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八
河南尹
河南尹沿革及台府相遇礼仪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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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记载河南尹的沿革,包括历代名称变更和官职设置。
阅读提示
注意时间顺序和名称变更,并理解台府相避制度的争议牵涉到官僚等级和行政效率。
武德四年,平定王世充后,废除了东都,设置总管府,由淮阳王道元担任。同年十一月十一日,设置洛州大行台,改称东都。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改东都为洛州。九年六月十三日,废除行台,设置都督府,由屈突通担任。贞观十一年三月十日,改为洛阳宫。十七年五月十三日,废除都督府,恢复为洛阳州,以裴怀节为长史。
显庆二年六月五日下敕:洛阳州及河南、洛阳二县的官员,与京官同等对待,以段宝元为长史。同年十二月十三日下敕:应该将洛阳州官改为东都州县官员,品阶都按照雍州的标准。光宅元年九月五日,改为神州都。神龙元年二月五日,又恢复为东都。开元元年十二月一日,改为河南府,以李杰为尹。天宝元年二月二十日,改为东京。上元元年九月二十日,停用东京的称号。元年建卯月,改为中都。少尹:显庆二年设置司马,以许力士担任。大足元年,增加一员,分为左右司马,以孟诜担任。开元元年,改为少尹,以刘迪担任。
开成五年四月,东都上奏:河南尹高铢与知台御史卢罕在街道上相遇,高铢乘坐肩舆,没有回避。两人各自陈述理由,御史台和河南府争执喧闹。皇上于是下诏说:尹正官职重,台宪地位高,道路相逢,礼仪制度没有确定,各自坚持自己的道理,常有纷争,胜负取决于一时,参详未能在长久制度中确定。委派有关部门斟酌典故奏报。都省评议:台府相避,本来没有明确的命令。按照前后成例,知杂御史与京兆尹相逢,京兆尹回避。如今东都的知台御史只有一员,还兼任行中丞公事,如果不对其稍加尊重,恐怕人们不禀承。现在根据东台所由的状文,从前河南尹都回避。请求按照上都知杂御史的成例制定制度。上都的御史,人数较多,如果让京兆尹全都回避,事情恐怕难以施行。请求从今以后,京兆尹如果遇到御史,就下马停车,随从人员也都留下,等御史过去后,再前行。东都的知台御史也请以此为例。如果京兆尹上朝或遇到宣旨,不能停留耽误,就任其分路前进。皇帝下诏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