幸之门,也确实颇为紊乱朝廷典章。臣等商量,从今以后,除特敕及翰林并军职外,其诸司诸使人吏职掌官,并诸道进奏官,不在更请起复授官的范围。其间或要借驱使官任用,准许按旧例举追署职,令其勾当公事。待服丧期满之日,即依前奏官。”皇帝听从了。
十二年二月,前右金吾将军郑汉璋、前鸿胪少卿郑汉卿,都被起复授本官。因为他们是国舅光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