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四
螟蜮
唐会要螟蜮篇:唐代蝗灾记录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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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记述了唐朝贞观至光启年间多次蝗灾的发生以及朝廷和官员的应对措施。
阅读提示
阅读时注意有关蝗灾的记载多按时间顺序排列,同时留意太宗、姚崇、韩思复等不同人物对蝗灾的态度和做法,以及灾害带来的后果。
贞观二年六月十六日,终南等县发生蝗灾。太宗皇帝来到御苑中,捡起几枚蝗虫说:“人以谷为命,而你们吃它,这是害我的百姓啊。百姓有过错,在我一人。你们如果有灵,只应当吃我,不要伤害百姓。”将要吞下蝗虫,侍臣说:“恐怕会致病。”急忙来劝谏阻止。太宗说:“希望转移灾祸到我身上,有什么疾病要回避呢?”于是吞下了蝗虫。从此蝗虫不再成灾。
开元四年五月,山东各州大蝗灾。分别派遣御史捕捉并埋掉蝗虫。汴州刺史倪若水拒绝御史,坚持上奏说:“蝗虫是天灾,自然应当修养德行。刘聪的时候,除去既不能成功,为害反而更深。”宰相姚崇发文书答复他说:“刘聪是伪主,德行不能胜过妖孽。今日是圣朝,妖孽不能胜过德行。古代的好太守,蝗虫躲避他的境界。如果说修德可以免灾,他那里难道没有德行而至于这样吗?如今坐着看蝗虫吃禾苗,忍心不救,因此造成饥荒,将怎么自安呢?”最终还是实行了埋瘗的方法,捕获蝗虫十四万石,投入汴水,顺流而下的不可胜数。朝廷议论喧哗。皇帝又问姚崇,姚崇回答说:“凡事有违背经书而合乎道理的,有违反道理而适应权变的,那些平庸的儒生不足以知晓这些。纵然除不尽,还是胜过养着它们造成灾害。”皇帝又说:“杀虫太多,有伤和气,你考虑一下。”姚崇回答说:“如果救人杀虫招致祸患,我姚崇心甘情愿。”八月二十四日己卯,敕令河南河北检校杀蝗虫使狄光嗣、康瓘、敬昭道、高昌、贾彦璇等,应让他们等到蝗虫除尽,看到收割禾苗有次序,就进入京城上奏事情。谏议大夫韩思复认为蝗虫是天灾,应当修养德行来祈禳,恐怕不是人力所能消灭的,上疏说:“臣听说河南河北蝗虫,近日更加繁盛炽烈,经过的地方,禾苗都受损。如今渐渐飞向西边,游食到达洛阳。使者往来,不敢明说。山东数州,非常惶恐。况且天灾流行,埋瘗难以除尽。臣希望陛下悔过自责,派遣使者宣慰,减损不急切的事务,招来公正之人。上下同心,君臣一德,用这至诚之心来应对吉凶。前后驱蝗使等,希望全部停止。”皇帝把韩思复的奏疏拿出来交给姚崇,姚崇于是请求派韩思复前往山东,检视蝗虫所损害的地方,回来详细如实上奏。
兴元元年四月,从春天起大旱,麦子枯死,禾苗没有生长,关中发生蝗灾。百姓捕捉蝗虫,蒸煮曝晒,扬去翅膀和脚而吃它们。第二年五月,有蝗虫从东海兴起,西到陇坻,群飞遮蔽天空,十天不停,所到之处禾苗没有遗留。八月,大旱,关辅以东,谷物价格大涨,饿死的人在路上枕藉,并且都没有水。国家用度只能支撑七十天,人心非常恐惧。
开成二年六月,魏博、淄青、河南府,都上奏蝗虫危害庄稼。七月乙酉,京兆尹李绅上奏,蝗虫进入京畿,不吃百姓的田禾,诏书褒美他,并在相国寺刻石来记录这件事。三年八月,魏博六州,蝗虫吃秋苗都吃尽。
四年十二月,郑滑两州蝗灾,兖海、中都等县都有蝗灾。
五年四月,郓州、兖海管内都有蝗灾。又汝州有虫吃禾苗。五月,河南府有黑虫生出,吃田苗。汝州管内蝗灾。兖海临沂等五县,有蝗虫在土中生子,吃田苗。六月,淄青登莱四州蝗灾,河阳飞蝗进入境内。幽州管内,有地蝻虫,吃田苗。魏博、河南府、河阳等九县,沂密两州,沧州、易定、郓州、陕府、虢州,六县蝗灾。
会昌元年三月,邓州穰县蝗灾。
咸通三年五月,淮南、河南蝗灾。九年,江夏飞蝗危害庄稼。
光启二年三月,荆襄连续几年蝗灾,米一斗三十千钱,人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