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三
在外修史
唐廷允允在外修史与史馆制度之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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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唐朝皇帝多次下令允许在外修史,并由此引发关于史馆制度与修史方式的讨论。
阅读提示
阅读本章时需注意各诏令和奏疏中关于修史地点的变动,以及朝臣对史馆制度的坚持。同时注意引用前代成例作为论据的劝说方式。
开元八年十二月二十日,诏书说:“右羽林将军、检校并州大都督府长史、燕国公张说,博闻强识,通晓旧史,文笔婉转含蓄,文辞润泽金石,足以彰显风雅,发扬法度。可兼任修撰国史,并携带史书到并州随军修撰。”
十四年七月十六日,太子左庶子吴兢上奏说:“臣以往在长安、景龙年间,以左拾遗、起居郎身份兼修国史,当时有武三思、张易之、张昌宗、纪处讷、宗楚客、韦温等人,相继监领史职。三思等人本性奸邪谄媚,不遵守法典,随意修饰虚词,绝不是直笔。臣愚以为国史的创作,在于善恶必书。于是潜心积累思考,另外撰写了《唐书》九十八卷、《唐春秋》三十卷,藏于私室,虽然历经二十多年,仍删改未完成。只因微臣家门遭遇不幸,近年因丁忧去职,自此便停止修史。私下考虑帝王功业和言论,所记载的非常重要,倘若废弃断绝,实在深感忧虑恐惧。于是整理旧有记载,重新删改编辑,虽然文采不精,但事实都依据实际。起自隋大业十三年,止于开元十四年春三月,即皇家一代的典章,都在这里了。既然将这部书撰成于私家,不敢不奏报。又因为卷轴较多,缮写很难,特别希望赐给臣楷书手三几人,以及纸墨等。到完稿之日,当送上史馆。”于是敕令吴兢到集贤院修成其书,不久又令到史馆。等到吴兢迁任荆州司马,其书未能完成。吴兢所修的草稿,吴兢也自己带走。皇上令中使前往荆州取回五十多卷,其中记事疏略,不能采用。
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诏令左丞相张说在家修史。中书侍郎李元纮上奏说:“国史,记载人君善恶,国政损益,一字褒贬,千载称颂。如今张说在家修史,吴兢又在集贤院撰录,使国家大典,分散在数处。况且太宗另设史馆,在于宫中,用来重视其职,而保密其事。希望命令张说等人到史馆参详撰录,那么典册旧稿不至于遗失。”皇上听从了。
长庆三年六月,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杜元颖上奏:“臣去年奉诏,命令各据现有史官,分修《宪宗实录》。如今因为沈传师改官,若再找人,选择并不容易。沈传师所分管的部分虽然搜罗未周,但条目纲纪,已大体有头绪。私下认为班固居于乡里,而继成《汉书》;陈寿处于私家,而专心于《国志》;玄宗国史,张说在本镇兼修;代宗编年,令狐峘自外郡奏上。远考前代,近参本朝,都有明确证据,实有现成先例。沈传师分管的部分,恳请命令他在湖南修完,先送史馆,与诸史官参详,然后上奏。希望使官业责成,有始有终之效;传闻取实,无同异之差。”制书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