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覆检第八

作者:宋慈朝代:南宋类别:法医学典籍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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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之前的检验没有差异,才可以出具证明申报。万一致命处不清楚,伤痕不同,例如把服毒死当作病死之类,不能一一列举。前次检验受到蒙蔽,复检的人怎么能不仔细考察呢?恐怕会有牵连。

检验发现和之前检验有些许不同,可以迁就改正;如果确实有重大违背,不可以盲目跟随。还要再三审问相关人等,如果大家说可以改变,才根据检验出的不同情况和理由,供述申报;不可以凭自己的意见就改变。

复检时,如果尸体经过多日,头面肿胀,皮肤毛发脱落,嘴唇翻张,两眼突出,蛆虫啃食,确实腐烂无法下手处理。如果是刀伤、其他物体伤、拳击、脚踢痕迹在空虚处,才可以作为无法凭验的复检报告申报。如果是其他物体伤及刀伤导致骨骼损伤,应该冲洗后再仔细检验,就必须在报告内说明致命原因,怎么可以当作无法检验申报上去。

复检官检验完毕,如果没有争议,才可以交还尸体给亲属。没有亲属的,责令交付本地处理埋葬;命令看守,不得火化及散落。如果有争议,不能交还尸体;暂且挖一个坑,就着垫席等物,将尸体安放在坑内,上面用门扇盖上,用土覆盖堆成坟堆,周围用灰印做记号,防备以后官府再次检验。还要责令看守人出具保证书附在案卷中。